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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动态 Case
Hot News / 相关推荐 +更多+
2023 - 09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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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质证书是一种专业资质认证,用于证明组织或个人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领域具备相应的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这一证书的主要作用是确保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组织或个人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便更有效地进行森林保护和维护工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质办理北京卫创就和大家谈谈,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质证书的主要作用和意义。  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质证书的意义  提升防治效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质证书的...
2023 - 09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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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O行业,全称有害生物防制行业,是指针对危害人类健康、破坏建筑设施的小动物、昆虫等生物进行防治、控制、监测并提供相关服务的行业。随着人们对健康、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意识的提高,PCO行业的发展也越来越受到关注。与此同时,政府对PCO行业的监管也越来越严格。对此,北京卫创认为,PCO企业办理资质后和未办理资质有很大的区别。  合法性: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从事PCO业务需要具备特定的资质或证书。这是因...
2023 - 09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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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有害生物防制资质是许多企业和个人必须面对的一项任务,尤其是在生物安全和公共卫生领域。有害生物防制是指采取科学的方法和手段,防止和控制有害生物的传播和危害,保护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安全。北京卫创将为大家带来办理有害生物防制资质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了解办理要求和标准  首先,需要了解国家和地方有关有害生物防制资质办理的具体要求和标准。这些要求和标准会因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要仔细研...
2023 - 09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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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装是一项需要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的工程,对于许多行业来说,设备的安装和维修是至关重要的。因此,设备安装维修资质就成为了衡量一个企业或个人在这一领域专业能力的关键因素。接下来,设备安装维修证书办理北京卫创将详细为大家阐述设备安装维修资质的重要性。  首先,设备安装维修资质是企业专业能力的体现。在进行设备安装和维修时,企业需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确保设备的正确安装和稳定运行。这些专业知识和技...
2023 - 09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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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施工是城市建设和环境美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提高了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还对生态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改善作用。然而,为了确保园林绿化施工的质量和安全,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和合法经营资格。园林绿化资质办理北京卫创将详细介绍园林绿化施工所需的资质以及如何办理这些资质。  为什么需要园林绿化施工资质?  园林绿化施工资质是指园林绿化服务企业获得的合法资格,用于从事与园林绿化相关的施工工作。这些资质的存...
2023 - 09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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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消杀行业中,拥有合法的资质是非常重要的。然而,很多企业在申请消杀资质时,会遇到一些常见的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影响申请的顺利进行。消杀资质办理北京卫创下面将详细解析消杀行业资质办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常见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对资质要求不了解  解决方案:在申请消杀资质前,需要对具体的资质要求进行详细了解。可以通过查看相关政策文件、咨询行业协会或官方网站等方式获取信息。了解资质要求后,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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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 - 09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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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9月4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在发布会上表示,近日,中央编办正式批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内部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专门机构,加强相关领域政策统筹协调,推动各项重大举措早落地、早见效。  丛亮表示,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印发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再次肯定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回应了民营企业的重点关切,针对民营企业的痛点难点提出了系列政策举措,体现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和深切关怀。一个多月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方面坚决抓好《意见》贯彻落实,推出了系列配套举措,取得初步成效。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依托新成立的专责机构,进一步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与有关方面密切配合,围绕文件的落地见效,狠抓政策落实,重点是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做好机制的建设。建立健全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压实部门责任,定期调度《意见》及配套举措落实情况、研判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及下一步趋势、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开展落实效果评估、持续完善政策体系。  二是做好任务的分工。立足部门职责,将《意见》中的重点工作任务逐一明确到相关部门单位,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作为后续落实的依据,相关分工方案即将印发实施。  三是制定配套文件。《意见》提出了一系列需要出台的配套政策,分工方案也明确了责任单位,提出了时限要求,我们将抓紧推动相关方面尽快出台一些配套政策。  四是进一步加强政企沟通。按照国务院的工作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了与民营企业沟通交流机制,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与民营企业负责人座谈交流,其他负责同志及相关业务司局通过调研、座谈等多种渠道,认真倾听民营企业家的真实想法,积极协调解决企业提出的具体诉求,及...
