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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多部门近日印发《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聚焦新兴业态,针对直播电商这一热门领域,专门明确了选品机制、培训要求和“黑名单”制度,既保障新业态健康成长,也守住质量安全底线。 据介绍,指导意见把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增强消费安全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推动从“量大”到“质优”转变,部署了多方面举措。 着力畅通质量提升的内生循环,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包括支持平台利用数据优势,发展按需生产、以销定产等新型制造模式,让制造跟着消费走;鼓励平台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引导平台算法逻辑向优质侧重;强化新业态引导,要求直播电商加强直播营销人员质量管理培训,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选品和培训机制,从源头提升供给质量。 着力铲除阻碍高质量发展的顽瘴痼疾,指导意见提出,引入“产品数字护照”计划,在重点产品领域试点开展质量安全赋码核验,打造生产源头赋码、平台验码亮码、消费者识码用码机制,通过“码”上辨真伪、溯源头,打造全链条溯源机制;建设全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平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穿透式”监管,变被动查处为主动预警,努力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 此外,针对网络交易平台存在的虚假宣传等问题乱象,将推动出台国家推荐性标准《网络直播平台服务管理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网络直播平台、直播间运营者营销行为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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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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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日前召开的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十三届四次执委会上获悉,近年来,省工商联以推进河北省数字工商联平台建设为抓手,持续深化银企合作、创新服务模式。截至目前,该平台累计注册企业68.2万户,为33.8万家企业授信2314亿元,向6.8万家企业投放贷款1057亿元。 在提升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方面,河北省数字工商联平台依托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整合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20余个部门的30多项核心数据,创新构建企业“五维雷达图”,实现对企业信用状况的立体化、精准化画像,为金融机构授信提供科学依据。在线上测额的基础上,针对300万元内的信用贷款,支持线上直接审批,省去线下评估、担保等环节,有效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大幅提升了融资效率。 河北省数字工商联平台与10家金融机构合作推出21款定制化金融产品。推出的“工商联数据贷”依托企业多维动态数据评估信用状况,提供无抵押信用贷款服务。此外,平台还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支持、引导信用修复等服务,累计为企业推送招商项目959个,帮助19034家企业修复信用记录31840条,并通过智能推送匹配惠企政策。 河北省工商联相关负责人表示,河北省数字工商联平台2.0版本正加紧研发,计划新增担保、保函、产权交易等金融服务板块,打造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持续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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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11家承担海事法院监督职责的地级市检察院齐聚福建厦门,专题研讨海事检察工作。最高检检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史卫忠出席研讨并强调,要提升海事检察工作水平,更好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和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史卫忠指出,“十五五”规划建议强调“加强重点海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坚定维护海洋权益和安全,提高海上执法和海事司法能力”。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党和国家大局中认识和把握海事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海事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海洋强国建设。 史卫忠强调,今年6月,最高检和最高法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对海事法院法律监督机制的通知》,相关检察院要结合实际抓好落实。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聚焦监督重点,高质效办好海事检察案件,深化海事诉讼监督问题研究,强化海洋检察公益诉讼,统筹推进涉外海事检察工作,提升中国海事司法的公信力、影响力、竞争力。要完善协作机制,发挥检察一体化制度优势,增强海事审判、检察工作合力。要加强专业建设,培养海事检察专业化办案队伍,培育造就一批高素质复合型的检察办案人才。 全国人大代表杨武云、杨心平受邀参加活动并作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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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和赣江新区应急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 《江西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用监管办法(试行)》已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12月10日江西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用监管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全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机构”)执业行为,提升机构技术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江西省社会信用条例》《江西省应急管理部门实施安全生产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江西省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赣从业的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及监督管理工作。