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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01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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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发改财金规〔2025〕17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试行)〉的...
2026 - 01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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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贸易港启动全岛封关运作以来,海关报关单位备案咨询与申请量稳步上升,外贸经营主体规模持续扩大。据海口海关统计,2025年12月18日至2026年1月10日,海南外贸经营主体备案数量增速明显,共备案4709家。2025年,海南新增外贸经营主体3.1万家,同比增加41.7%,目前,海南外贸经营主体超过10万家。  报关单位是指按规定在海关备案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该备案是经营主体取得报...
2026 - 01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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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15日举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司司长汪崇鲜介绍,2025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建了22个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着力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全年共排查各类问题隐患1.7万多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585项,还会同地方核查处置群众反映和职工报告的问题隐患线索1.3万多项。  汪崇鲜表示,考核巡查也发现了一些共性问题和深层次的矛盾:有的地区...
2026 - 01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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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已经厅党组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6年1月4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河南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文化和...
2026 - 01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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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全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发布市场价格秩序提醒告诫书,明确对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  2026年1月1日起,河南已正式启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覆盖汽车、家电、数码智能产品等领域。随着活动深入推进,为防范商家违规操作侵蚀政策红利,河南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发布告诫提醒,划定价格秩序“红线”。  告诫书明确要求,...
2026 - 01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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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各地互学互鉴、共同提升,司法部1月13日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民办实事第三批典型案例。本批8个典型案例涵盖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云南、宁夏等省(自治区),涉及执法模式创新、审批服务优化、权益保障强化等多个维度,集中展现了各地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中“问需于企、精准施策”的生动实践。   据了解,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以来,各地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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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 - 01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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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发改财金规〔2025〕17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财金规〔2025〕1752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pdf  政策文件: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ghxwj/202601/t20260112_1403195.html
发布时间: 2026 - 01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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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海南自由贸易港启动全岛封关运作以来,海关报关单位备案咨询与申请量稳步上升,外贸经营主体规模持续扩大。据海口海关统计,2025年12月18日至2026年1月10日,海南外贸经营主体备案数量增速明显,共备案4709家。2025年,海南新增外贸经营主体3.1万家,同比增加41.7%,目前,海南外贸经营主体超过10万家。  报关单位是指按规定在海关备案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该备案是经营主体取得报关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办理报关业务的前提条件和必要步骤。备案后的报关单位也可称之为外贸经营主体。  海南自贸港封关带来的政策红利与全新业务流程,也让众多市场主体的咨询需求呈现增长势头。自明确封关启动时间以来,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对海关专业政策的咨询需求显著上升。  海口海关设立报关单位备案申报咨询专岗并严格执行“15分钟内响应”标准,及时精准解答企业疑问。推广运用“中国海关信用管理服务平台”,锚定辖区重点企业,提供“平台功能讲解、注册操作指引、后续使用答疑”的一站式指引,逐一向企业发送操作指南,确保企业充分享受海关信用管理便利。
发布时间: 2026 - 01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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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应急管理部15日举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司司长汪崇鲜介绍,2025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建了22个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着力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全年共排查各类问题隐患1.7万多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585项,还会同地方核查处置群众反映和职工报告的问题隐患线索1.3万多项。  汪崇鲜表示,考核巡查也发现了一些共性问题和深层次的矛盾:有的地区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迟缓,年度重点任务推进还有差距。个别行业领域监管责任还没有压实、监管职责还有盲区。个别地区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推动同类问题整改还不到位,破解安全生产难题主动性还不够、手段措施乏力。最突出的还是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风险心中没有数、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一问三不知。一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对岗位风险了解很少,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技能、隐患辨识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还有一些企业和单位人员知法犯法、罔顾安全,在考核巡查期间,查处了多项涉及违法销售不合格燃气具、堵塞消防通道、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安全检测检验造假、盗采矿产资源、非法建设施工、瞒报事故等多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  下一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紧盯问题隐患整改形成闭环以及移交典型案例责任倒查。同时,精心组织实施2026年度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全力维护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发布时间: 2026 - 01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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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已经厅党组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6年1月4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河南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文化和旅游行业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促进文化和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结合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对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归集、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等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经营主体是指从事文化和旅游经营活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从事营业性演出、娱乐场所、艺术品、互联网上网服务、网络文化、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等文化经营服务活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从事旅行社经营服务、A级旅游景区经营服务、旅游住宿经营服务、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业人员包括上述经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以及导游等有关人员。  本办法所称信用承诺,是指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根据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要求和诚实信用原则,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和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以及违约责任作出书面承诺。  本办法所称信用信息,是指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为行政机关),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或者...
