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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04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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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业能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6 - 04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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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信用等级从C级提升到A级,不仅是一份荣誉,更是企业发展的‘硬支撑’。”近日,在山西省第35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暨合规经营宣讲会活动现场,山西科思达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分享了企业的成长故事,感谢税务部门的用心帮扶。  据了解,山西科思达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信用等级曾被评为C级。那时,企业不仅在发票领用、政策享受等方面受到限制,更在市场招投标、融资合作中面临诸多阻碍。为帮助企业“破茧”,税务工作...
2026 - 04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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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公布《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应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规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海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和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有力措施。《规定》旨在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推广应用...
2026 - 04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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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函〔2026〕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海关总署《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扩能提质的若干措施》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26年4月14日  (本文有删减)  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扩能提质的若干措施  海关总署  为充分发挥综合保税区连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独特功能和政策集成优势,进一步提升综合保税区发展能级、促...
2026 - 04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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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税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厦门市共有超2.48万户企业通过“银税互动”机制获得信用贷款106.05亿元,纳税信用成功转化为企业发展的“金融活水”,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难题,为实体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银税互动’机制主要通过构建企业、税务、银行三方合作框架,为金融机构风险评估提供数据支撑。”厦门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三方协议约定,银行机构可依托税务部门共享的纳税信用信息,对...
2026 - 04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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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市场监管总局的统一协调下,山西、四川两省市场监管、公安部门联合行动,成功摧毁一个特大制售商标侵权和伪劣白酒的违法犯罪网络。  本次行动查获山西省吕梁市、太原市一带相关违法产品的生产、藏匿、包装与商标印制和邮寄场所7处,网络直播销售点1处,查获涉嫌侵权假冒白酒近2万箱。截至目前,已查明涉案金额2.6亿元,公安机关传唤22人,采取强制措施11人,其中移送审查起诉2人。经查,山西文忠电子商务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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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 - 03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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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国粮执法规〔2026〕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垂直管理局:  《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办法》,已经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6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粮食企业信用监管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粮食(含大豆、油料、食用植物油,下同)收购、储存和政策性粮食购销等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的企业(以下简称粮食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用监管,是由粮食和储备主管部门主导的,以促进粮食企业守法经营和诚信自律为目的,根据粮食企业信用信息科学研判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开展的分级分类监管。  第四条 粮食企业信用信息,包括企业登记注册基本信息、行政管理信息、信用评价结果信息、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信息、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司法裁判及执行信息、诚实守信相关荣誉信息、信用承诺及履行情况信息和企业自愿提供的信用信息等。  第五条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指导全国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工作,建立信用监管平台,组织开展粮食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修复和信用评价等工作。地方粮食和储备主管部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垂直管理局按照管辖权限,负责本辖区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条 各级粮食和储备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依法归集、使用并共享粮食企业信用信息。  第七条 失信信息,是指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地方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中所列的对信用主体信用状况具有负面影响的信息。  失信信息按照失信严重程度实行分类管理,划分为“轻微、一般、...
发布时间: 2026 - 03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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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为落实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2026年“提升消费品质”主题要求,更好地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高品质生活需求,日前,山东省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等17家行业协会,共同向全市广大经营者发布倡议。  顺应升级趋势,以新供给服务新需求  要把握当前消费向品质化、个性化、体验化转变的趋势。鼓励本行业骨干企业向“新”而行,大力开展绿色消费、智能消费等新型消费推广活动。通过举办线上线下联动的品质体验节、消费教育大讲堂,搭建优质购销平台,将“两新”政策落到实处,让优质商品服务惠及民生,推动消费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  筑牢品质基础,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  要始终将产品和服务质量作为企业的生命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守牢安全底线,拉升品质高线。在生产销售各环节强化质量把控,主动对接新技术、新业态的标准规则,坚决杜绝以牺牲品质为代价的短期行为,为消费者提供经得起检验的安全、优质产品,夯实消费品质的基石。  秉持诚信经营,以信用赋能激发消费活力  要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将公平竞争、诚信经营贯穿始终。如实透明地向消费者披露商品服务的真实信息,杜绝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将诚信理念融入企业文化建设,让诚信意识贯穿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准确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以透明姿态接受社会监督。就产品或者服务标准、服务质量、守法经营、诚信自律等情况主动作出声明或者公开承诺,保证践诺履约。高度重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失信行为,及时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  优化消费生态,以高品质助推新发展  要携手构建法治保障、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推动消费纠纷的源头和解与便捷解决, 建立健全投诉快速响应机制,积极参与线下无理由退...