发布时间: 2023 - 09 -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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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900万元信贷资金日前到账,让甘肃嘉峪关墅通管业制造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梁鹏松了口气。  这家生产螺纹钢及涂塑、保温钢管的企业,生产能力充足,产品远销山东、河北等地,但供货周期长、回款慢,流动资金紧张,用于保障原材料采购已捉襟见肘。“现在无力偿还,一旦影响征信,以后贷款就难了。”不久前一笔即将到期的贷款让梁鹏着急。  幸好,其所在的嘉峪关市是甘肃省“信用救助”试点城市之一。中国人民银行嘉峪关市分行调研发现了企业困难,立即指导嘉峪关农村商业银行、甘肃银行嘉峪关分行对其实施信用救助,分析企业既往履约状况、还款意愿、发展前景、经营能力等情况,发现其信用状况和历史履约记录良好,便为其申请了应急周转金。  中国人民银行嘉峪关市分行行长袁治伟说,受外部环境影响,很多以“轻资产”撬动“大发展”的中小微企业资金链紧张,由于缺乏优质抵质押物,对信用贷款依赖度较高。甘肃省探索推行“信用救助”,就是为了帮助非主观故意失信或面临失信危机,且有生产经营能力和还款意愿的经营主体渡难关。  今年以来,甘肃省在多地试点“信用救助”。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征信管理处调研员唐爱萍介绍,主要通过提升信用等级、增加信贷额度、降低贷款利率、延长还款期限等方式进行救助,截至目前已救助各类经营主体2.79万户,提供救助信用贷款95.83亿元,带动就业11.78万人。
发布时间: 2023 - 09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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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为积极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出台《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以下简称《实施规范》)。  《实施规范》对市场监管领域的31项行政许可事项,依据设定和实施许可的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审批层级和审批对象的类别、专业等情况,逐项明晰许可事项的子项和业务办理项,共明确子项100项、业务办理项329项。对每一项许可事项的子项,逐项按照标准化的14项基本要素进行梳理,细化明确了许可基本要素、许可条件、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受理和审批时限、许可证件等内容。  《实施规范》系统梳理市场监管系统的行政许可事项,厘清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许可权限和职责,为市场监管行政许可工作提供全面的指导和参考,分类为行政相对人办理许可提供清晰明确的指引,方便办事群众知悉和查询,有利于规范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工作,强化社会监督,避免一些地方市场监管部门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等不规范行为,为加强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深化对行政许可服务窗口人员的行风纪律约束奠定制度基础。
发布时间: 2023 - 08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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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游客邓先生到五指山红峡谷漂流景区游玩,享受到门票立减10元的优惠;文昌市民林先生到医院看病,从挂号、缴费到取药,全程获优先服务;在工作人员的上门帮办下,三亚个体工商户林女士足不出户便办好了瓶装液化气经营许可……  享优惠,少排队,免跑腿,咋办到的?  翻看他们的“金椰分”,会发现一个共同特点:信用分足够高。  信用+旅游、信用+医疗、信用+政务服务……随着“诚信海南”建设工作的持续推进,如今在海南,“信用+”应用场景不断丰富,正让信用变得越来越实用。  信用越好,办事越便利。反之,则处处受限。不难发现,当信用真正被用起来,无形的“软约束”转化为有形的“硬抓手”时,一个以信为基、互信共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也在加速形成。  信用成了“硬通货”  让贷款很流畅、办事少排队、消费享优惠,不断打开惠企便民新场景  企业想要扩大生产规模,资金紧张怎么办?不久前,海南祥沣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海滨在“海易信”平台提交贷款申请后,仅用一周时间,就拿到了一笔400多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之所以整个过程如此顺畅,是因为该公司的信用报告够“干净”,在申请贷款、发行债券、参加招投标等方面享有主动权。  但信用的价值,绝不局限于金融领域。  是否受到过行政处罚,有无按时足额交费缴税,贷款是否按时偿还……日常生产生活中,企业或个人的信用行为,无时无刻不在发生。在纵向覆盖全省19个市县信用平台、横向归集省级52个部门的信用数据后,如今,海南构建起全省一体化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各类公共信用信息达4.8亿条,基本覆盖经营主体、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自然人等各类主体。  “全省一张网”,推动公共信用信息从共享到共用。怎么用?近年来,海南省各地各部门因“信”施策,持续拓展“信用+”应用场景——  从“资料不齐不办”到“承诺替代报送、资料留存备查”,目前海南省已推动负面清单外的200余项涉税业务实现承...