发布时间: 2026 - 01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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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全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发布市场价格秩序提醒告诫书,明确对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  2026年1月1日起,河南已正式启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覆盖汽车、家电、数码智能产品等领域。随着活动深入推进,为防范商家违规操作侵蚀政策红利,河南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发布告诫提醒,划定价格秩序“红线”。  告诫书明确要求,各有关经营者及单位务必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要认真做好参加活动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标示工作,确保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对产品临时提价、虚假打折、虚假标价、诱导交易、以次充好、虚报产品信息等,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同时,各相关行业协会或其他社会组织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恪守诚信经商原则,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垄断价格,操纵市场价格。  为强化监管效能,河南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发布时间: 2026 - 01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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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各地互学互鉴、共同提升,司法部1月13日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民办实事第三批典型案例。本批8个典型案例涵盖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云南、宁夏等省(自治区),涉及执法模式创新、审批服务优化、权益保障强化等多个维度,集中展现了各地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中“问需于企、精准施策”的生动实践。   据了解,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以来,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严肃纠治执法乱象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源头治理、系统施策和效能提升,推动执法工作从“被动监管”向“主动服务”转变、从“事后纠偏”向“事前预防”延伸,以一系列有力度、有温度、有创新的实践举措,破解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经营主体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创新执法监管机制,提升执法综合效能。各地立足企业生产经营和社会治理实际,打破传统执法思维定式,积极推出一批高效协同的执法新形式。黑龙江黑河嫩江市推行“送检入企”主动服务模式,将农机年检从“企业送检”变为“上门施检”,有效保障农时、降低企业成本。吉林辽源市采取疏堵结合策略,兼顾柔性执法与源头治理,系统破解大货车停车难题,实现秩序维护与企业纾困的有机统一。   优化指导服务供给,破解企业发展困境。各地主动靠前,整合资源,为企业提供精准化、组团式指导服务,助力破解技术、安全、审批等实际困难。山东临沂郯城县组织监管部门、第三方专家等多方协同入企,为企业设备安全隐患整改提供“一揽子”技术指导和方案支持。宁夏银川永宁县聚焦消防审批时限长问题,通过压缩流程、提供定制化服务、建立回访机制,实现审批提速与安全监管的双赢。   协同精准施策,护航企业发展秩序。各地坚持靶向发力、协同共治,破解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扰乱市场环境等问题,筑牢公平有序发展根基。河南濮阳市跨部门协同攻坚、优化施工方案、全程跟踪督办,推动项目保质提速完...
发布时间: 2026 - 01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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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组织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湘民发〔2025〕52号各省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各相关社会组织:  现将《湖南省社会组织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民政厅  2025年12月23日  湖南省社会组织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全省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创新社会组织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及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全省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开展信用评价,并依据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信用评价管理,是指全省各级民政部门依法履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职责,根据社会组织日常监管中产生的信用信息和共享获取的信用信息,对社会组织开展信用评价分级、评价结果发布,并依据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实施差异化、精细化分类管理。  第四条  开展社会组织信用评价管理,应遵循依法依规、公开公正、标准统一、分级负责、信息共享、适时更新、奖优罚劣的原则。  第五条  各级民政部门应当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录入湖南省社会组织管理系统,可采取其他恰当方式及时予以采集补充。  第二章  信用评价与分级  第六条  各级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开展社会组织信用评价管理工作,以《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5年版)》为基础,依托“信用湖南”一体化平台和湖南省社会组织管理系统归集共享的信用信息,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方法,对社会组织信用状况进行量化,确定...
