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珠海市2026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珠信用办〔2026〕3号)
各区(功能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工作部署,切实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珠海市2026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附件:珠海市2026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23日 (联系人:于冰, 电话:2223081)珠海市2026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持续深化“信用珠海”品牌建设,为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现制定2026年珠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如下。 一、发挥信用引领作用,推动信用建设提档升级 (一)发挥信用示范区引领作用。以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为契机,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大力提升城市信用监测排名,发挥部门工作合力,推动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档升级。积极参与国家信用建设相关试点和省信用创新应用试点,探索信用建设新路径、新方法。(市发展改革局、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区) (二)深化省级应用场景创新试验区建设。依托珠港澳跨境信用服务平台,以珠港澳信用体系建设为核心,深化“珠海市跨境信用应用场景创新试验区”建设。重点推进跨境信用规则衔接与互认机制,探索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信用评价标准互通、信用产品互认等关键路径;围绕跨境贸易、投融资、人才通关、政务服务等领域,拓展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应用场景,将试验区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信用一体化的“示范样板”。(市发展改革局、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区) (三)支持各区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坚持“一区一特色、一域一品牌”原则,结合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绿美生态、产业发展等领域,鼓励各区立足资源禀赋与发展定位,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具有辨识度和实效性的信用应用创新场景。(各区) 二、拓展信用惠民便企应用,优化民生服务品质 (四)有序推进自然人信用体系建设。推出珠海市个人信用分,拓展其在公共出行、商超购物、政务服务等更多民生场景应用,实现“信用优享”与“无感便利”。推动个人信用分跨区域互认,与全国个人信用分建设先进地市开展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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