凡在赣从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技术服务的机构均应参加信用等级评定。 第三条 机构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机构网站和“江西省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系统”公开信用承诺书(承诺书范本见附件1),接受政府、行业和社会监督。已在赣从业的机构每年1月完成信用承诺书的公示,初次入赣的机构应在30日内完成信用承诺书的公示。 第四条 省应急管理厅负责统筹全省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管理工作,承担信用等级评定规则制定、信用信息归集、信用等级评定、动态核查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省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第五条 各市、县(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从业机构信用信息的归集、核实、录入等工作,配合省应急管理厅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动态核查等工作。第二章 信用等级评定 第六条 机构信用等级分为四级: A级(信用优秀):综合得分≥85分。 B级(信用良好):70分≤综合得分85分。 C级(信用一般):60分≤综合得分70分。 D级(信用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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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委社会工作部、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制定出台《云南省异地商会登记管理服务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异地商会应当充分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有关要求,坚持“一地一会”“地域相适”原则,同一行政区域只能成立一个由同一原籍地投资企业和组织为会员的异地商会。 《办法》规定,发起成立异地商会,须由原籍地在登记地内投资,经营状况、信用记录良好,在活动地域、行业领域具有相应影响力和代表性的企业发起。发起企业不少于10个,且3年内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情形或者其他违法违规情形。异地商会发起企业出资人(含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来源应当覆盖原籍地半数以上所辖行政区域。会员组成具有一定的广泛性、代表性。 《办法》明确,异地商会为独立的社会团体法人,相互间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异地商会不得吸收个体工商户以外的个人会员,不得将异地商会办成“老乡会”“同乡会”等。 《办法》规定,异地商会应当依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举办讲座、论坛、讲坛、年会、报告会和研讨会等活动或开展涉外活动时,应当提前向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应加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规范管理。 异地商会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涉企收费相关规定,收取费用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及开展业务活动等支出,不得强制收费、重复收费,严禁只收费不服务。 《办法》明确,积极开展招商引资、经济考察、经贸合作领域的商务服务,促进两地经济交流合作;引导会员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助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完成登记地和原籍地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事项。 此外,《办法》规定异地商会不得限制或排斥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组织及个体工商户自愿加入异地商会;不得违反法规及相关政策和章程的规定向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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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司法部日前联合印发《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利工作规定》,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推动构建现场阅卷、异地阅卷、线上阅卷“三位一体”的律师阅卷全场景保障机制。 《工作规定》指出,律师阅卷包括现场阅卷、异地阅卷和线上阅卷等方式。其中,现场阅卷是指律师到办理案件的检察院,现场查阅、摘抄、复制其所代理案件的案卷材料。异地阅卷是指律师在其注册地检察院,查阅、摘抄、复制其代理的其他地区同级别办案检察院的案件电子卷宗。线上阅卷是指律师通过互联网向办案检察院申请查阅、摘抄、复制其代理案件的电子卷宗。 对于三种阅卷方式的适用范围,《工作规定》明确,要以现场阅卷为主、其他方式阅卷为辅,律师代理的案件,均可以现场阅卷,异地阅卷和线上阅卷作为现场阅卷的补充;案卷材料制作有电子卷宗、适合通过互联网传输的,可以申请线上阅卷;不适合通过互联网传输电子卷宗的,可以申请异地阅卷。 针对三种阅卷方式的办理方式,《工作规定》指出,律师前往办案检察院实地进行现场阅卷;检察院通过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办理律师异地阅卷事项;检察院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办理律师线上阅卷事项。 《工作规定》还对律师的权利保障和保密义务进行了规定。律师认为检察院违反相关规定阻碍其依法行使阅卷权利的,有权向该院或者其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申诉。律师认为检察院违反相关规定阻碍其依法行使阅卷权利,或者对检察院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的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申请维护执业权利。 