发布时间: 2026 - 01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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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记者从甘肃省卫生健康委获悉,过去一年,作为全省卫生健康为民服务15项实事之一,省卫生健康委聚焦群众就医实际需求,通过规范预交金管理和试点“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推广门诊电子支付、“一站式”结算等方式,推进医疗服务便民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改善了就诊体验。  2025年6月30日起,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标准全面降低,平均降幅达15%,缓解了患者的垫资压力。甘肃省在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甘肃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两家省级重点医院试点推行门诊“先诊疗后付费”信用就医模式。该模式打破传统缴费流程限制,让患者在接受诊疗后再进行费用结算,显著提高了就诊效率,优化了诊疗流程。  在付费方式上,医疗机构持续推广门诊电子支付,患者通过手机扫码即可完成即时结算。住院费用结算方面,积极推行床旁结算、“一站式”结算及线上结算等多元化方式,最大限度缩短患者缴费等候时间,提升就医便捷度。  这一系列改革举措围绕减轻群众负担、改善就医体验的核心目标,通过制度创新与服务优化,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就医流程的简化与医疗服务的温度,赢得了广泛的社会好评。
发布时间: 2026 - 01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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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为规范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活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国家网信办起草了《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9日。  《征求意见稿》提出,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采取对个人信息主体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限于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所必需,不得超范围收集使用个人信息。  《征求意见稿》要求,互联网应用程序不得通过调用通讯录、通话记录、短信权限收集使用用户以外其他个人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确需用于满足通讯联系、添加好友、数据备份的除外。互联网应用程序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用户的单独同意。  根据《征求意见稿》,互联网应用程序应当为用户提供注销账号的便捷功能。用户注销账号的,互联网应用程序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账号注销,删除已收集的相关个人信息或者进行匿名化处理。
发布时间: 2026 - 01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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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doc  2.涉税服务人员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记录规则.doc  3.涉税专业服务信用复核申请表.doc  国家税务总局  2026年1月1日  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管理,促进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依法诚信执业,提高税法遵从度,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8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涉税专业服务情况进行信用评价,对涉税服务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信用记录,并根据信用评价结果采取激励约束措施。  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主管全国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管理工作。各地税务机关负责所辖地区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四条  税务机关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建立与财政、司法行政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制度,加强与税务师行业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律师协会、代理记账协会等行业协会的信息交流,完善涉税专业服务的信用评价机制,推送相关信用信息,推进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实施联合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第二章  信用积分规则  第五条  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分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和涉税服务人员信用评价。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评价采用以下信息:实名制等行政管理规定遵守情况、纳税人评价、税务机关评价、业务结构、服务质量、业务信息质量、行业自律、党的建设情况、人员信用、业务培训、委托人纳税缴费信用,以及自身纳税缴费信用、上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等。  涉税服务人员信用评价采用以下信...
发布时间: 2026 - 01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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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2025年8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动自治区财政、农业农村、卫健、市场监管、药监等多部门研究提出4个方面19项改革措施。随着各项改革任务纵深推进,深化宁夏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迈出坚实步伐,催生宁夏医药产业新质生产力,有效激发药品医疗器械创新活力,促进宁夏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在服务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宁夏药监局在加强职业化专业化队伍建设和行业人才“引育用服”方面持续用力。目前,已建立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成15个药品专业监管所、聘用1056名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药品监管技术支撑体系更加完善,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作用明显。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改革,“开办药店一件事”改革措施成为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的典范。构建快速高效的行政审批模式,缩短了药品医疗器械产品上市周期。实施产品注册降费政策,切实降低了企业研发成本减轻了企业负担。  “作为一家专注于有源类医疗器械的生产企业,技术资料准备复杂度高、体系核查严格、审评周期相对较长是我们经常头疼的问题。”宁夏贝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楼龑说。  面对企业遇到的诸多困难,宁夏药监局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理念,推行“一企一策”精准服务模式,实施“主动对接、一品一策、全程跟踪、专班帮扶”的举措,推进有源医疗器械注册检测服务的落实落地,以确保本地检验能力与产业发展相适配,实现了监管效能与产业发展的同频共振。对第二类医疗器械申请注册产品,实施优先审评审批政策,缩短产品注册审批周期,由60个工作日缩减至50个工作日,生产许可办结时间从30个工作日缩短至20个工作日。  “通过宁夏药监局的协调,还为我们降低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用。降费后,公司每年能节省16.2万元。”楼龑说。  服务有深度,监管有温度,检查更透明。“十四五”期间,宁夏...