发布时间: 2023 - 08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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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学位法草案日前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初次审议。草案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方向和实践要求,围绕完善学位管理体制、细化和明确学位授予条件和程序等方面作出规定,明确加大对学位管理工作中不正之风和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记者了解到,现行的学位条例制定于1980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创新,需要在现行学位条例基础上制定学位法,为规范学位授予活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提请审议的学位法草案明确学位管理主体职责,规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负责领导全国学位工作,在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设立日常办事机构,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负责学位管理工作。省级学位委员会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领导本地区学位工作。学位授予单位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学位授予工作,履行审议学位授予点增撤事项、作出学位授予决定等职责。  在规范学位授予权审批行为方面,草案提出,设立学位授予单位或者增设学位授予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和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或者增设学士学位授予点,由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审批,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设立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或者增设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点,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  针对扩大学位授予单位自主权,草案明确,符合条件的学位授予单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可以自主开展增设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点审核。学位授予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需要,申请撤销相应学位授予点。  草案还健全学位授予争议的解决途径。同时,为加大对学位管理工作中不正之风和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做好与刑法修正案(十一)、教育法等法律的衔接,草案对学位获得者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利用人工智能代写学位论文,以及学位授予单位非法授予学位等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 2023 - 08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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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不久前,贵州的陈女士匆匆来到山西太原市晋源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没想到,不需要提交经济困难证明,作出书面承诺,就有指派律师免费提供帮助。”她说。据介绍,在山西,申请法律援助,是否提交经济困难证明,已非“必选项”,由申请人自愿选择。  据了解,山西省司法厅已下发的《关于实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自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方式;申请人选择告知承诺制的,对其填写、说明的情况作出书面承诺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不再提交经济困难证明;申请人不愿承诺、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经济困难证明或者证件。  《意见》明确,申请人应当签署、提交《法律援助申请告知承诺书》《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说明表》《法律援助申请人告知承诺情况核查授权书》,并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接受核查监督、虚假承诺法律后果等作出承诺。申请人提交告知承诺制相关材料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后,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在法定时限内作出法律援助决定。  为加强核查监督,确保承诺真实,《意见》指出,法律援助机构可以采取书面方式对申请人经济状况进行审查核实,也可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或有关数据库、系统等在线核查,也可根据需要实地走访调查。申请人承诺接受案件承办人监督、公示监督、群众监督。
发布时间: 2023 - 08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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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维护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粮食流通领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国家粮食质量安全。《办法》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粮食经营者对粮食质量安全承担主体责任。从事粮食经营活动,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严格遵守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认真落实反食品浪费、粮食节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严禁多扣水杂、压级压价、以陈顶新、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行为。  《办法》要求,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使用仓储设施设备应当符合粮食储存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收购、储存场所应当保持整洁,并按规定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办法》指出,粮食经营者收购粮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政策,按质论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并告知售粮者或者在收购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粮食的品种、质量标准、收购价格等内容;杂质、水分等质量指标超过标准限量或者政策规定的政策性粮食,应当及时整理达标或者符合相关要求。水分较高时应当合理降水、降温,确保安全储粮。粮食经营者收购非食用用途的粮食,应当单收、单储、单销,采取在收购码单、包装、库存货位卡上明确标识等措施,强化全流程闭环管理。粮食经营者对粮食进行单收、单储,应当通过单独仓廒、物理隔断等措施进行,确保符合有关规定。  在储存方面,《办法》要求,粮食经营者储存粮食应当遵守粮油仓储管理制度规定和相关标准,规范仓储管理业务,合理应用粮油储藏技术。储存过程中发现粮食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置。粮食不得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毒有害物质混存。国家鼓励建设高标准粮仓,推广使用绿色储粮技术,有效保障储存安全和粮食品质。粮食经营者储存粮食应当严格执行储粮药剂使用管理制...
