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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公安部获悉,7月16日,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在京召开会议,部署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深入推进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云鸮”专项行动。 会议要求,各级文物部门要始终将文物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会同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文物犯罪,全面加强安防工作,筑牢文物安全防线。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防,专项重点打击盗掘盗窃全国重点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盗窃国有馆藏文物等犯罪,集中打击以“探宝”为名盗挖地下文物、依托网络平台非法贩卖文物、以拍卖等合法渠道为掩护倒卖文物、走私文物、在建设施工过程中故意损毁文物等犯罪;要守牢安全底线,将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通报文物部门,共同整合群防群治力量,组织安全巡查,开展普法宣传。 据了解,自5月15日开展“云鸮”行动以来,公安机关与文物部门共立案侦办盗掘、盗窃、倒卖、走私、损毁等各类文物犯罪案件17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90余名,追缴涉案文物2700余件,其中珍贵文物23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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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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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民政部、中央社会工作部公布《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边界、实施评比表彰项目的行为规范和禁止情形等。《办法》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原《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办法》所称评比表彰活动,是指社会组织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设置严格评选条件、履行规范评选程序,对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宪法法律、道德品质高尚、贡献突出的个人、集体给予表彰,以及对在本行业本领域发挥突出作用、具有示范意义的成果或者作品进行评选评奖的活动。 《办法》明确,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表彰项目清单之外的5类活动,不得以表彰、评选评奖等方式开展,不得以发文、授牌等形式认定命名。这5类活动包括业务活动范围内的展示交流、学术评议、论文收录、案例推荐及其他有关认定评定,行业、领域可公开数据信息发布,体育比赛、技能竞赛、练兵比武等比赛竞赛,改革试点、试验、先行工作等。 《办法》要求,未经批准,社会组织不得开展以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等为对象的“城市”“之乡”“基地”等授牌命名活动,不得开展包含“国家”“中国”“中华”“亚洲”“全球”等类似含义字样,以及虽未冠以相关字样但实质是具有类似含义的评比表彰活动,不得借举办峰会、论坛、盛典、庆典、展会等活动进行颁奖表彰、认定命名等7类活动。 在组织实施评比表彰项目方面,《办法》明确,社会组织不得面向各级党委、政府或者党政机关开展,一般不以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或者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为评选对象;不得与营利性组织合作开展或者委托营利性组织开展;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任何费用等9项禁止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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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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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获悉,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生态环境监测“十五五”规划》,明确了“十五五”时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规划提出,以更高标准保证监测数据“真、准、全、快、新”,夯实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监测根基。 规划明确,到2030年,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基本建成天空地海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国家监测网络实现体系化运行和数智化升级,央地监测网络协同布局、互联互通。新污染物、重金属、生态问题等风险预警监测能力基本形成。自行监测穿透式监管能力明显增强,数据质量持续提高。监测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取得突破,主流监测装备基本实现自主可控。生态环境监测基础能力全面加强,部分地区率先建成现代化监测体系。展望2035年,与美丽中国建设进程相适应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基本建成,生态环境监测综合实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规划部署了健全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网络、推进监测业务支撑提质增效、加强全过程穿透式质量管理、加速监测技术与装备数智化升级、不断提升依法监测水平等5方面重点任务,提出了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运行管理能力建设、新污染物协同监测能力建设、生物多样性监测能力建设、国家温室气体监测能力建设、自行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数智化升级等6项重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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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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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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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做好金融法制定,推动修改证券投资基金法;严厉打击系统性财务造假、第三方配合造假和中介机构失职失守违法犯罪行为;探索研究将行政执法查封、冻结的证券期货违法涉案财产用于投资者民事诉讼赔偿;严格执行证券法等有关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的连带赔偿责任规定;完善域外适用规定和反长臂管辖、反制裁规定……中国证监会首席律师程合红近日在2026陆家嘴论坛“金融法治国际研讨会”上对推进资本市场法治协同建设作出了详细阐释。 五方面推动资本市场法治协同建设工作 程合红从健全资本市场法律制度体系、严厉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活动、凝聚各方合力、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等方面,系统介绍了下阶段资本市场法治协同建设工作方向。 