发布时间: 2026 - 01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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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国家医保局1月11日发布文件,开展“个人医保云”建设试点申报,通过汇聚、治理和应用多维度的个人医保健康数据,绘制个人医保画像,探索构建覆盖全人群、全周期、全场景的智慧医保管理新范式。  根据文件,试点地区可基于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全面、实时汇聚并治理区域内定点医药机构的诊疗、结算、药品耗材使用等核心业务数据,同时依法依规探索汇聚公共卫生、健康管理等数据,重点对接处理可穿戴设备、家庭智能监测设备、体检机构数据等,促进“院内就医结算时点数据”与“院外健康传感器时期数据”的有效融合。  文件明确,将运用数据分析技术,为参保人构建多维度个人画像,并动态更新。包括个人医保健康档案,整合既往病史、既往手术史、过敏史、诊疗记录、健康监测数据等,支持健康风险提示与就医参考;个人医保财务档案,集成参保缴费、就医支出、账户收支等情况,提供费用分析与医疗保障建议;个人医保信息档案,归集基本信息、亲情关系、信用记录等,支撑服务关联与信用体系建设。  根据文件,省级医保部门要积极指导有条件的地区,编制试点方案。国家医保局将于2026年2月起,评估试点方案后确定试点名单。
发布时间: 2026 - 01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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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能发资质规〔2025〕1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机构,有关企业和协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能源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推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我局研究制定了《能源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家能源局  2025年12月4日  能源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信用信息归集  第三章 信用信息披露  第四章 信用信息应用  第五章 信用修复  第六章 异议处理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能源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等政策文件,结合能源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能源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公示、应用、修复、异议处理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能源行业公共信用信息,是指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在履行法定职责、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和获取的,或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等共享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作出的,以及能源行业协会商会、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和能源行业经营主体自愿提供的,可用于识别、分析、判断能源行业经营主体信用状况的信息。  本办法所称能源行业经营主体,是指从事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生产、供应、建设等相关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相关执(从)业人员。  能源行业公共信用信息实行目录管理。国家能源局根据能源行业法律法规和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组织编制、管理、更新能源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明确信...
发布时间: 2026 - 01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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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获悉,内蒙古自主研发的加油站诚信经营监管平台,通过跨部门实时监管、全数据溯源监测,让部分加油站的违规行为无处遁形。目前,该平台已在全区上千家加油站上线,还为全国30个省(区、市)提供技术支撑,交出了可推广、可复制的内蒙古监管方案。  据悉,2021年起,内蒙古组建专项技术团队,由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内蒙古质检院”)牵头研发加油站诚信经营管理平台和全数据溯源式探针,打造出“采集—监测—固证—预警”四大功能联动的智能化监管体系。其中,赤峰已为304家民营加油站完成诚信经营监管平台安装,实现民营加油站全覆盖,该系统打破部门壁垒,对成品油进、销、存及税款缴纳等核心数据开展全链条动态、精准监管。  在技术攻坚层面,内蒙古质检院运用软件反汇编等技术,破解国内21类129种主流品牌加油机作弊方法,填补了国内相关检测领域空白。同时主导起草国内首个加油机作弊软件检测领域的计量技术规范《燃油加油机欺骗性使用特征测试规范》,为全国监管执法确立“统一标尺”;牵头制定的T/CAS 1084—2025《燃油加油机监测数据采集装置技术及安装规范》团体标准于2025年6月发布。  如今,内蒙古加油站诚信经营监管平台已迭代至第三代,监测加油站营业额累计超30亿元,协助全国出具1000余份加油机作弊检测报告。
发布时间: 2026 - 01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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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记者从近日举行的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获悉:“十四五”时期,我国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加强。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我国已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新一轮全面修改,建立了国际上高标准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已配套修改《专利审查指南》,人工智能等新领域审查标准不断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已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已提请国务院审议;地理标志专门立法持续推进;各省(区、市)已生效的知识产权综合性法规达到21部,知识产权法规体系日趋完善。   