发布时间: 2023 - 08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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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一批涉医药领域广告违法典型案例,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持续加大对医疗美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造容貌焦虑、违法发布医疗用毒性药品广告、违法宣传治愈率有效率、违法宣称食品具有疾病治疗功能等严重危害消费者权益的广告违法行为,有力维护广告市场秩序。  市场监管总局选取部分已经办结的案件予以集中公布,其中包括北京漾格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杭州河狸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天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小氧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苏州恒诺世佳健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二十一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四川广播电视台等12家公司。  具体信息显示,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查明,北京漾格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发布的医疗美容广告中含有“一次热玛吉解决5大衰老问题,2—3年持续减龄。快速、直接、精准解决衰老下垂”“效果立竿见影”等表示功效、安全性保证的内容。此外,当事人还存在发布“肉毒毒素”等医疗用毒性药品广告的违法情形。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3年4月,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查明,杭州河狸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含有“短粗腿、大小腿,注射瘦腿让你拥有纤细美腿”等内容,宣传实为“A型肉毒毒素”的瘦腿针、瘦肩针、瘦脸针。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3年4月,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8万元的行政处罚。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查明,天津天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天津第三分公司在官方公众号“天狮爱狮新零售”上发布的广告中含有“采用耶鲁大学高效纳米银抗菌制剂研发技术”等虚假内容,同时该公众号还发布了未经审查的“白银花园”医疗器械广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发布时间: 2023 - 08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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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江西省日前印发《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决定在政府采购领域推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据了解,推行信用承诺制后,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阶段只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即可免于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等六个方面的证明材料。同时,供应商资格审查信用承诺适用于所有参与江西省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不区分省内外企业,也不区分内外资企业,保障所有供应商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此外,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如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不实,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将按照规定给予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  实行供应商资格承诺制,解决了企业为开证明多头跑、花费多的问题,减少因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瑕疵导致的无效投标,节约评审时间,为推进江西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增添新动力。
发布时间: 2023 - 08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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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维护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粮食流通领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适用本办法。  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的特殊要求按国家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县级以上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垂直管理机构负责监管辖区内中央政府储备质量安全管理情况。  第四条 粮食经营者对粮食质量安全承担主体责任。    从事粮食经营活动,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严格遵守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认真落实反食品浪费、粮食节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严禁多扣水杂、压级压价、以陈顶新、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行为。  第五条 国家鼓励采用并推行科学先进的质量安全管理和检验方法、标准和适用技术,不断提高粮食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县级以上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并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数据库;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技能等培训。  第六条 开展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检验等检查活动所需必要合理的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列入本级部门预算。第二章 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第七条 省级以上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粮食收购和储存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包括收购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库存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应急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和其他专项粮食质量安全监测。  县级以上地方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粮食质量安全风险...
发布时间: 2023 - 08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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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商务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商务工作的重要基础。加强商务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促进供需衔接,提升流通效率,改善营商和消费环境,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相关要求,推动商务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进一步发挥信用在提升商务领域经济活动效率和行政管理能力中的积极作用,全面发展商务信用经济,积极推进商务信用管理,夯实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基础,推进商务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密围绕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的关切和诉求,切实推动商务信用体系建设成果转化,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经营主体获得感。  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改革创新,运用新机制、新技术、新手段,发挥地方首创精神,激发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活力。  坚持应用导向。扎实推进信用信息、信用产品和信用服务在商务经济活动等各方面的深度应用,进一步提高商务领域资源配置效率。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统筹推进内贸外贸、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合作和对外援助执行、电子商务等领域信用建设,将信用建设贯穿于商务工作各领域、全过程。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信用信息、信用产品和信用服务在商务领域广泛应用,信用交易规模和质量不断上升,商务信用经济发展壮大。商务信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商务信用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商务领域诚信文化进一步弘扬,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充分享受信用红利,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和应用水平迈上新台阶,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显著增强。  二、发展高水平...
发布时间: 2023 - 08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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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融办(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源头治理欠薪问题实施办法》《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9〕1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照《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江门市水利局关于转发的通知》(江人社发〔2021〕10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时间及时储存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存储时限、存储标准、累计缴存的保证金总金额按《通知》执行,其中对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可按规定免于或适当降低存储比例;有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施工单位,按规定提高存储比例。  二、推行现金存储替代方式  大力推行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第三方担保方式替代现金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使用电子保函(保险)。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全部采用具有见索即付性质的独立保函。鼓励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等第三方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保险)业务,重点针对江门市建筑业龙头、倍增种子企业以及信用良好企业,降低担保费率,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纾困发展。  三、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建筑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各方市场主体树立信用意识,加强信用管理,不断提高履约能力,积累企业信用。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并实行差异化管理。鼓励探索将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于工程担保,为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提供便利,...