他说,证监会将以金融法制定为契机,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法律制度体系。促进包括证券期货法律制度在内的金融法律制度的内在协调、衔接、一致。开展证券法实施评估,推动修改证券投资基金法;推动修订《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程合红强调,严厉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活动,是落实“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金融监管要求。要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依据,推进统一明确从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到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全链条法律适用标准。 具体包括:支持配合司法机关出台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刑事司法解释、打击私募基金犯罪司法政策文件等。研究探索更加适应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特点需求的证券期货行政诉讼制度机制。严厉打击系统性财务造假、第三方配合造假和中介机构失职失守违法犯罪行为。强化“行刑民”立体追责,研究完善与证券期货案件特点要求相适应的执法、司法衔接、管辖、审理制度机制。加强资本市场诚信档案建设,加大资本市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力度。 资本市场法治协同建设工作需要凝聚各方合力。程合红说,支持配合司法机关出台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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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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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来临,为提高学生群体的识骗意识和防骗能力,避免落入电信网络诈骗陷阱,公安部7月9日发布针对学生群体的暑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安全提示。 针对中小学生群体的常见诈骗类型 诈骗分子针对中小学生群体主要实施网络游戏虚假交易和追星类诈骗,并由此衍生出冒充公检法类诈骗。 诈骗分子在短视频、社交聊天、网络游戏等平台发布“高价收购游戏账号”“免费送皮肤”“解除防沉迷”等信息,或者兜售所谓明星见面会门票及周边物料等,吸引中小学生群体关注并添加好友,随后再诱骗其点击陌生链接、扫描二维码,从而登录或下载仿冒的平台、App等进行交易。交易过程中,诈骗分子会编造多种理由骗取受害人钱财,有的以受害人操作失误、等级不够等为由索要费用;有的以指导受害人操作为由,让其使用父母等亲属的手机下载安装具有屏幕共享功能的陌生软件,从而盗刷资金;有的谎称受害人因相关交易或操作涉嫌违法犯罪,需要追究法律责任,再冒充公检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恐吓指挥受害人将钱转到所谓的“安全账户”或开启屏幕共享盗刷资金。 公安机关提醒:家长要加强对中小学生使用电子设备的监督和管理,设置支付限额和使用权限,教育引导孩子从小树立不添加陌生网友、不点击未知链接、不下载不明来源App、不透露个人信息的反诈防诈意识。 针对大学生群体的常见诈骗类型 诈骗分子针对大学生群体主要实施刷单返利类诈骗、虚假购物服务类诈骗。 刷单返利类诈骗主要针对大学生的兼职需求。诈骗分子先是发布兼职广告招募“点赞员”“推广员”等,或以免费技能培训为幌子将受害人拉入群聊;随后,诱导受害人完成刷单、关注公众号以及为短视频点赞、评论、刷粉丝等任务,通过发放小额佣金获取受害人信任;再以“充值越多、抢单越多、返利越多”为诱饵引导其下载诈骗App做“进阶任务”;最后,以“任务未完成”“卡单”“操作异常”“账户被冻结”等各种借口诱骗受害人不断投入钱款,进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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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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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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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社会信用制度的决策部署,规范开展金融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工作,维护金融市场良好秩序,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规定》共三十一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审慎界定名单列入范围。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等主体受到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等措施,且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的,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二是明确对严重失信主体的管理措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了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对被列入名单的主体可以采取的管理措施。三是严格规范名单管理程序。对列入、移出名单的具体程序进行了规定,同时规定了事先告知、陈述申辩等程序,充分保障相关主体知情权、申辩权。四是建立信用修复机制。鼓励严重失信主体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明确了提前移出条件、核实期限等。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规定》明确了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三类情形,第一类是受到“法人机构被吊销经营或业务许可证、取消或撤销终身任职资格、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或者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行政处罚的情形。第二类是因实施六种行为之一,被从重行政处罚或限制市场准入、责令转让股权、撤销行政许可,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情形。第三类是当事人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行政决定,严重影响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公信力,被人民法院作出强制执行裁定的情形。 关于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的程序,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规定》严格规范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程序,保障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一是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在作出认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决定的事由、依据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二是当事人提出陈述、申辩的,应当予以核实并在规定时限内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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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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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7月9日发布最新数据,2026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累计侦办网络黑客犯罪案件1900余起、网络谣言案件8000余起,关停违法违规账号2.3万余个,清理违法有害信息50万余条。 