发布时间: 2026 - 03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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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今年将稳妥有序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围。记者近日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积极支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向有关机关及时充分提供审判实践中的有益经验和成果,保障试点工作稳妥推进。  日前,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陈宜芳在解读最高法工作报告时表示,新业态用工模式迭代更新,法律关系纷繁交织,承载民生关切,也关乎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最高法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基本劳动权益保障问题发布典型案例,例如广东佛山中院“某运输公司诉网约货车司机杨某劳动争议案”进一步强调新业态用工纠纷劳动关系认定应当坚持“事实优先”原则,列举用工事实考量因素,稳定劳动者预期,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用工。  “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健全新业态人员社保制度作出的重要部署。”陈宜芳说,最高法发布上海二中院“冯某诉某物业公司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例并推送入人民法院案例库,指导各级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充分考虑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的制度功能,确保案件处理结果与试点制度安排相向而行。明确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残疾赔偿金,属于涉及身体、健康、生命权益等受到损害无法用金钱衡量的赔偿项目,不能以受害人获得职业伤害保障待遇内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而减轻或者免除第三人应承担的残疾赔偿金。  围绕推动稳定就业大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目标,人民法院采取了哪些举措?陈宜芳说,要保障好劳动者“劳有所得、伤有所偿”,第一步就是明确制度规则。2025年,最高法制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这部司法解释,就是奔着解决实践中真问题去的。”  例如,针对转包、分包、挂靠等现象,规制承包人、被挂靠人将法律责任推卸给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造成劳动者维权难问题,明确承包人、被挂靠单位应当承担支付劳动...
发布时间: 2026 - 03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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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以前选餐厅主要看评价,现在扫个码就能知道这家店的信用信息,感觉更放心了。”游客张女士在成都宽窄巷子一家餐饮店前扫码后说道。  今年春节期间,成都宽窄巷子等特色商圈迎来客流高峰。细心的游客发现,部分商户门口多了一个小小的二维码——扫码进去,商户的登记注册、行政处罚记录、信用承诺等信息一目了然。春节期间已有数百名游客像张女士一样,通过扫码查询商户信用信息,并将其作为消费决策的参考。该码是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依托“信用中国(四川成都)”小程序推出的“蓉立信”信用码,让消费者在逛街购物时多了一份“看得见”的保障。  据介绍,“蓉立信”信用码是“信用中国(四川成都)”小程序2.0版的一项重要功能。该小程序集成了信用查询、政策匹配、信用报告、信用修复、信息公示等十余项核心功能,实现信用服务“一站通办”。2.0版本小程序汇聚了全市法人主体的登记注册、行政处罚、信用承诺等数据资源,通过大数据分析为企业进行“信用画像”,生成专属二维码,实行“一企一码”,在融资贷款、申请政策支持、参与招标投标等场景中,通过扫码即可快速查询企业信用状况,极大提升了信用信息的获取效率和透明度。在本次更新中,除了“蓉立信”信用码,小程序还上线了“看商圈”服务模块。在大型商圈,消费者可以通过小程序对商家进行信用查询和筛选,经营者则可以通过小程序进行信用展示和信用修复。  据了解,开发建设“信用中国(四川成都)”小程序是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秉承“信用赋能,服务为先”理念,强化信用信息要素资源配置作用的具体实践。该局将持续拓展小程序应用场景,让更多市民和商户感受到信用带来的便利,以信用建设助力成都营商环境优化和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 2026 - 03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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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记者从国家版权局获悉,2025年,版权执法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按照版权工作“十四五”规划部署,不断加大版权执法力度,组织开展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5”、院线电影版权保护、青少年版权保护季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集中整治重点领域、重点市场版权秩序,全力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不断优化版权保护环境。   2025年,各级版权执法部门检查实体市场相关单位48.44万家(次),查办实体市场侵权盗版案件2713件。
发布时间: 2026 - 03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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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黑龙江绥化市营商环境局聚焦经营主体跨区域办事难点堵点,创新开展信用代证跨区域互认工作,持续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破除地域办事壁垒,全面提升企业异地经营便利度,以信用赋能政务服务,切实便利企业生产经营、优化全域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强化区域信用交流合作,提升经营主体异地办事体验感与获得感,绥化市积极拓展跨区域协同合作,与海南省东方市正式签署《绥化市东方市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互认合作协议》,共同推进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传统证明的跨区域互认改革,持续精简行政审批流程与办事环节,全面提升跨区域政务服务效率,让企业办事更省心、经营更顺畅。  两地以合作协议为抓手,明确改革推进方向与实施路径,打破证明事项办理的属地限制,为跨区域信用互认工作搭建坚实制度框架、规范有序推进流程。依托信用中国(黑龙江)与信用中国(海南)两大平台优势,畅通两地信用信息共享通道,有效打通数据壁垒,实现信用数据跨区域高效流转,为信用代证、证明互认提供稳定可靠的技术支撑与平台保障。聚焦企业跨区域办事实际需求,创新打造“异地申请、报告互认”服务模式,推动信用改革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大幅降低企业异地办事成本,为跨区域经营发展扫清障碍。  截至目前,绥化市与海南省东方市已在50个领域实现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跨区域互认,跨区域政务服务协同联动效能持续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满意度显著增强,为构建更高标准、更高效率的营商环境注入强劲信用动能。
