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5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青岛市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若干措施 为持续深化我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应用价值,加快构建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制定本措施。 一、加强融资信用服务统一平台建设 (一)明确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渠道。强化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市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功能,统一归集各类信用信息。将青岛市企业融资服务统一平台(“青融通”平台)作为我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强化与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省级节点的对接,纳入国家平台、省一体化平台网络,作为向金融机构集中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服务的“唯一出口”。原则上不再新建、保留其他地方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减少重复建设和资源闲置浪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 (二)推动涉企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推动平台与市惠企政策发布兑现平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涉企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推动资源和政策共享。引导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与平台系统对接。开展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现企业融资服务“一网通办”,金融机构数据服务“一键接入”,融资服务成效“一口查询”。(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市民营经济局、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青岛金融监管局) (三)建好行业特色专区和区域专版。支持各区(市)、功能区和行业主管部门在平台设置专版和特色专区,依托平台数据和服务能力开展创新应用,为特定用户提供特色金融服务,构建“1+N”平台体系,即建设1个全市统一的平台,开设N个行业特色专区或区域专版。引导各区(市)、功能区或行业领域内经营主体上平台发布融资需求,推动融资支持政策在相应专区(专版)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支持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人才赋能、乡村振兴等领域以及上合示范区、青岛自贸片区、青岛高新区、青岛蓝谷等特色功能区打造专区应用典型。〔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营经济局、市委组织部等,各区(市)政府,各功能区管委〕 二、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力度 (四)持续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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