此外,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面加强。据悉,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达到129家,累计受理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案件48万件;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全系统累计受理调解案件45万件;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从2020年的80.05分提升至2025年的82.81分。   “202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大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加快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新一轮全面修改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改。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条例研究。加快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持续深化相关试点。”申长雨表示。
发布时间: 2026 - 01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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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疾控规(监督)〔2025〕2号)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委(局)直属单位:  为规范和促进医疗卫生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联合对《江苏省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江苏省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5年12月26日  附件下载:江苏省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docx  政策文件:http://wjw.jiangsu.gov.cn/art/2026/1/6/art_92704_11706297.html
发布时间: 2026 - 01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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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月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发布一组亮眼数据:2025年,全区共受理消费者诉求8.3万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405.8万元;累计公示消费投诉8.04万余件,公示率92.8%。  这组数字的背后,是宁夏以制度创新、监管强化、服务升级“三维发力”,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建设诚信透明消费市场的扎实行动。  2025年,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启动覆盖全域、贯穿三年的消费环境优化行动,让“敢消费、愿消费”照进现实。针对社区团购、直播带货等新业态乱象,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出台合规指引,为算法推荐、价格欺诈等行为划定红线;制定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同时酝酿出台甄别处置恶意投诉举报的规范,既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也为诚信经营者撑起“防护伞”。  同时,在抖音、淘宝等20个主流平台开展专项排查,将312个网站、642家店铺、1.3万件商品纳入排查范围,对9.4万户网络经营主体实施动态管理,推动线上交易生态日趋规范。  截至目前,全区已设立ODR(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391家,线上和解成功率62.7%,较全国平均值高出6.2个百分点;185家实体店主动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按照相关工作方案,到2027年,将培育3000家以上放心消费单位,推动异地异店退换货、信用信息互认等创新服务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 2026 - 01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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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优化医保支付政策,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刷脸支付、一码支付、移动支付、信用支付等便捷支付工作的通知》,聚焦群众看病就医缴费“多次排队”“排长队”等堵点痛点,构建覆盖门急诊、住院全场景的便捷支付体系,鼓励医疗机构、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共同打造合作共赢的医保支付服务新格局。  加快建立完善刷脸支付、一码支付、移动支付、信用支付等医保多元便捷支付体系,“四支付”相互融合、协同互补,满足不同人群就医缴费需求。刷脸支付,通过“刷脸”完成身份验证与缴费,无需携带实体卡或手机,尤其适合忘记带卡、不擅长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一码支付,即一次扫码,同步完成医保报销、个人账户支付和个人负担(现金部分)缴费,支付流程集成化、极简化。移动支付,通过手机APP、小程序等,线上完成挂号、缴费、医保报销全流程,节省线下排队时间。信用支付,以参保人与银行的契约关系为前提,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现金部分)由银行在核定的授信额度内先支付给医疗机构,实现“医院看病,回家付钱”。  牢牢把握四个坚持。坚持以参保人为中心。以提升参保人就医缴费便利,减少排长队为目标,倡导多种便捷支付方式并存,满足不同人群的缴费需求。坚持服务提质与主动赋能。以提升医保服务效能为导向,强化医保基金结算质效,增强服务供给的主动性,引导医疗机构、金融机构等市场主体为构建高效、便民的医保服务生态发挥积极作用。坚持安全可持续。严格保护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完善配套风险防控措施,为便捷支付体系筑牢合法合规底线,构建市场化、法治化长效运行机制。坚持促进信用经济发展。尊重个人意愿、维护知情同意权,保障金融机构合理合法利益,满足参保人和医疗机构合理需求,支持信用经济发展,积极促成参保人、金融机构与医疗机构等市场主体参与。  努力实现“三减少三赋能”。减少环节,将挂号、检查、开药、入院、离院等多个分散...