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中国网络法治发展报告(2025年)》,截至2025年12月,我国已出台网络领域立法180余部,我国网络法治的“四梁八柱”愈加坚实。 今年5月,公安部会同中央网信办等部门制定出台《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管理规定》,进一步整治行业突出乱象、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优化互联网信息内容生态。在网络直播、短视频、网络游戏、网络文学等领域,公安部批准发布互联网交互式服务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明确相关服务安全管理要求。 对用户数量庞大的超大型互联网平台,各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全面推进“线上巡查、线下核查”工作,持续强化对互联网平台的安全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共办理网络信息安全领域违法行政案件947起,依法约谈企业108家次,出具风险提示函76份。 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公安部会同中央网信办等部门,深入推进系列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公开曝光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移动App470款,下架整改不到位移动App139款。同时加快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在互联网平台和政务、金融、交通、文旅、考试等领域的推广应用。截至目前,已对接应用500余款、提供匿名认证服务1.2亿余次,持续发挥个人信息保护和社会综合治理效果。 针对平台经济、车联网、低空数字基础设施、金融数据服务等细分领域,公安机关网安部门联动相关单位,补齐新兴领域治理短板,实现新业态、新应用治理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今年以来,各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对全国1500余款人工智能应用开展安全检测,发现整改信息安全风险3万余个,有力维护人工智能安全。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突出问题,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持续深化“净网”等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各类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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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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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7月8日发布消息称,要继续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大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力度,更好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加强货币财政政策协同配合,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物价合理回升。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近日召开2026年第二季度例会,研究下阶段货币政策主要思路。会议提出,建议发挥增量政策和存量政策集成效应,增强政策前瞻性灵活性针对性,根据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和金融市场运行情况,把握好政策实施的力度、节奏和时机。 会议还提出,强化央行政策利率引导,完善市场化利率形成传导机制,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加强利率政策执行和监督。规范信贷市场经营行为,降低融资中间费用,促进社会综合融资成本低位运行。从宏观审慎的角度观察、评估债市运行情况,关注长期收益率的变化。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外汇市场韧性,稳定市场预期,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会议还研究了政策发力方向。会议指出,用好各类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优化工具管理,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强对扩大内需、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持续做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金融服务。维护金融市场稳定运行。切实推进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提高开放条件下经济金融管理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 此外,会议还提出,统筹好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关系,着力扩大内需、优化供给,做优增量、盘活存量,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进一步做强国内大循环,做优国内国际双循环,不断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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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消息,7月7日,国家医保局发布风险提示指出,国家医保局坚决反对企业以不正当方式干扰药品集采工作,郑重提醒广大医药企业,切勿采取违法违规手段干扰集采,否则后果自负。风险提示具体如下: 在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第12批集采”)确定采购品种阶段,某进口原研药企业提交了所谓“31家医院78名医生联署的专家建议函”,试图以此影响集采定品。 经向“署名专家”本人逐一查证,80%以上签名不真实,涉及企业销售人员冒签、从他处抠图挪用、虚构人物等情况;少数确由专家本人签名的,多为企业销售人员以“售后回访”“调研问卷”等名义诱导签署。目前,该品种已按正常程序通过专家论证,正式纳入第12批集采范围,正在组织全国医药机构据实提报拟采购数量。 国家医保局坚决维护各医药企业依法合规表达诉求的权利,持续全面畅通协商沟通渠道。今年上半年,已就第12批集采接待国内外企业沟通交流40批次以上,为企业解释政策、答疑解惑。同时,国家医保局坚决反对企业以不正当方式干扰药品集采工作,郑重提醒广大医药企业,切勿采取违法违规手段干扰集采,否则后果自负。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相关规则,一贯高度重视听取企业、医院、专家和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广大临床专家、医务人员既是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的推广者、使用者,也是集采规则的参与者、鞭策者,医保部门充分信任并表示感谢。在此,特别提醒医生、药师、护士朋友,签署由企业起草的涉企涉药声明文件或意见书时,务必审慎对待,一定要仔细阅读并确认其文字表达是否真实代表您的意图。