发布时间: 2026 - 03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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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为加强和改进基层消防工作,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更好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用2年左右时间,健全完善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机制,构建党委和政府组织领导、消防牵头、部门协同、县乡一体、群防群治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全面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意见》强调,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等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监管,督促依法开展技术服务活动。严厉查处违规从业、不按标准执业、出具虚假失实文件等违法行为。推动火灾高危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支持保险机构提供火灾预防服务。强化消防安全信用监管,将消防安全信用评价结果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为保险、信贷、用地审批、金融扶持、财政奖补等参考依据,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
发布时间: 2026 - 03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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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关于做好2026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财会监督,深化监管改革,持续提升代理记账行业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有力促进代理记账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切实做好2026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做好2026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的有关规定,2025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代理记账行政许可的代理记账机构及其已办理备案登记的分支机构(以下统称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进行年度备案;2025年12月31日前跨原财政部门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向其迁入地财政部门进行年度备案。  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组织本地区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认真做好2026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督促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通过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行业监管服务平台)报送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包括代理记账机构基本信息、专职从业人员信息、代理的客户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情况等。参加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及涉税业务联合监管、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地区(以下简称试点地区)的省级财政部门可结合试点工作需要,细化试点地区年度备案内容及要求,并报送财政部会计司。试点地区财政部门应当督促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在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年度备案工作,其他地区财政部门应当督促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在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年度备案工作。  各地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与代理记账资格取得条件相关信息的审核,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填报代理的客户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情况的指导,确保代理记账机构报备信息真实、完整、准确。试点地...
发布时间: 2026 - 03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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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据证监会微信公众号消息,为落实《证券法》规定的短线交易监管制度,便于中长期资金入市,证监会制定发布《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6年4月7日起施行。  《规定》在系统梳理境内外立法、司法和监管实践的基础上,回应市场关切,进一步明确了大股东、董监高短线交易有关监管安排。《规定》共十二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适用主体和券种范围。规定买入卖出时均具备大股东、董监高身份和买入时不具备但卖出时具备的,需遵守短线交易制度。规定“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存托凭证、可交债、可转债等,细化明确监管要求。  二是明确持股和交易时点的认定计算标准。规定买卖时点为证券过户登记日,大股东持股比例按同一上市、挂牌公司在境内外已发行股份合并计算,境外投资者不同渠道持有的证券数量合并计算等,与有关规定做好衔接。  三是明确豁免适用情形。根据《证券法》授权并结合监管实践,明确优先股转股,ETF认购与申赎,股权激励有关授予、登记、行权,司法强制执行,做市交易,欺诈发行责令回购等13种豁免情形,支持市场发展和监管需要。同时规定相关情形如涉及利用信息优势等谋取非法利益的,不予豁免。  四是对由专业机构管理、按照产品或组合单独开立证券账户的情形,按产品或组合的一码通账户单独计算持股,包括内外资公募基金、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管理的集合私募资管产品、符合监管要求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以便利交易,促进对外开放和中长期资金入市。同时,明确如果上述产品或组合无法实现独立规范运作或者存在利益冲突、违法违规等情形,将不予单独计算。  前期,证监会已就《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开展多轮座谈、调研,相关意见建议已充分吸收采纳或作解释说明。各方对《规定》出台表示支持,评价积极正面,认为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提升交易便利性。  下一步,证监会将...
