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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强农作物品种全链条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品种审定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采取针对性硬措施,进一步加强农作物品种全链条管理,严格监管品种试验,严把品种审定关口,严防同质化修饰性育种,坚决打击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加快突破性新品种培育推广,我部制定了《关于加强农作物品种全链条管理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并决定开展加强品种全链条管理专项行动,层层压实责任,推动措施落实,力争用3年时间在解决品种同质化问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现将《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农业农村部 2025年5月16日 关于加强农作物品种全链条管理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进一步加强农作物品种全链条管理,严格监管品种试验,对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试验资格,严把品种审定关口,提高审定标准,对来源不清数据不真实的一律不予审定,严防同质化修饰性育种,坚决打击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实质性解决品种同质化问题,加快培育突破性新品种,强化重大品种示范推广,持续提升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快种质资源改良利用 (一)收集引进种质资源。常态化收集种质资源,加快第三次普查收集资源编目入库。加快引进高油高产大豆、耐密抗病抗逆玉米、优质专用抗病小麦、糖料、特色设施蔬菜以及热带作物等资源,丰富育种研发种质资源基础。 (二)推进种质资源精准鉴定。建设高通量资源鉴定平台,以大豆、玉米、水稻、小麦、油菜和花生为重点,部省协同开展种质资源基因型和三年多点表型鉴定,2025年底前完成库存大豆、玉米资源精准鉴定,加快推进水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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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杭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记分标准进行调整优化的通知 杭建房发〔2025〕131号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杭建房〔2023〕191号)规定,结合房地产企业信用系统中企业得分总体情况及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委对信用记分标准进行了调整优化,修订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记分标准》(2025版),现予以印发。 本记分标准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其后通过信用系统开展的信用信息记分均按照新标准执行。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5月27日 政策文件:https://z.hangzhou.com.cn/2020/hzrmzfgb/content/content_90191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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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措施“三张清单”的通知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各分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决策部署,落实《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措施“三张清单”的通知》(粤市监信监〔2025〕181号)要求,现根据我市工作实际,编制了《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守信激励措施清单》《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失信惩戒措施清单》《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修复措施清单》并印发给你们,请积极做好组织实施。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本通知要求制定本县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措施“三张清单”,并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推动“三张清单”实施,引导更多经营主体守信、重信、诚信。 附件: 1.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守信激励措施清单 2.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失信惩戒措施清单 3.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修复措施清单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2日 政策文件:http://www.heyuan.gov.cn/bmjy/hysscjdglj/tzgg/content/post_6585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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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卫医急函〔2025〕1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教育厅(教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审计厅(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厅、委)、医保局、中医药局、疾控局、药监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审计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医保局、疾控局、药监局: 现将《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审计署 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 国家药监局 2025年5月1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 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拓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效,纵深推进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行业不正之风常态化治理,加强医药领域廉政建设,不断增强群众健康获得感,为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切实保障。 一、全面强化纠风工作顶层设计 (一)加强党对纠风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重要论述精神指导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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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粮发〔2025〕2号各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财政局,农业发展银行各市分行: 为深化粮食购销和储备改革,加大粮食市场化收购信贷支持力度,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山东省财政厅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 2025年5月30日(主动公开) 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粮食市场化收购信贷支持力度,切实保障粮食安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由省级财政和参与基金的粮食企业共同出资设立,为符合条件的粮食收购业务提供融资增信。 粮食企业是指在山东省内注册登记,并从事小麦、稻谷、玉米等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等经营活动,且符合政策性银行贷款条件的企业。 第三条 基金设立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封闭运行、风险共担的原则,实行财银企协作、依法合规、市场化运作的管理机制。参与各方共同应对、化解风险,并以出资额为限承担风险。 第四条 省粮食和储备局负责组织、综合协调基金管理和审计相关工作,推动基金正常运作,定期调度贷款审批、投放、收回和风险处置等情况。省财政厅负责省级财政出资并组织指导绩效评价工作。农发行山东省分行负责按规定确定贷款基本条件,监督分支机构发挥基金融资增信作用,落实贷款监管责任、强化风险管控,并承担贷款管理主体责任。 第五条 成立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管委会”),由省粮食和储备局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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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住建局,市建筑业联合会,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防城港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结合行业实际,我局制定了《防城港市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防城港市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促进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用管理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活动中,建筑施工企业(含总承包、专业承包)、监理企业(以下简称“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认定、公示、评价、使用及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防城港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活动的建筑市场主体的信用管理。 