同时也友情提示各位专家,务必妥善保管好您的个人签章和电子签名,避免被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企业或医药代表恶意利用,一旦发现请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避免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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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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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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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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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应急管理部获悉,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联合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近日印发通知,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聚焦矿山、化工、消防、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三管三必须”等要求,重点打击安全生产有关资质或条件不满足要求、安全生产弄虚作假,以及恶意违法、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等共性问题。针对矿山、化工、消防、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要求重点打击煤矿隐瞒工作面、无证开采、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组织生产,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从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超许可范围生产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高层民用建筑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外保温材料、人员密集场所违规动火作业、养老机构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经营性餐饮场所油烟管道安全措施不落实,以及粉尘涉爆企业作业现场积尘严重、擅自拆除、停用监测报警设施设备等突出问题。 通知强调,要强化“打非治违”责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责任传导到基层末梢,落实到具体场景、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要严格行刑纪衔接。在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实施关闭取缔、“一案双罚”、从重处罚的基础上,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严肃追责问责。完善跨地区、跨部门的案件、线索移送机制,推动系统施治。要严肃事故调查。依法依规提级调查、挂牌督办。注重典型事故追根溯源,坚决斩断利益链条。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将非法违法生产企业、个人和相关方依法依规纳入相关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开展失信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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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证监会网站近日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国内资本市场竞争力、吸引力,提高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配套规则进行修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是建立再融资定向增发储架发行制度。信息披露工作规范程度较高的上市公司申请竞价定增的,可采取一次注册、多次发行方式,更好适应双边市场特征,便利上市公司迅速抓住市场时机实施融资,引导其理性融资、有序融资,减少一次性大额融资对市场的扰动。 二是优化小额快速再融资制度,在拟融资规模不超过净资产20%的前提下,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小额快速融资上限从3亿元提升至6亿元,净资产超过100亿元的特大型企业小额快速融资上限提升至10亿元;北交所上市公司小额快速融资上限从1亿元提升至2亿元。同时,将小额快速再融资由上市公司年度股东会授权修改为上市公司股东会授权,提高融资灵活性。 三是实行统一的市价发行定价机制。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定增须以发行期首日作为定价基准日确定发行价格,推动定价市场化,并完善锁定期安排,更加体现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 四是简化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定增条件。支持运行规范、不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参与上市公司定增,发挥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作用,帮助上市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同时,将此类发行限售期延长至36个月,发挥市场机制约束作用。 五是强化可转债监管要求。明确沪深可转债与定增、增发、配股适用相同的再融资间隔期要求,并加强对发行可转债相关偿债能力约束的要求。 六是进一步明确募集资金投向主业等监管要求。优化财务性投资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强调募集资金应当投向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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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中子辐射校准、拉挤板韧性测定、纤维增强材料试验、尘泥铋含量测定和钻杆用无缝钢管等5项数字国家标准,标志着我国国家标准数字化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数字国家标准内容按照国际通用的可扩展置标语言(XML)规范进行结构化标记,将条款、图、表等内容要素进行分类存储与管理,具备丰富的样式输出与交付能力,是实现标准机器可读、可理解以及智能化应用的重要基础。 数字国家标准使用国家标准智能研制系统(SIDS)研制,实现了全流程在线协同,所有修订记录与版本信息可追溯,并建立明确的内容关联引用关系,有效避免了交叉冲突等问题,显著提升了国家标准研制的公开性、透明度与科学性。 自2026年1月1日起,所有新立项国家标准已全部通过SIDS系统研制,目前已有4500余项国家标准纳入系统,数量接近全部在研国家标准的四成。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将持续推进标准数字化技术研发与系统升级,加快数字国家标准有效供给,以数字化手段持续赋能标准质量提升,推动标准化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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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通知,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自6月至12月开展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效能提升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充分发挥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促进竞争、鼓励创新、激发活力的作用,依法支持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走出“内卷式”竞争,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重点任务。 强化监管基础能力建设。