发布时间: 2026 - 03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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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2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和改进基层消防工作,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更好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用2年左右时间,健全完善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机制,构建党委和政府组织领导、消防牵头、部门协同、县乡一体、群防群治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全面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二、强化属地领导  (一)压实属地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健全由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安全协调机制,完善覆盖基层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乡镇(街道)在县级党委和政府组织领导下,将消防工作职责细化落实到有关内设机构,明确消防工作专门力量,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加强消防工作统筹协调,组织落实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中消防相关事项。  (二)理顺体制机制。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要求,高效统筹监管执法资源,加快完善基层消防治理体系,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基层消防工作,坚决杜绝空档盲区。县级消防救援部门承担属地消防监督管理责任,统筹基层消防工作,负责协调指导乡镇(街道)消防工作,健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函告督办等制度。因地制宜推行应消合一、队站一体的基层应急消防工作机制,统筹现有基层消防等力量试点建设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点)。推行“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做法,完善隐患发现报送、分办移交、查处反馈等制度。将消防工作纳...
发布时间: 2026 - 03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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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2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和改进基层消防工作,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更好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用2年左右时间,健全完善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机制,构建党委和政府组织领导、消防牵头、部门协同、县乡一体、群防群治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全面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二、强化属地领导  (一)压实属地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健全由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安全协调机制,完善覆盖基层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乡镇(街道)在县级党委和政府组织领导下,将消防工作职责细化落实到有关内设机构,明确消防工作专门力量,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加强消防工作统筹协调,组织落实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中消防相关事项。  (二)理顺体制机制。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要求,高效统筹监管执法资源,加快完善基层消防治理体系,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基层消防工作,坚决杜绝空档盲区。县级消防救援部门承担属地消防监督管理责任,统筹基层消防工作,负责协调指导乡镇(街道)消防工作,健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函告督办等制度。因地制宜推行应消合一、队站一体的基层应急消防工作机制,统筹现有基层消防等力量试点建设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点)。推行“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做法,完善隐患发现报送、分办移交、查处反馈等制度。将消防工作纳...
发布时间: 2026 - 03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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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江西省鹰潭市税务局依托全省“银税互动”服务平台,主动与当地金融办、人行、银保监和商业银行等对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拓展合作的深度和广度,推动信用变现高效落地,有效解决小微企业信贷融资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实现纳税信用增值应用。一大批本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凭借B级及以上纳税信用,通过“纳税e贷”“税银贷”等线上产品,实现申贷、审批、放款全流程足不出户办理,真切享受到诚信纳税带来的“真金白银”。据统计,2025年,全市通过“银税互动”为5900余户市场主体发放纳税信用贷款18.8亿元。  近年来,鹰潭市税务局将纳税信用评价作为“银税互动”的重要根基,依托税收大数据实现信息自动采集、结果自动核算、评价全程公正,有序开展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确保结果客观公正。