第四条 信用管理工作遵循为企业服务的宗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信用建设为主导,以政府监督管理为主要手段,以工程项目为载体,实行标准统一、量化考核、动态监管、社会监督的信用评价制度。 第五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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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电子计价秤计量技术规范宣贯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深入推进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加强电子计价秤计量监管,市场监管总局近期修订出台了《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发布了《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两项计量技术规范(以下统称技术规范)。为切实做好《办法》和技术规范的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办法》及技术规范出台的重要意义 《办法》及技术规范的出台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生计量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旨在解决市场上“缺斤短两”“鬼秤作弊”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办法》主要针对当前在集贸市场计量管理工作和经济活动中存在和暴露出来的主要问题,着重对集市主办者的职责、经营者的职责、计量违法行为处罚三个方面进行修订完善。技术规范则针对电子计价秤生产、维修、检定、使用等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着重完善电子计价秤防作弊技术要求。从“小秤砣”到“大民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办法》及技术规范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二、广泛开展《办法》及技术规范学习宣传 一是多渠道宣传解读。《办法》及技术规范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户外屏、社区栏等各类媒介,发动行业协会、技术机构、专家、志愿者等各方力量,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相关宣传解读,不断提升消费者的计量意识和维权意识。同时,要通过各类宣传,使电子计价秤相关从业者第一时间了解《办法》及技术规范的内容,为《办法》及技术规范的实施奠定舆论基础。 二是多层次组织培训。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宣贯培训,帮助一线的计量监管、执法、检定人员深入理解新要求,提升监管执法和技术保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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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 京科发〔2025〕8号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现将修订后的《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工作,依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政府令〔2024〕31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评审、立项、实施、验收等管理工作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交叉融合重点项目(课题)、青年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环境条件促进类项目等。 面上项目旨在鼓励科学技术人员在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探索性的科学研究,为培育新的学科、产业生长点奠定理论基础。 交叉融合重点项目(课题)旨在鼓励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开展多学科交叉融合研究,解决综合性复杂问题。 青年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旨在支持已有较好国际合作基础,在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形成研究团队,合作开展创新研究。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旨在资助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注重培养其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 联合基金项目旨在引导科学技术人员聚焦区域性或特定产业共性技术需求,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联合基金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培育项目等。 环境条件促进类项目主要资助科学技术人员开展学术交流等活动。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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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的通知 国办函〔2025〕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25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坚持问题导向与系统治理相结合、存量治理与增量控制相结合、有效处置与资源化利用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健全城市建筑垃圾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效能,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7年,健全城市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完善建筑垃圾管理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偷排乱倒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筑垃圾平均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城市建筑垃圾有效治理新格局基本形成。 二、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理 (一)压实减量责任。落实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主体责任,采用新型建造方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创新设计、施工技术与装备。推广绿色施工和全装修交付,从源头减少建筑垃圾产生。工程建设单位应将建筑垃圾减量、运输、利用、处置所需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铁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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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医药集中采购机构: 为持续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深入构建医药招采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医药企业按照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价格,国家医疗保障局指导各省建立并实施了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制度施行以来,对于营造公平规范、风清气正的医药采购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提高制度效能,优化做好信用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拓展案源信息,提高评价效能 在原有法院判决案例和相关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认定的案件事实基础上,增加审计报告或审计部门移送问题线索的查办结果作为依据,重点就商业贿赂、违规竞标等行为造成的医药价格虚高开展评价处置。强化与法院、税务、市场监管、审计等部门的贯通协作,建立稳定的信息交换机制,及时获取相关案源信息,提升评价工作的时效性。 二、坚持从严标准,筑牢合规底线 简化失信等级,将失信评价中“一般”“中等”“严重”和“特别严重”四档,简化为“失信”“严重失信”“特别严重失信”三档。收紧评价标准,对于商业贿赂导致的“特别严重失信”由原先的200万元以上调整为100万元以上,“严重失信”由原先的50万—200万调整为50万—100万。对于涉税违法导致的“特别严重失信”由原先的1000万元以上调整为250万元以上,“严重失信”由原先的100万—1000万调整为50万—250万,“失信”由原先的10万—100万调整为5万—50万。对失信行为涉及向医疗保障部门(含医药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行贿及给予其他不正当利益,或在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中围标串标的,按最高失信等级顶格评定。 三、提高失信成本,强化处置力度 采取梯次式处置措施,按失信等级不同,对配送企业分别暂停其在评价省份的配送资格1年、3年、5年。