发布时间: 2023 - 08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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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为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信用为基础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提升经营主体准入即准营便利程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在万宁市、琼中县改革试点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关于推广“信用+免审”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8月12日至9月10日,共30天。  有关意见建议请发送至电子邮箱:459796995@qq.com。联系人:符祥煜,联系电话:0898-65865092。  附件:《关于推广“信用+免审”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附件下载地址:https://db.hainan.gov.cn/xwdt/gstg/202308/t20230812_3474097.html政策文件:https://db.hainan.gov.cn/xwdt/gstg/202308/t20230812_3474097.html政策解读:https://www.zhonghongwang.com/show-382-287009-1.html
发布时间: 2023 - 08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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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德州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诚信医保建设,促进医保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山东省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信用管理,是指医疗保障部门(含经办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协议约定,对医疗保障领域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开展信用信息归集、信用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奖惩,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第三条 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信用评价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四条 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信用评价应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动态调整、共建共享、奖惩结合的原则,维护定点医药机构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市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信用评价工作。市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负责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信用评价工作,县(市、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具体承办本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信用评价的具体工作,市县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可委托符合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信用评价工作。  第六条 市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医保信用评价信息平台管理,市县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组织开展医保信用评价信息数据采集、上传、记录、存储和应用。第二章 信用承诺  第七条 信用承诺是指定点医药机构以规范形式向社会作出书面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依法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律管理、诚信服务、自愿接受社会监督、违背承诺自愿接受惩戒等。  第八条 信用承诺主要内容包括:  (一)遵守国家和地方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  (二)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诚信履行医保服务协议...
发布时间: 2023 - 08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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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关于“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政府诚信建设,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的重要意义  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在信用建设中具有表率作用,直接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设,着力解决朝令夕改、新官不理旧账、损害市场公平交易、危害企业利益等政务失信行为,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增强民营企业投资信心,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二、建立违约失信信息源头获取和认定机制  (一)畅通违约失信投诉渠道。各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以下简称“信用牵头部门”)要依托本级信用网站、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工信部门“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本地12345政务服务热线、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信访部门等渠道建立或完善违约失信投诉专栏,受理、归集本辖区涉及政府部门(含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违约失信投诉。违约失信范围包括政府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产业扶持、政府投资等领域与民营企业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中的违约毁约行为。我委将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地方投诉专栏,及时调度各地受理投诉情况。支持各地探索依托本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网站建立合同履约信用监管专栏,归集辖区内政府部门与民营企业签订的相关协议与合同,定期跟踪履约情况。  (二)加强违约失信行为的认定。各省级信用牵头部门要将接收归集到的违约失信投诉线索第一时间转交至被投诉主体的上级部门或主管部门开展核实认定。经核实,情况不属实的,要督促认定部门及时反馈投诉人并做好解释说...
发布时间: 2023 - 08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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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党委宣传部、党委网信办、外办、教育厅(教委)、公安厅(局)、民政厅(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厅、委):   近年来,论坛活动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思想文化交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假冒官方机构、正规组织举办“山寨”论坛活动,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违规收费借机敛财,随意冠以高规格名号,主题交叉重复、内容空泛等问题,造成了经济社会资源的浪费,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为进一步打击整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论坛活动管理,现就各类主体面向社会公开举办的论坛活动(包括论坛、峰会、年会以及其他具有论坛性质的会议活动)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导向。举办论坛活动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主办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活动内容的审核把关和活动全过程管理,确保论坛活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着力提升论坛活动质量,充分发挥论坛活动在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二、规范论坛活动举办主体、名称和内容。举办论坛活动的各类社会主体,应经依法登记、具有合法身份。未经合法登记的企业及社会组织或无实际承办主体不得面向社会公开举办论坛活动。论坛活动名称应准确、规范、名实相符,不得随意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峰会”“高端”“高峰”“巅峰”等字样。论坛活动内容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质量和实效,主题设置不得超出主办单位职责范围,设立分论坛、子论坛、平行论坛应紧紧围绕主论坛活动主题。  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未经合法登记的主体面向社会公开举办的论坛活动、“山寨”论坛活动、以论坛活动名义进行诈骗敛财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依法打击涉非法集资、非法经营、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严格...
发布时间: 2023 - 07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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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各县市区教育局、娄底经开区社会事务局:   为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诚信办学,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监管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湖南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湖南省校外培训机构禁止性事项负面清单》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并经民政、市场监管登记注册的校外培训机构。  二、实施方法  (一)实施周期  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23年12月31日前公布首期校外培训机构信用分级分类评定结果,从2024年起每年8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评定结果。  (二)指标与等级  1.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积分总分为 1000 分,采用扣分制。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信息产生后,出现信用积分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所列违规行为的,一律按规定进行扣分,每个一级指标在分数权重范围内扣分,扣完为止。一个周期内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积分分值由各指标分值累计得出。  2.参评机构的信用积分分为四个等级,在1000分总分设计的基础上,统一划分为A(诚信)、B(守信)、C(一般失信)、D(严重失信)四个等级,A(诚信)分值区间为[901-1000]、B(守信)分值区间为[751-900]、C(一般失信)分值区间为[601-750]、D(严重失信)分值区间为[600及以下]。  3.校外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失信行为,直接确定为D级:  (1)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  (2)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  (3)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4)办学场所或其他教育教学设...