2025年,全市评出的A、B级纳税人占比同比提升11个百分点,企业诚信经营氛围持续浓厚。此外,积极落实守信联合激励举措,为A级纳税人提供发票按需领用、办税绿色通道、专属专员服务等便利,让诚信企业尽享政策红利。同时,联合中国工商银行鹰潭分行上线推广“税银智连”服务项目,携手构建“自助办税+金融服务”的一站式“云办税”新模式,在银行网点布设自助服务终端,集成办税、缴费、信贷查询等多项功能,打造家门口的“税银服务站”。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鹰潭市税务局还积极主动与市政府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鹰潭市中心支行、鹰潭银保监分局和鹰潭市各大商业银行等部门联合开展大走访、座谈会和战略签约会等活动,推动税务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和银行业之间的信息互通,积极鼓励合作银行推出更多适合小微企业的“银税互动”信贷产品,从“税易贷”单一品种扩大到“税贷通”“税E融”“云税贷”“信贷通”等品种,为地方重点产业提供定制化授信服务,有效缓解企业资金难题,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发布时间: 2026 - 03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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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会议指出,一流的营商环境,不仅是厦门市的一张靓丽名片,更是助力厦门市抢机遇、增优势、促发展,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的有力抓手。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工作要求,用心用情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为加快城市发展转型升级、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实支撑。  会议强调,要围绕扬优补短争先进位,坚持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破除市场准入壁垒等方面持续发力,靶向突破短板弱项,巩固拓展我市优势,继续在全国全省走前列、作示范。要围绕激发创新优化服务,聚焦企业需求,进一步强化要素配置、优化经营环境、便利进入退出、完善法治建设、保护合法权益,全生命周期服务好企业,不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激发市场内在活力。要围绕问题导向精准攻坚,对照上级要求,全面查摆我市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两化三单”工作法,建台账、明责任、快整改,确保各项问题不折不扣改到位、见成效。要围绕主体需求动态监测,在涉企服务、行政审批、行业监管、执法检查全链条环节中,大力推动数智赋能,构建智能化营商环境平台,更好实现精准服务和智慧监管,让企业在厦发展更有信心底气、更加可感可及。
发布时间: 2026 - 03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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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记者日前从国家网信办获悉,《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办法》印发实施以来,国家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导督促主办(使用)单位开展政务应用程序备案,并对“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数字工信”“京办”“津心办”“浙政钉”“闽政通”等第一批52款政务应用程序完成备案。  根据办法规定,政务应用程序主办(使用)单位应在政务应用程序上线前,按要求履行备案程序。禁止以任何形式要求用户下载、安装或使用未经备案的政务应用程序。已通过备案的政务应用程序,主办(使用)单位应持续做好自查自评,畅通问题反馈渠道,加强全周期规范化管理。  下一步,国家网信办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动政务应用程序常态化、规范化管理,指导各地区各部门有序清理整合面向基层的政务应用程序、优化政务应用程序功能,进一步提高政务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水平,稳步推进数字赋能基层工作。
发布时间: 2026 - 03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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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在国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近年来,西藏日喀则市税务系统立足职能定位,聚焦企业发展需求与民生保障重点,围绕“诚信引导、风险体检、政策赋能”协同发力,以扎实举措推动合规经营落地见效,为经营主体及民生产业筑牢发展根基。  让“信用网”越织越密  纳税信用是企业的“金字招牌”。西藏印象实业有限公司萨迦分公司作为一家从事工程设计服务的企业,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持诚信纳税理念,凭借优良的纳税信用在市场竞争中稳步发展。  “公司多年来一直保持良好的纳税信用,这让我们在项目投标中屡占先机。”该公司负责人高小梅表示,诚信纳税不仅是企业的立身之本,更为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效益。据了解,2025年,该企业签订合同金额增幅达146.75%,信用红利有效转化为发展动能。  为助力企业守好、用好“信用资产”,国家税务总局萨迦县税务局构建“稳存量+提增量”工作机制,加强对企业纳税申报、财务报表的全流程审核与监测,建立动态风险识别机制,对潜在信用风险早发现、早提醒、早辅导,推动企业及时整改。同时,借助税企微信群、进企宣讲等多种渠道,常态化开展诚信纳税宣传,通过典型案例解读信用激励与约束政策,引导企业树立“诚信兴企、合规致远”的经营理念,营造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市场氛围,为经营主体夯实信用基础。  让“风险墙”越筑越牢  精准防范涉税风险是企业行稳致远的重要保障。国家税务总局岗巴县税务局坚持风险防控与服务优化相结合,常态化开展“涉税健康体检”,以精细化服务帮助企业排查风险、规范核算,筑牢合规经营防线。  “之前我们在申报2025年第四季度增值税时,因比对异常触发系统预警,导致无法正常为住宿客人开具发票,这让我们非常着急。”西藏乐瑞实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王先生回忆道,“税务人员第一时间主动联系我们,逐项核对发票和申报数据,快速帮我们解决了问题。第二天他们又专程上门开展‘一对一’辅导,把...