在全国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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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5〕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联: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24〕86号)部署,加快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全国工商联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坚持发展产业与促进就业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积极探索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机制创新、政策创新、平台创新、模式创新,在30个左右具备条件的城市开展先行试点,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培育一批面向制造业的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打造一批融合发展平台载体和联合体,发展一批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人力资源服务创新技术、产品、模式,形成一批推动人力资源和实体经济、科技创新深度协同的政策体系和有效模式。通过试点探索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引领带动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着力壮大高效协同的产业集群,整体提升制造业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形成现代化产业体系和高质量充分就业高效协同的发展格局。 二、试点周期和范围 此次试点周期为2025至2027年,原则上以地级及以上城市为单位开展。试点城市应当具备较大规模的制造业特别是先进制造业集群、比较发达的人力资源服务业基础、丰富的教育人才资源、较强的区域示范带动作用等条件。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区域、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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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降低征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5〕668号中国人民银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中央定价目录》有关规定,现就你行征信中心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业银行等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标准每份9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标准每份1元。实际收费标准根据用户机构向征信系统提供的数据量和查询量计算确定,数据查询量适用超额累退计算方法,具体计算公式和计费办法继续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降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1318号)有关规定执行。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营银行、独立法人直销银行、内贸险承保机构等11类金融机构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实行优惠收费标准。上述享受优惠政策的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收费标准每份4.5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收费标准每份0.5元。 上述各类机构中,同一用户30天内多次查询同一企业信用报告的,按查询1份企业信用报告收费;1天内多次查询同一个人信用报告的,按查询1次个人信用报告收费。 二、个人柜台查询自身信用报告,每年前2次免费,自第3次起的收费标准为每次5元,不得另行收取纸张费、打印费等其它费用。个人通过互联网查询自身信用报告免费。 三、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收费标准每件每年15元,变更登记、异议登记收费标准每件每次5元,查询登记信息免费。 四、征信中心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每年4月底前将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收支情况、业务量变化情况以及收费标准执行情况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补偿成本、收支平衡”的原则,综合考虑征信业务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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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809号 《政务数据共享条例》已经2025年5月9日国务院第5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强 2025年5月28日 政务数据共享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政务数据安全有序高效共享利用,提升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和政务服务效能,全面建设数字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政府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政府部门)之间政务数据共享以及相关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政务数据,是指政府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各类数据,但不包括属于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数据。 本条例所称政务数据共享,是指政府部门因依法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其他政府部门的政务数据或者为其他政府部门提供政务数据的行为。 第四条 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遵循统筹协调、标准统一、依法共享、合理使用、安全可控的原则。 第五条 开展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履行政务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得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国家建立政务数据共享标准体系,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第七条 国家鼓励政务数据共享领域的管理创新、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持续提升政务数据共享效率、应用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务院政务数据共享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全国政务数据共享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政务数据共享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内政务数据共享工作。 国务院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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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 现将《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纳税缴费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 2.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信息 3.纳税缴费信用参评申请表 4.纳税缴费信用复评(核)申请表 5.纳税缴费信用修复申请表 6.纳税缴费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 2025年5月16日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促进纳税人缴费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纳税缴费信用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缴费人的纳税缴费信用信息开展的采集、评价、确定、发布和应用等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已办理税务信息确认、身份信息报告,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纳税人缴费人(以下简称经营主体)。 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其他类型纳税人缴费人可自愿申请纳入本办法管理。 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主管全国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工作。省以下税务机关负责所辖地区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标准统一、分级分类、动态调整的原则。 第六条 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规范统一纳税缴费信用管理。 第七条 税务机关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相关部门建立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共用机制,推动纳税缴费信用与其他社会信用联动管理。 第二章 信用信息采集 第八条 纳税缴费信用信息采集是指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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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2025年5月14日) 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推进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等市场化交易,是提升资源环境要素利用效率的关键举措。