发布时间: 2026 - 01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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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守信激励措施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中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地)营商环境局:  现将《黑龙江省守信激励措施清单(2025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黑龙江省守信激励措施清单(2023年版)》同时废止。  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25年12月25日  相关附件:  关于黑龙江省守信激励措施清单(2025年版)的说明.docx  黑龙江省守信激励措施清单(2025年版).pdf  政策文件:https://bec.hlj.gov.cn/bec/c105302/202512/c00_31901478.shtml 政策解读:https://bec.hlj.gov.cn/bec/c105304/202512/c00_31901484.shtml
发布时间: 2026 - 01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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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近年来,湖南省邵东市紧扣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战略,针对产业“种植不规范、质量不稳定、品牌影响力弱、融资渠道窄”等瓶颈,创新推动“信用+中药材种植”深度融合,构建起“信用赋能、全程管控、品牌引领、产业升级”的发展新模式,为县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建章立制强保障 筑牢信用建设“四梁八柱”  高位统筹聚合力。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农业农村、发改、卫健、市监、药监、金融等部门参与的专项工作组,建立“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工作格局,明确职责分工与推进时序,每月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破解产业发展堵点难点问题,确保信用建设与产业发展同频共振。  科学制定评价体系。结合邵东产业实际,制定《中药材种植行业社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方案》,围绕“种植规范、质量安全、经营诚信、社会责任”四大维度,设置20项具体指标,采用“基础分+加分项+扣分项”评价模型,划分AAA级至D级六级信用等级,建立“标准统一、流程规范、动态更新”的信用评价机制,实现评价精准化、监管差异化。  专业赋能提质效。聘请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参与信用信息采集、等级评定与信用修复指导,联合湖南农大、湖南中医药大学等高校专家开展标准化种植培训,提升种植主体信用意识与实操能力,全年累计开展技术培训及信用宣讲40余场次,覆盖种植主体2000余人次。  平台贯通活数据 激活信用应用“核心效能”  构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托“信用中国(湖南邵阳)”网站,打通部门数据壁垒,整合种植主体备案信息、种苗来源、农药化肥使用记录、质量检测报告等28项信用数据,建立覆盖全市规模化种植主体及小农户信用联合体的电子信用档案,实现信用信息“一网归集、一键查询”,为精准监管与服务提供数据支撑。  完善全程溯源体系。推广应用“湘信码”移动端小程序,要求种植主体实时录入地块信息、施肥用药、采收加工等关键数据,与产品溯源二维码绑定,将数据录入的及时性...
发布时间: 2026 - 01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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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国家药监局6日发布关于加强药品受托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告。  公告提到,为进一步加强上市药品委托生产监管,明确各方义务和责任,督促委托生产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和受托生产企业共同履行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就加强药品受托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关事宜进行公告。  公告明确,强化受托生产企业责任。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持续有效运行,严格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药品GMP),在充分进行技术转移研究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处方和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切实履行委托生产协议和质量协议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发布时间: 2026 - 01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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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印发  《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水务)厅(局)、商务主管部门、能源局、邮政管理局,各绿色产品认证机构:  为加快构建完善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规范绿色产品认证活动和绿色产品标识使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修订了《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并将名称修改为《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商务部  国家能源局    国家邮政局  2025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求,规范绿色产品认证活动以及绿色产品标识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以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绿色产品,是指产品的资源、能源、环境、品质等绿色属性符合相关评价标准的产品。  本办法所称绿色产品认证,包括绿色产品全项认证、绿色产品分项认证。  绿色产品全项认证是指认证机构对产品的全部绿色属性,是否符合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实施的合格评定活动;绿色产品分项认证是指认证机构对产品的部分绿色属性,是否符合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实施的合格评定活动。  本办法所称绿色产品标识,是指产品通过绿色产品认证方式获得,证明产品符合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的合格评定标识。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绿色产品认证活动,使用绿色产品标识,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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