除此之外,《工作规定》对律师在阅卷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予以明确,即签订阅卷承诺书,填写阅卷回执,不得违反规定披露、散布案件重要信息和案卷材料,不得违反规定披露、散布不公开审理案件的信息、材料,不得将案卷材料用于本案辩护、代理以外的其他用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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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任务要求,推动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高标准建设、高质量运行,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有力支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强化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坚持与当地优势、特色产业相结合,与地方知识产权执法工作、保护体系建设相结合,与知识产权审查业务相结合;坚持业务范围多门类拓展、全链条拓展和全领域拓展;坚持与自贸区建设、扩大对外开放等国家重大战略对接,与知识产权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对接。持续健全快速协同保护工作机制,提升管理质效,加强协调联动,为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提供有力支撑。 到2030年,高质量建成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和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以下简称快速维权中心),工作机制更加协调完善,预审确权更加优质精准,维权援助更加及时规范,协同保护更加顺畅高效,社会服务更加全面有序,快速协同保护工作深度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有力服务地方重点产业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知识产权精准服务保障。保护中心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在全国范围内加强精准服务保障。紧扣区域发展战略,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对专利布局和维权援助的指导服务,超出保护中心服务区域或产业领域的,支持开展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跨区域专利预审。支持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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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西北内陆,企业跨境资金结算正悄然迎来“加速度”。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行长刘健表示,甘肃省已成为西部首个实施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的省份,该省87家诚信合规的优质企业享受跨境贸易资金结算“秒申请、分钟办”高效服务,累计办理金额达60.4亿美元。 刘健介绍说,“十四五”以来,该行传导落实40余项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措施,着力打造“越诚信越便利”的涉外营商环境。通过精简流程、数据互通,原本需要数日的外汇业务,如今在符合条件的企业间实现了“分钟级”办结。 政策红利的直接受益者是企业。以往办理跨境贸易收付汇,企业需逐笔准备合同、发票、报关单等大量纸质单据,往返银行与公司之间,耗时耗力。便利化政策实施后,优质企业仅需提交一份收付汇指令,银行即可凭指令直接办理,业务办理时间从数小时甚至数天压缩至几分钟。 线上化同步推进。甘肃省65项外汇行政许可事项实现“网上办”,线上业务占比达72%,当日办结率提升至61%。“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成为常态。省内企业平均开户时长由2020年末的3个工作日缩短至目前的1.3个工作日。 跨境人民币使用也更加广泛。今年前9个月,该省人民币跨境收付额较2020年增长1.1倍,占本外币跨境收付总额的比例升至29%,较2020年上升13个百分点,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 外汇便利化是甘肃金融系统服务实体经济的冰山一角。据悉,“十四五”以来,该省社会融资规模年均增量超2400亿元,累计新增融资超1.2万亿元。贷款规模稳步跨过3万亿元台阶,近五年年均增长6.4%,高于同期地区生产总值增速。 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精准滴灌。甘肃累计投放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资金3750亿元,比“十三五”时期多投放1450亿元。在政策引导下,信贷资源持续向重点领域倾斜:制造业贷款年均增长9.6%,科技型企业贷款增速达22.3%,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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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干细胞等细胞与基因治疗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在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胡强强指出,我国目前已批准部分相关药品上市,个别地方通过地方立法等方式批准部分细胞与基因治疗临床应用。但是,也出现了一些不法机构和个人,打着“细胞与基因治疗”的名义欺骗公众,例如,宣称“无论是癌症、老年痴呆,还是美容抗衰、提高免疫力,打一针干细胞就能搞定”,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带来损害。 对此,国家卫健委提醒,要按照《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规范有关行为活动。干细胞等细胞与基因治疗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开展,美容院、养生馆等非医疗机构不具备资质,不得开展任何诊疗活动,非医疗专业技术人员也不得开展此类活动;在接受治疗前,要充分了解相关产品和技术是否经过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细胞与基因治疗仍处于研究阶段,不得开展临床应用,也不得收取费用。 国家卫健委强调,细胞与基因治疗不是万能的,更不是“零风险”。凡是宣称“包治百病”“绝对安全”“一针见效”的可判定为骗局。此外,一些机构组织患者赴境外接受资质不明的机构提供的细胞与基因治疗,价格昂贵、风险极高、出现问题维权难度极大,民众要提高警惕,理性看待,谨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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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口岸”道路货运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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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消费纠纷跨越国界、当维权之路陷入僵局,重庆市铜梁区凭借独特的“和事佬”——“渝悦调”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品牌,巧解千家结、提升万家安,让一次次消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前段时间,一名外籍消费者在铜梁购买二手车后,委托第三方检测发现车辆存在严重事故痕迹。在卖方拒不回应协商要求后,由于不熟悉本地投诉渠道,该消费者只能向铜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随后通过“诉调对接”机制,由铜梁区人民法院委派至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进行诉前调解。