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做好系统谋划,研究探索特定行业审查绿色通道,加强复杂问题研究,密切跟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趋势,及时优化监管规则,提升监管制度科学性。高效实施经营者集中委托审查制度,强化外部专家支撑,提升审查专业性。加大培训力度,支持受委托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审查队伍建设,支持各地建立合规指导团队,不断增强监管队伍业务能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推动全链条监管质效提升。在目前审查质效已大幅提升的基础上,在高效透明审查、重大并购监管等方面持续加力,继续认真执行简易案件“双二十”时限要求,优化业务系统功能,做好典型案例公开,充分听取相关方对重大并购审查的意见建议,做好监督执行及违法行为处置工作。既通过高效透明审查支持企业投资并购,又通过精准执法有力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增强合规指导工作实效。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系统优势,持续完善经营者集中申报提醒功能,通过发布政策指引、组织专题培训、编印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加大法规宣贯力度,鼓励各地面向达到申报标准的企业开展专项培训,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立经营者集中申报指导窗口,帮助经营主体提升依法申报意识和合规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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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财政部网站消息,2026年6月22日,财政部内部控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2025年以来财政内控工作情况汇报,通报2025年开展审计查出问题内控审核及部机关内控考评情况,对下一阶段财政内控工作作出部署。 会议强调,做好财政内控工作是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现实需要,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生动体现,是深入推进财政科学管理的题中之义,是加强财会监督的重要举措。要深刻认识新时代强化财政内控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会议指出,“十四五”以来财政内控工作成效显著,为提高财政治理水平作出积极贡献。财政内控理念逐步深化,制度框架持续完善,工作机制不断理顺,风险防线更加牢固,在防范业务与廉政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要求,一要牢固树立内控理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内控工作,把握“有效制衡”这一核心理念,推动健全业务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机制。二要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在政策制定、项目审批、资金管理、财会监督等方面加强统筹设计,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严格规范权力运行。三要抓严抓实内控执行,进一步研究完善内控考评等重点工作,强化日常风险防控,加快推进内控信息化建设,确保内控制度执行到位。四要系统推进内控建设,凝聚部内各单位合力,加强内控与其他监督深度融合,推动地方财政部门内控建设,全面提升财政内控管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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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证监会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6月30日,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吴清在北京主持召开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央地协同工作推进会,与有关地方党委分管负责同志、金融办负责同志深入交流,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共同研究推进综合惩防工作。 会议通报了综合惩防体系央地协同工作进展。2024年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央地合力显著增强,工作成效逐步显现。一是加大查处力度。集中开展三轮专项行动,累计查办财务造假案件247起,作出行政处罚156起,罚没90.51亿余元,21家严重造假公司被强制退市。二是合力惩治配合造假。建立第三方配合造假移送通报机制,向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累计移送1500余条线索,通过刑事追责、行政处罚、开除党籍等方式严肃处置。三是加强行刑衔接。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财务造假犯罪线索134起。检察机关对95起财务造假案件涉及的267人提起公诉,挂牌督办55起重大案件。四是推动投资者民事赔偿渠道进一步畅通。支持各类民事诉讼84件,泽达易盛、广道数字等案先行赔付投资者近5亿元,金通灵、美尚生态、锦州港特别代表人诉讼取得重大进展,清越科技相关责任主体公开声明将对遭受损失的适格投资者先行赔付。 参会单位围绕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下一步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会议讨论认为,经过近两年的共同努力,综合惩防体系日益健全,市场生态持续净化,打击和防范资本市场财务造假需要继续同向发力、协同共治。一是继续完善联合惩戒,加强社会监督,强化失信约束,构建防治造假机制。二是继续强化监管协作,提升信息共享水平,增强风险处置合力。三是继续打击配合造假,进一步完善线索通报与反馈机制,加大处置力度,坚决破除造假生态圈。 吴清总结指出,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认识加快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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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举行体育仲裁典型案例发布会。这是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自2023年2月成立以来,首次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典型案例。 据了解,体育仲裁委员会在已受理审结的200件案件中,经候选案例筛选、评审组推荐及匿名化处理,最终选取并首次发布六个典型案例,包括:某俱乐部与某运动员反请求管辖权异议仲裁案,某体育经纪公司与某俱乐部体育经纪合同争议仲裁案,某运动员与某省体育局赛场判罚争议仲裁案,某运动员与某省体育局注册争议仲裁案,某运动员与某项目管理中心确认比赛结果仲裁案,某运动员与某俱乐部确认工作合同效力仲裁案。 据介绍,本次发布的案例类型多样,内容丰富,生动反映出体育仲裁制度运行初期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彰显了体育仲裁机构尊重行业自治与保障主体权益并重的理念,以仲裁之力推动治理法治化、营造规范有序行业环境的一贯立场。 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本次典型案例的发布,将进一步统一体育仲裁的裁判尺度,规范体育仲裁的程序适用,提升体育仲裁的质量与公信力,同时有助于引导和推动体育组织健全内部治理、完善体育行业规范体系,推动体育治理水平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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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象多半袋”方便面、“德子土”鸡……这些通过包装成商品成分、生产工艺等误导消费者的“心机商标”,将迎来法律的规制。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今天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商标法,将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法室负责人介绍,修订后的商标法将严格规制“心机商标”。