发布时间: 2026 - 03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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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证监会日前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信息披露内容、渠道、方式、频率向投资者披露私募基金信息。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自愿信息披露要求。明确私募基金托管人履行与托管业务有关的信息披露职责,以及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务情况等信息复核审查的要求。明确对投资业绩进行预测、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最大亏损、公开披露或者变相公开披露等信息披露禁止性行为。  与此同时,办法还明确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定期报告类型和具体内容。明确私募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时,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编制临时报告,并向投资者披露。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及时向投资者披露清算公告、清算报告以及与清算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相关信息。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的信息披露配合义务。明确加强未公开信息管理、资料保存等要求。  此外,办法明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基金服务机构,以及前述机构的从业人员从事私募基金信息披露活动及相关服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可以依法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依照相关法规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 2026 - 03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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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公司因更新迭代核心技术需要从银行申请贷款,通过黑龙江省融资信用征信服务平台了解到,建设银行的贷款产品很适合我们这种科技型企业,而平台对企业的信用信息画像也让银行更加了解我们。高效的服务让企业与银行实现了双赢。”哈尔滨莱特兄弟公司负责人深有感触。  “作为轻资产企业,我们可供抵押的实物资产有限,但平台通过大数据技术为企业绘制数字信用画像,凭借良好的经营记录与合规资质,我们的融资已经到位,并转化为生产力。”黑龙江福源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同样受益于“信用+金融”的创新服务。  信用不仅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更是撬动金融资源的“金钥匙”。锚定打造全国一流的融资信用征信服务平台,2025年以来,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局聚焦数据赋能、信用惠企,深化“信用+金融”服务模式创新,着力打通融资堵点、提高融资效率、优化融资体验,提升经营主体融资便利水平。  持续加强黑龙江省融资信用征信服务平台数据支撑保障,根据金融机构实际业务需要,不断加大数据供需对接协调力度,对金融机构授信评估、融资风控等所需的市场监管、税务、社保、司法、水电等关键、高频数据予以重点支持保障,协调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医保局、省税务局等中省直单位,依托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依法依规对接数据目录178个,累计交换数据148.32亿次,持续推动提升数据归集共享质量。1988家金融机构依托省融资信用征信服务平台发布各类线上金融服务产品579个。  持续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密切合作,深入挖掘数据价值,为广大经营主体量身打造特色专属融资产品。设立“惠农信贷”专区,完成金融机构急需的5项特色农业补贴数据归集,研发面向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专属信贷产品,切实保障我省农业信贷需求;设立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专区,强化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有效降低服务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贴息放款330户9.59亿元;设立个体工商户信贷专区,推动融资增信等各项激励帮扶...
发布时间: 2026 - 03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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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3月2日对外发布消息,介绍2025年税务部门治理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六项举措成果。  这六项举措成果的内容包括:组织开展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落实《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持续深化跨区域税费服务改革、协同防范地方违规实施奖补转引个人所得税、加力防范利用“政策洼地”不合理转移税源、规范优化税费政策执行口径等。  针对地方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对地方违规招商引资涉税行为不得出谋划策、不得参与配合、不得知情不报、不得放任失管,并向各地税务机关推送核查问题线索389条,对核实后确有问题的及时查处和纠正。  为更好促进线上线下商户税负公平,《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自2025年施行之后,税务部门抓好落实。已有8000余家境内外平台按规定履行了涉税信息报送义务,平台内小规模纳税人向供应商取得发票金额较规定实施前同比增长25%。  同时,税务部门优化服务,跨区域涉税业务平均办理时长压缩5天至10天,便利市场资源要素合理流动。2025年,纳税人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超1300亿元,同比增长39%;近4万户纳税人顺利完成跨省迁移,同比增长18.7%。  税务部门还加强部门间政策协调联动,进一步规范税源转移,强化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等方面内容。例如,国家税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发布政策,防范地方通过违规财政返还转引税源等风险,防止上市公司个人股东通过转移证券账户变换纳税地点。