面对当事人跨国沟通难、证据技术要求高、卖方最初不配合等多重困难,铜梁区市场监管局“呐姐工作室”主动介入,组织行业协会与公益律师共同研讨,制定专门调解方案。经过工作人员多次电话沟通与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并现场完成退货退款。 近年来,铜梁区以开展消费纠纷多元化解试点为契机,通过盘活资源、创新模式、源头治理等举措,构建起高效便民的消费纠纷化解体系。 “渝悦调”通过整合离散资源,构建起“1个中心+28个分会+333个联络站”的三级服务网络,设立56个“消费者投诉站”,吸纳32个专业机构参与,整合12315、12345等6大类投诉渠道,实现消费纠纷一口归集、一体管理。同时建立“事前预警、事中调解、事后回访”闭环体系,推行“30分钟响应+72小时办结”限时办机制,使纠纷化解时间同比缩短48.72%。其特色包括“呐姐工作室”社会调解、跨区域维权协作及“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机制。 “我们组建‘呐姐工作室’,就是要让消费者多一个‘找说法’的地方。”铜梁区市场监管局消保科科长、区消委会秘书长欧利娜说,工作室整合消费投诉举报中心职能,实现对外统一渠道、横向统一归口、纵向统一流转、全区统一督办,有效解决了消费者多方投诉、来回跑路等问题。 据了解,“呐姐工作室”除了专职工作人员,还有来自司法、教育、行业协会等领域的30名党员志愿者。他们发挥专业优势,已成为消费维权战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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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消协、中国市场监督管理学会发布“双十二”消费提示。 消费提示中称,“双十二”购物旺季临近,各类促销活动密集,不少消费者早已选好想买的数码产品、化妆品、服装、保健食品等,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科学、理性消费,中消协、中国市场监督管理学会作出如下提示: 一、警惕“价格魔术”,防范“先涨后降” 部分经营者可能在促销前先提高商品原价,再以打折、优惠为名,造成降价幅度大的假象,实际价格甚至高于平日。消费者应提前关注心仪商品的价格波动,通过比价工具或在不同平台进行对比,核实价格真实性。不要轻信所谓的“最低价”宣传,对于价格波动异常、短期内大幅提价后再打折的商品要保持警惕。 二、避开“卡券迷阵”,避免复杂计算 一些促销活动规则设计复杂,需要消费者进行繁琐的凑单、满减、领取多项优惠券等操作,耗费精力且容易出错,最终可能并未获得实质性优惠。消费者应仔细阅读平台和商家的促销规则,了解使用条件、期限、范围等。对于规则过于复杂的活动,建议谨慎参与,尽量选择规则简单、价格透明的商品进行购买。 三、谨防“优惠陷阱”,确保兑现优惠 部分优惠活动附带较多限制条件,如限品类、限数量、限地区、限时段等,消费者可能因不符合条件而无法享受。购买前务必确认优惠券或活动的适用范围、使用门槛、有效期等关键信息。对于需要预付定金的商品,要明确定金与尾款的支付责任,避免因个人原因放弃购买导致定金损失。 四、远离“价格刺客”与“大数据杀熟” 注意识别部分商品未显著标注价格或混搭销售,导致结算时价格远超预期的“价格刺客”行为。结账前务必核实价格标签与结算价是否一致。同时,警惕基于用户画像的“大数据杀熟”等差异化定价行为。可尝试使用不同账号、设备或平台进行价格比较,若发现明显不公,应及时保存证据并通过合法渠道反映。 五、辨别宣传真伪,抵制虚假营销 不可轻信过于夸张的广告宣传,如“全网第一”“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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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市场监管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引》的通知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为引导经营主体加强合规管理,提升诚信经营水平,省局制定了《陕西省市场监管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实际情况,做好有关合规宣传和培训工作,推动经营主体知悉、理解并自觉运用。同时,注重将信用合规建设与日常监管、信用修复等工作协同推进,共同营造公平竞争、诚信自律的市场环境。 附件:陕西省市场监管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引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3日 (规范性文件编号:40-30[2025]4号) 附件陕西省市场监管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引 第一条 为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引导经营主体诚信自律、防范信用违规风险,推动经营主体自主建立信用合规制度,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市场监管实际,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经营主体是指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信用合规是指经营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诚实守信、依法合规履行义务。 第四条 本指引所称信用合规建设是指经营主体以有效防控市场监管信用违规风险为目的,通过建立信用合规制度、落实信用合规内容、完善信用合规管理、培育信用合规文化等内容,持续提升市场监管信用合规能力。 第五条 本指引所称经营主体信用信息是指经营主体在社会与经济活动中产生的与市场监管信用建设有关的记录,以及与评价其信用价值相关的各类信息,主要包括经营主体基础信息、年报信息、抽查检查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信用承诺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等。 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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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西藏全区法院始终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摆在突出位置,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62816件,审结51909件,同比上升34.11%和38.39%,结案标的额34.45亿元;其中受理涉企案件29411件,审结23297件,案件审理周期63天。 据发布会介绍,为全面提升审判质效,降低企业解纷成本,全区各级法院普遍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全面推行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等在线诉讼服务,今年已完成网上立案14797件,发起电子送达575137条,完成送达331061条,极大节约了企业诉讼成本。通过制定《关于全面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的实施办法(试行)》,让审判流程得到显著优化,拉萨、日喀则、昌都等地法院通过制定分流标准指引、组建速裁团队,将大量简易案件审理周期严格控制在46天之内。 