这也是商标法自1983年施行四十多年后,迎来的首次全面修订。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黄海华表示,有的企业在商标注册、使用上煞费苦心,将商标作为误导消费者的“套路工具”,“心机商标”一词充分表明了消费者的负面评价。这一行为,严重扰乱商标管理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悉,修订后的商标法共9章87条,聚焦商标领域突出问题,明确商标工作的总体要求,规范商标注册,优化商标授权确权程序,强化商标管理,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 针对利用“心机商标”等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修订后的商标法规定由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撤销其注册商标。还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明知标志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工艺、原料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仍作为商标申请注册,造成不良影响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介绍,从2023年到2026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已驳回127.3万件易误导消费者的“心机商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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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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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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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当前食品制假掺假手段愈发隐蔽、部分新型非法添加物存在检测空白、传统检验方法适配性不足等问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聚焦食品安全监管痛点难点,近日正式发布6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补齐多项检测技术短板,为精准打击食品违法乱象、守护群众饮食安全提供有力技术法治支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针对食品掺杂掺假,市场监管总局制定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用于食品抽检、案件查处和事故处置。 此次发布的6项方法包含3项新制定、3项修订方法,覆盖白酒、植物油、茶叶等重点食品品类,可检测掺假物质、违禁药物等共计21种风险物质,全面提升食品安全风险排查精准度与覆盖面。3项新制定方法分别为酱香型白酒食用酒精掺杂筛查、食品中布噻嗪和美布噻嗪测定、食品中伐地那非杂质30测定。其中,酱香白酒掺杂筛查方法首次构建白酒指纹图谱,可鉴别纯粮酿造与酒精勾兑产品,有效整治白酒市场以次充好乱象,规范酒类市场秩序。布噻嗪、美布噻嗪属于利尿降压类药物,不法商家非法添加至减肥、降压类食品中制造虚假功效;伐地那非杂质30为壮阳类药物衍生物,多隐蔽添加于功能性食品中。3项修订方法包括食品中多种动物源性成分检测、植物油中乙基麦芽酚测定、茶叶及孜然中美术绿定性测定,通过扩大适用范围、优化检测技术,可检测17种掺假、香精、工业染料等风险物质。6项方法落地,将有效填补新型食品掺杂掺假检测空白,强化重点风险管控,夯实食品安全监管技术基础,大幅提升食品安全检测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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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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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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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报告显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报告指出,“四梁八柱”基本建立,市场基础制度规则不断健全,市场设施互联互通显著加强,一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突出问题得到纠治,商品服务和资源要素流动更加顺畅。社会共识显著增强,全国统一大市场理念深入人心,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成为各方面的行动自觉,招商引资“内卷式”竞争得到初步遏制。建设效果不断彰显,全国统一大市场集聚资源、推动增长、激励创新、优化分工、促进竞争作用日益凸显,为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做大国内市场、做强国内大循环提供有力支撑。 持续加大统筹推进力度 报告指出,持续加大统筹推进力度。 一是加强总体协调。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制定分工方案和重点举措。深入实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指导各地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动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局面。 二是抓好监督约束。推动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纳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情况法治督察、国务院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等,督促地方补短板、强弱项。常态化发现问题、核实线索,强化督促整改、约谈通报,对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开展专题培训,在中央媒体播发报道、刊发署名文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在“焦点访谈”栏目推出专题节目,深度剖析违规招商引资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推动实现“五统一、一开放” 报告指出,加快推动实现“五统一、一开放”。 一是统一市场基础制度。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发布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清单事项由2022年版的117项缩减至106项。修订企业注销指引,出台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稳妥推动长期未经营或停止经营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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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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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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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撬动更多金融资源赋能妇女就业发展,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全国妇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妇女就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要加大金融资源投入力度,助力妇女就业发展。