为深化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坚持目标导向、协同推进,坚持循序渐进、防范风险,建立健全资源环境要素配额分配、市场交易、监督管理等制度,完善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健全权责清晰、运行顺畅、协同高效的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促进资源环境要素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主要目标是:到2027年,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制度基本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建立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更加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更加活跃、价格形成机制更加健全,推动资源环境要素畅通流动、高效配置,充分释放市场潜力,对实现相关资源环境目标的支撑作用有效增强。 二、完善资源环境要素配额分配制度 (一)强化资源环境目标衔接。加强碳排放权交易与碳排放双控制度衔接,推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逐步由强度控制转向配额总量控制。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推动用水权交易、江河水量分配、水资源调度、取水许可管理、计划用水管理、取用水监管等制度衔接。加强排污权与排污许可等制度衔接,推动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确权凭证和监管载体的排污权交易制度。 (二)健全配额分配和出让制度。统筹碳排放控制目标、行业发展阶段、历史排放情况等,优化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稳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分配方式,有序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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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 (2024年9月21日)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战略部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为根本,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基础,以完善公司治理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 工作中要做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完善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制度机制。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充分激发各类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坚持以制度建设促发展,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和组织形态创新,完善企业制度,支持和引导各类企业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坚持分类引导、统筹推进,根据企业规模、发展阶段、所有制性质等分类施策,培育更富活力、更具韧性、更有竞争力的现代企业。 主要目标是:经过5年左右,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普遍建立适合国情、符合实际、满足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企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治理结构更加健全,市场化运营机制更加完善,科学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推动自主创新、支撑产业升级、履行社会责任等作用充分发挥。到2035年,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完善,企业国际竞争力全面提升,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奠定坚实基础。 二、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 (一)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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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金办发〔2025〕46号各金融监管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直销银行,各保险公司: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系统工作会议部署,引导金融机构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助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经金融监管总局同意,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深化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效能,力争实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保量、提质、稳价、优结构”,助力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二、深化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 (一)推动工作机制走深走实。各级派出机构要持续深化央地协同,强化“四级垂管”效能,协同配合区县工作机制提升企业摸排和筛选质量,推动解决小微企业经营困难和问题。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工作机制各环节,健全内部配套机制,精准匹配融资需求,实现信贷资金直达基层、快速便捷、利率适宜。 (二)突出重点领域金融支持。各级派出机构要进一步发挥工作机制作用,推动向外贸、民营、科技、消费等领域小微企业倾斜对接帮扶资源。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公平精准开展民营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加力支持小微外贸企业,依托进出口贸易场景及订单、物流等数据要素,提升信用评估和金融服务水平,促进稳外贸稳增长。着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丰富完善金融产品,为小微企业专精特新、科技创新发展提供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强化住宿、餐饮、文旅以及新场景新业态消费领域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金融支持,助力扩内需促消费。 三、保持小微企业信贷有效供给 (三)保持信贷稳定增长。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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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投资促进和服务保障条例 (2025年3月27日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提高投资服务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效促进投资,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投资促进、服务保障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投资,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以营利为目的,直接或者间接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投入资金、实物、技术等的活动。 第三条 投资促进和服务保障工作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的原则,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构建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投资促进模式,健全公平诚信、主动服务、规范高效的服务保障体系。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统筹全省投资促进和服务保障工作,建立协调推进机制,研究投资促进和服务保障全局性、长远性重大事项,协调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投资促进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领导,将所需必要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明确投资促进和服务保障重点方向和目标任务,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促进和服务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投资促进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投资项目的宣传推介、对接洽谈、签约落地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服务保障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投资促进和服务保障相关工作。 第六条 自由贸易试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综合保税区、互市贸易区等(以下简称各类园区)应当根据园区发展方向和功能定位,做好投资促进和服务保障工作。 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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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北京中医药大学,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技部、国家中医药局共同修订的《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等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科研诚信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中医药科研诚信建设的意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将科研诚信建设纳入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并作出具体部署。