为了全力兑现经营主体胜诉权益,全区法院加大案件执行力度,与公安、住建、人社、市监等37家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组织开展“交叉执行”“终本回暖促执”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全区法院新收交叉执行案件933件,执行到位金额3317.14万元;筛查恢复案件4357件,执行到位金额3.72亿元,清理了一批长期积压案件;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承诺与修复机制,今年屏蔽失信名单4561人次、解除限制高消费3667人次,屏蔽法人或其他组织810次,帮助810家中小微企业修复信用、重返市场。 同时,全区法院健全破产审判机制,建立《破产审判工作操作规程》《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操作指引》等4项运行机制,统一办案标准。在府院联动方面,牵头制订《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明确20个区直单位职能,并与税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就涉税处理、企业注销等专项问题形成协同意见,共同破解破产衍生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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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进一步健全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坚守监管的政治性、人民性,紧扣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主线,以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夯实监管执法及投资者保护基础为主要内容,依法规范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的行为,努力夯实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征求意见稿》共八章、七十四条,除总则和附则外,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完善上市公司治理要求,规范治理架构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等“关键少数”的行为,促进提升治理的有效性,夯实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根基。二是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监管。特别是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财务造假”,通过健全上市公司内部监督制约、追责追偿机制,禁止第三方配合造假等方式,多维度予以重点打击和防范。三是规范并购重组行为。细化完善上市公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定,进一步明确财务顾问的职责定位和独立性要求,支持产业整合升级和企业转型。四是加强投资者保护。对市值管理、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作出明确要求,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回报投资者意识。明确主动退市中投资者保护安排,防范上市公司规避退市、利用破产重整损害投资者利益。五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细化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可以采取的措施,对占用担保、配合造假等行为设置专门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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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贯彻《湖北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根据《湖北省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近日,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发布《湖北省知识产权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围绕“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目标,将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科技创新活力、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支撑,依托湖北省统一评价标准,对超过12万家知识产权企业信用风险进行分析研究,列出风险预警清单,并公布7个典型案例。《报告》显示,知识产权企业信用风险呈“倒金字塔型”分布,与2023年相比,2024年A类企业数量与占比进一步提升,D类企业占比持续下降,表明湖北省知识产权领域整体信用风险处于较低水平,反映出监管体系对引导企业守信已产生积极成效。 目前,湖北已构建覆盖17个市州的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通过实施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秉持“数据驱动、精准施策、动态调整”原则,依据信用风险等级对企业实施精准画像,科学配置监管资源,引导企业增强信用意识和行业自律,有效提升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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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举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主题开放日活动,活动中举行了人民法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民商事案例新闻发布会,发布7个人民法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民商事案例。本批典型案例聚焦服务保障“十五五”的目标任务,以司法审判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展现人民法院扎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工作成效。 本批典型案例地域分布覆盖东、中、西部地区,审理层级包括从基层法院到最高法四级法院,内容涵盖融资环境优化、股东有限责任激活、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企业名誉信用保护等多个方面。 典型案例中,人民法院依法规范金融机构行为,助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解决融资问题是保证民营企业“稳生存”“谋发展”的基础支撑,是激发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关键举措。