2025年,全国共有4500余家证券机构适用新业务模式办理扣缴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入库金额超过400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推进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专项治理,加力防治“开票经济”,助力纠治“内卷式”竞争乱象,推动要素资源在全国高效配置,更好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发布时间: 2026 - 03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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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医学科研诚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26〕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各国家医学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有关全国重点实验室,委属(管)医院:  为加强卫生健康领域科研诚信与学风作风建设,我委研究制定了《加强医学科研诚信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以下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参考《方案》内容措施,结合本区域实际,持续推进科研诚信治理工作。请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参考《方案》内容措施,加大本领域科研诚信治理的力度。请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各国家医学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有关全国重点实验室,委属(管)医院参考《方案》内容措施,健全完善本单位科研诚信制度、完善医学论文发表及相关原始数据管理,坚决杜绝“论文工厂”“虚假论文”等突出科研失信问题。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6年1月1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加强医学科研诚信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的要求,持续深入、坚持不懈开展医学科研诚信治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环境,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惩防结合,加大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健全医学论文关键环节管理,加强诚信制度建设,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下大力气扭转卫生健康领域存在的科研诚信不良风气。力争通过3年努力,使论文造假等突出科研失信问题得到遏制。在此基础上,期刊出版、学术评议、人才评价等多方面协同发力,使科研人员诚信意识普遍提升,科研机构诚信管理、期刊出版主体责任有效压实,监管治理能力全面加强,“不敢失信”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我国医学论文质量整体水平明显提...
发布时间: 2026 - 03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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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据海南日报消息,《海南省营商环境问题核实处置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近期印发,推动营商环境问题从“被动处置”向“主动预防”、从“个案解决”向“系统治理”、从“末端治理”向“源头管控”提升转变,在全国率先创新构建起涉企营商环境问题全过程核实处置的制度机制。  为强化刚性约束,《意见》将监督贯穿营商环境问题核实处置全过程,推动12345热线平台与“监督一张网”平台贯通衔接,强化巡视与营商环境工作联动,将营商环境问题处置情况纳入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对存在工作不力、推诿塞责、乱作为、不作为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按规定进行约谈问责。同时,建立企业回访评价机制,以经营主体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倒逼责任落实、作风转变。
发布时间: 2026 - 03 -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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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82号)
发布时间: 2026 - 03 -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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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刚过去的春节假期,不少途经纳黔高速叙永服务区的司乘人员都感受到一份别样的温暖——免费的“年夜饭”、透明规范的“安全公示码”……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焕新,只是四川消费环境优化提升的一个切片。今年四川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深入开展提振消费专项行动。作为专项行动重要内容,消费环境优化提升行动如何推进?  据悉,四川今年将扎实推进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包括制定《放心消费基础单元和集聚区通用要求》行业标准,发布2项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省级地方标准等。  标准先行,让消费有“标”可依  消费环境好不好,过去主要凭主观感受,而四川破解这一难题的关键抓手是“标准先行”。在多年探索的基础上,2025年,四川被确定为全国优化消费环境试点省份。一场以“标准引领、信用赋能”为核心的“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系统工程就此全面铺开。  如何让庞大的基础单元(门店、便利店、超市等)和集聚区(商业综合体、特色街区、景区等)保持“好品质”?四川的答案是:精心编织一张“1+ N”的标准网络。  这张网以省级地方标准《建设放心舒心消费城市通用要求》为总纲,确立诚信经营、质量安全、维权便利等核心原则。在此基础上,家装建材、汽车4S店、旅游民宿、眼镜制配等10个重点消费行业,都有各自详尽的省级服务规范。省级标准之下,21个市州结合地方特色,出台27项地方标准,形成全省统一又兼顾地方特色的标准体系。  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底,全省已培育发展各类放心舒心消费基础单元2.25万家、集聚区831个,覆盖全省183个县(市、区)。如今在四川,做出放心舒心消费承诺的装修公司应提供怎样的合同与售后,民宿的卫生与服务应达到什么水平,眼镜店需要达到什么质量要求等问题,都有了清晰的“标尺”。  标准化建设,让原本模糊的“消费感受”变成了可对照、可测评的“具体指标”。  动态测评,守护“放心”品牌信誉  立标准只是第一步,如何让标准“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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