加强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建设融资支持,为女性创业项目落地提供保障。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信用良好的女性创业者适当降低或取消反担保要求。拓宽妇女就业创业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妇女创业企业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开展供应链票据业务。优化教育培训金融服务,提升妇女就业发展能力。用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规范开展研究生商业性助学贷款业务,支持女性接受高等教育。加强对职业院校等培训机构的融资支持,探索“培训+信贷”模式,支持妇女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升金融知识素养。 意见强调,要健全保险保障机制,夯实妇女就业发展的健康基础。鼓励保险机构针对各阶段妇女需求,优化投保病种年龄、保障时间、保费等要素。推广“四癌”等女性特定疾病专项保险,提高覆盖范围。完善生育、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保障体系,支持创新妇女灵活就业保险,加强商业保险与生育保险有效衔接。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妇幼健康服务项目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妇幼健康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融资。 意见要求,要强化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构建金融支持妇女就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强金融科技手段运用,防止模型算法中的性别偏见,提升获客、风险评估能力和贷款审批效率。依托信贷市场服务平台等,充分整合税务、工商、妇联等多部门信息,优化对以妇女为主导的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促进信用贷款投放。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设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为妇女创业贷款提供分险支持。综合运用风险代偿、财政贴息、创新奖励等多种方式,扩大融资担保业务覆盖面。充分发挥货币信贷政策作用,强化部门协作和政策协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以妇女为主导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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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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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利用外资固稳促优行动方案》,围绕扩大市场准入、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度、提高投资促进水平、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保障体系、优化外资管理五方面提出15条举措。 多部门有关负责人在日前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前提下,持续扩大开放,为外资营造更优的营商环境,进一步巩固吸引外资基本盘。 前5月近4000家外资企业追加在华投资 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凌激介绍,从规模上看,当前我国外资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到2025年底,外资企业数量达到53.3万家,与2020年底相比年均增长4.5%。到2025年底,存量外资规模已接近4万亿美元。据不完全统计,2025年有8000多家外资企业增加对华投资,同比增长超过10%。今年1—5月,有近4000家外资企业追加投资。 中国吸引外资仍具较强韧性 “这些年,外资有进也有出,但是总体来看是进大于出。”凌激介绍,目前,中国吸引外资的规模依然保持在发展中国家的首位,中国始终是全球主要的跨境投资目的地。这些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的增量,总体保持在1000亿美元以上,但是有所波动。今年1—5月,我国实际利用外资同比下降8.6%,但降幅比去年同期收窄4.6个百分点,而且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可以说,我国外资增量总体稳定,充分说明中国吸引外资仍然具有较强韧性。 凌激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围绕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持续发力。在制造业领域,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制造业领域的限制措施已经“清零”,接下来重点要解决“准入”后的“准营”问题,要着力解决“大门开、小门不开”的一些具体问题;服务业领域,按照“十五五”规划纲要部署,将重点推动服务业市场准入和开放领域。 进一步扩大云计算、独资医院、生物技术等开放试点 谈及以服务业为重点扩大市场准入和开放领域,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负责人王亚表示,将放宽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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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镜制配在于精准,计量不规范导致数据偏差会直接危害视力健康。验光设备的微小计量误差可能会转化为严重的视力伤害,特别是对青少年、老年人这“一老一小”群体的危害尤为突出。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加强眼镜制配场所全链条计量监管的通知》,加强对眼镜制配企业眼镜生产、配制、销售、维修等全链条计量监管,不断规范眼镜制配市场秩序,优化眼镜制配消费环境,培育一批诚信计量单位,推进眼镜制配经营者计量能力建设,提高眼镜制配精准性和服务质量,守护“明亮视界”。 据介绍,通知要求聚焦五大方面统筹推进全链条监管。一是主体制度与人员管理。核查计量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建立落地情况,检查计量管理人员、验光配镜专业人员配置、持证上岗与常态化培训落实情况。二是强制计量器具管控。查验焦度计、验光仪、验光镜片组等强制检定设备登记备案、周期检定管理,严厉查处使用未经检定、超期未检、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违规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等违法行为。三是生产经营设备与数据管控。核查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和成品眼镜生产者顶焦度、透过率、厚度等检测设备配备及量值准确性,规范验光配镜、角膜接触镜经营门店检测设备配置、进货验收流程,保障全链条计量数据真实精准。四是经营全流程计量规范。覆盖眼镜制配计量活动全过程,排查计量记录缺失、数据失真、操作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五是消费维权处置机制。规范投诉举报登记、核查、处置、回访全流程,快速处置配镜计量相关群众诉求,及时化解消费计量纠纷。 根据通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监管的规范性:结合群众投诉举报线索、日常监管发现问题、舆情反映热点、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等,完善监督检查对象清单(应涵盖眼镜制配涉及计量活动的各类主体)和实施监督检查的人员名单,规范监督检查流程,统一监督检查标准;严格按照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有关要求,合理确定监督检查的方式、频次,避免或者尽量减少对眼镜制配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