中医药领域各单位和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中医药科研诚信工作,把科研诚信作为中医药传承创新的生命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科研诚信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科技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和机构发布的关于科研诚信的各项办法、规范和措施,不断优化中医药科技创新环境。 二、建立健全中医药科研诚信建设的工作体系 建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筹,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各中医药领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开展中医药科研活动以及参与中医药科技活动管理与服务单位共同参与的科研诚信共治共享工作机制。各参与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实施机构,探索建立科研诚信建设目标责任制,设立科研诚信管理办公室,并在经费、人员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和伦理委员会作用,为中医药科研诚信建设提供学术支持。 三、明确中医药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 中医药领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开展中医药科研活动以及参与中医药科技活动管理与服务的单位是中医药科研诚信建设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分管领域的科研诚信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各责任主体要围绕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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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部署,依靠数据增信和财政增信,加速重构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评估模型和风险分担机制,重塑信用贷款流程,有效缓解制约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的融资难题,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以下简称商业价值信用贷款)工作按照“政府政策性引导、部门体系化推动、平台批量化推送、银行市场化决策”的原则,依法依规、积极稳妥推进。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是指贷款承办银行基于中小企业商业价值模型评价结果,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放为期三年(含)以内、不超过1000万元的信用贷款(不包含不动产、准货币等资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的贷款)。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纳入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政策支持范围。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不良贷款,是指按照《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令〔2023〕第1号)、《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办法(试行)》(银监发〔2007〕63号)及后续修订文件确定的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贷款。第二章 运行平台 第六条 委托湖北省征信有限公司建设全省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运行平台(以下简称运行平台),并作为运行平台管理机构。 第七条 运行平台管理机构职责: (一)以“鄂融通”平台为基础,迭代升级上线运行平台,负责归集数据的管理、使用; (二)构建商业价值信用贷款评价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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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体育金融服务,支持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促进扩大体育消费,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体育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加快构建适应体育产业发展、多层次、广覆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丰富体育领域金融资源供给,提升金融支持体育产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意见》从加大体育产业发展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着力提升金融服务体育产业发展的专业化能力、强化组织实施保障等三方面提出16项具体举措。 《意见》指出,要强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保障,支持体育场馆、体育服务综合体、冰雪运动场地、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等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加大体育用品制造业、体育服务业等领域金融供给力度,发挥金融促进体育消费增长功能,支持金融赋能职业体育、冰雪经济发展,提升体育赛事金融服务质效。 《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债券市场融资功能,构建资金配置高效的股权融资模式,提高体育产业发展保险保障水平,提供灵活融资租赁服务,支持优势企业、优势品牌和优势项目“走出去”,为体育产业发展提供多元化一揽子金融服务。加强部门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强化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和监管政策的协同配合,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做好统计监测,加强政策宣传解读。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组织实施保障,加快建立工作落实机制,持续加强业务指导,助力推进体育强国建设。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 体育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金融支持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体育产业是朝阳产业、健康产业、幸福产业,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具有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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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新时代新征程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各部、委、办、局,各市级机关,各人民团体: 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新时代新征程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2025年4月1日新时代新征程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敢作敢为、善作善成,进一步促进新时代新征程上海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措施。 一、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一)严格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持续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确保清单之外无违规另设市场准入行政审批和市场准入限制性条件,未列入负面清单的领域,民营企业均可依法平等进入。 (二)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起草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政策措施,应当依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保障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严格执法。 (三)确保建设工程招投标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推进招投标电子化平台建设,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公开,持续推行现场分散评标与远程分散评标。统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全面取消不合理限制。规范建设工程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的承发包行为,保护承发包双方合法权益,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四)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提高采购透明度。持续清理差别歧视条款和违规设置的供应商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规范开展框架协议采购,定期更新入围供应商名单。用好政府采购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政策,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