人民法院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宗旨,依法助力民营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通过审理金融借款纠纷案件,严格落实国家金融监管政策,推动金融机构持续优化普惠金融供给和服务,依法规范金融机构利息和费用收取、单方面增加发放贷款条件、中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等行为,协同金融监管部门推动政策落实落地,确保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案例“某银行诉某地产开发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银行在发放3.5亿贷款前,向企业收取1000万元“融资承诺费”,却未提供任何相对应的服务。人民法院认定银行违反金融服务收费公开透明、质价相符原则,在收取贷款利息之外,超出金融监管规定准许的收费范围,不当增加了借款人的融资成本,按照“砍头息”的裁判规则,将该“融资承诺费”在借款本金中予以扣除。在案例“某银行诉港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人民法院认定借款人仅迟延两天支付利息且后续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属于显著轻微违约,且在有多份人保和物保的情形下,银行直接宣布贷款提前到期,有违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判决驳回银行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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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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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实施经营主体信用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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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推行“信用+审批”新模式,通过信用等级评定为食品经营企业提供差异化便捷审批,以优化营商环境并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该模式覆盖全区所有大中型商超食品经营企业,包括已取得和正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实施内容包括信用信息归集、综合信用等级评定及信用分级审批。信用信息归集收集企业基本情况、行政许可和行业监管信息,建立信用档案。综合信用等级评定依据“信用中国(陕西)”平台的公共信用评价及行业监管状况,将企业分为优、良、中、差四级。 在分级审批中,符合无违法违规前提的企业申请新开办、延续换证或变更业务时:优级企业可容缺受理,审批提速40%,延续换证免现场核查;良级企业同样容缺受理,审批提速30%,延续换证免现场核查;中及以下等级企业按既有政策执行。 示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模式公平、公正、公开实施,并对问题及时调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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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近日制定印发《2026年互联网经营农药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联合有关方面依法整顿互联网经营农药市场秩序,严查互联网农药经营资质,规范农药产品信息展示,强化互联网交易第三方平台责任,以专项治理行动规范互联网经营农药行为,推动构建监管长效机制。 具体来看,农业农村部将制定负面清单,在限制使用农药名录基础上,对一些特定农药品种进行严格管理。列入负面清单的农药品种禁止利用互联网经营。 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互联网经营农药重点监测名单,加强与第三方平台交流,健全问题产品查处机制。 加大抽检力度,开展互联网经营农药产品抽样监测,对于假劣农药产品和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严处、“露头就打”。 加强协调联动,强化互联网经营农药监管跨部门、跨区域和部省联动,推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 推动社会共治,积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法规政策宣传解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形成多元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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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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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学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会〔2025〕30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推动科学事业单位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促进科研水平提升,我们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学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请各级各类科学事业单位遵照执行,其他科研项目承担单位涉及科研活动内部控制的参照执行。 财政部 科技部 2025年11月21日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学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 科学事业单位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及成果转化等核心职能。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推动科学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高科研管理能力,促进科研水平提升,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规范科学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和科研活动,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内部制约机制,有效防控科学事业单位经济活动和科研活动有关风险,全面提升科学事业单位内部管理能力和科研水平,为推动科学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全面领导政治优势,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科学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与评价监督的全过程,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 ──坚持统筹推进。科学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要确保覆盖各项经济活动和科研活动,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