发布时间: 2023 - 07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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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提高信用信息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我部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修订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现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网站(网址:http://www.mwr.gov.cn)进入首页“通知公告”栏目浏览下载有关文件,通过传真、信函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  1.电子邮箱:zxzl@mw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意见反馈”字样。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市场监管处(邮政编码 100053),信封请注明“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意见反馈”字样。  3.传真:010-63202571。  水利部办公厅  2023年7月17日  附件:  1.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3.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表 附件下载:http://www.mwr.gov.cn/zw/tzgg/tzgs/202307/t20230719_1674838.html政策文件:http://www.mwr.gov.cn/zw/tzgg/tzgs/202307/t20230719_1674838.html政策解读:https://www.zhonghongw...
发布时间: 2023 - 07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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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关于“实施‘信用+’工程”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文化和旅游市场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促进文化和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我部研究起草了《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工程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ls@mct.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邮编:100020)。信封上请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日。  文化和旅游部  2023年7月26日  附件:  1.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工程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doc  2.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工程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附件下载地址:https://zwgk.mct.gov.cn/zfxxgkml/scgl/202307/t20230727_946242.html政策文件:https://zwgk.mct.gov.cn/zfxxgkml/scgl/202307/t20230727_946242.html政策解读:https://www.zhonghongwang.com/show-189-284310-1.html
发布时间: 2023 - 07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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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厦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承诺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有序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实施信用承诺制工作,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和《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向本市行政区域内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行政审批或公共服务等事项,或参与与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履行职责有关的政策扶持、资金补贴、评优评先、政府采购等事项的歌舞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旅行社(含在线旅游服务)、A级景区、星级饭店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  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信用承诺归集、应用及监督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循“政府引导、主体自愿、一事一诺、社会监督”的原则,确保信息安全,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依法保护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统筹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承诺事项的信息归集、公开、使用及监管等工作,指导各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规范开展信用承诺工作。  市、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信用承诺书》格式文本,通过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站、现场办理服务事项窗口等有效方式向社会公布,并报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涉及行政审批的《信用承诺书》格式文本同步报行政审批局备案;指导相关主体开展信用承诺,并对其履诺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跟踪监管和反馈。  第二章 承诺实施程序  第五条 市、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根据具体业务需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编制信用承诺事项清单。信用承诺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第六条 《信用承诺...
发布时间: 2023 - 07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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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进一步深化、实化、细化政策措施,持续增强民间投资意愿和能力,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推动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提振民间投资信心  (一)充分认识促进民间投资的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中央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要激发民间资本投资活力,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建设,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切实做好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  (二)明确促进民间投资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民间投资的重要作用,力争将全国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保持在合理水平,带动民间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民间投资意愿进一步增强、民间投资活力进一步提升。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明确本地区民间投资占比、民间投资中基础设施投资增速的工作目标,分解重点任务,制定具体措施,压实各方责任,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聚焦重点领域,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  (三)明确一批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点细分行业。我委将在交通、水利、清洁能源、新型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现代设施农业等领域中,选择一批市场空间大、发展潜力强、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和产业政策要求、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细分行业,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组织梳理相关细分行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管理要求、财政金融支持政策等,向社会公开发布,帮助民营企业更好进行投资决策。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对照上述细分行业目录,商请本地相...
发布时间: 2023 - 07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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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各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行政监督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落实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2023〕339号)等文件精神,切实降低招标投标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交易成本,现决定在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试行信用良好投标人可以选择投标保证金企业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试行范围  试行范围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额在1000万元及以下(按招标标段金额计算)的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信用良好的投标人可以选择投标保证金企业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条款中,明确增加“信用承诺函”方式,并附具格式模板(见附件)。投标保证金企业信用承诺函与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招标人不得拒绝投标保证金企业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担保形式。  投标人如以此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本通知所附格式模板提供,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未递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二、关于信用良好投标人  信用良好投标人是指企业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扬州”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含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因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记录。  本通知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中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信用良好条件要求。以个人名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适用本规定。  三、关于投标保证金企业信用承诺函  投标保证金企业信用承诺函是指由投标人以企业名义出具的投标承诺,若违约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约定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投标保证金企业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除法定例外情况,在有效期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有效期终止前)不得撤销撤回。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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