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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发布《海事监管领域信用管理规定(试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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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青海西宁发展改革委锚定西宁市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中心城市定位,依托西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以冷凉蔬菜产业作为特色农业发展重点,积极打造“信用+农产品”应用场景,通过标准化评定、全流程监管、多部门协同等举措,为冷凉蔬菜品牌“赋能”、品质“上锁”,推动高原冷凉蔬菜携“西宁信用农产品”logo拓展更加广阔市场。 标准筑基:构建全链条品质保障体系 为助力西宁冷凉蔬菜“好品质”转化为“好品牌”,市发改委牵头制定西宁市信用农产品评定标准,以茄果类蔬菜番茄为首批试点产品,明确主体资质、生产档案、流通追溯、包装标识等多个维度评定要求,围绕信用核心要素筑牢品质监管体系。准入环节紧盯生产主体信用状况,确保以“信用门槛”筛选优质生产主体;生产环节聚焦生产主体的合法资质与规范管理,确保生产记录完整、种植过程可追溯;流通环节强化质量监管与物流管控,保障产品从田间到终端的品质稳定。 同时,注重多部门协同联动,从申请受理到资格评定,再到公示授权,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各部门立足本职,强化横向协作,让信用评定既规范严谨,又高效透明,为冷凉蔬菜品质筑牢“安全防护网”,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信用赋能:开启产业发展新空间 打造的“西宁信用农产品”logo,不仅让西宁冷凉蔬菜的品质有了“硬背书”,更激活了品牌发展的新潜力。 “信用标识”作为生产主体打开市场的“通行证”,帮助产品在竞争中脱颖而出,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信用评价”为农产品全流程追溯提供支撑,切实消除消费者对品质的顾虑,使选购西宁冷凉蔬菜成为具备公信力的放心选择;“信用赋能”为西宁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关键支撑,推动冷凉蔬菜从“特色产品”向“品牌产品”升级,为西宁冷凉蔬菜品牌打造注入了鲜活动能。 西宁市发改委将持续完善西宁信用农产品评定机制,逐步扩大信用赋能的品类范围,加快推进“西宁信用农产品”商标注册工作和“信用+农产品”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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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启动金融教育宣传周活动,并发布金融业“为民办实事”举措范例、年度受欢迎的金融教育作品等。 据了解,本次活动以“保障金融权益 助力美好生活”为主题,围绕“为民办实事,提升服务水平;规范营销行为,强化适当性管理;抵制非法中介,维护金融秩序;防范电信诈骗,保护财产安全”等四方面,汇聚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社会媒体等多方力量,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分人群、有侧重的金融教育宣传。通过为期一周的活动,向群众集中解读金融助力提振消费、服务保障民生的政策和举措,在面对面交流互动中深入了解群众金融需求和关心关注问题,优化提升服务水平,做好金融便民利民惠民文章,让金融行业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活动期间,金融管理部门将同步组织开展“风险提示送上门”行动,制作通俗易懂的金融风险提示内容、发布金融领域违法违规警示案例,借助社区“网格化”管理等各种方式,将金融知识和防非反诈常识送至家家户户,充分发挥金融教育预防性保护作用,帮助群众明辨风险、远离侵害、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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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 国办函〔2025〕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协同高效、保障有力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统筹政府与市场、发展与安全,着力解决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游客权益等突出问题,优化旅游市场消费环境,改善游客消费体验,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落实旅游市场监管责任 (一)强化旅游市场监管统筹。围绕旅游经营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文化和旅游部牵头负责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统筹、协调等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市场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营造诚信、公平、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 (二)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明确各相关部门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中的职责。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指导、协调、规范、监督检查等工作,加强信息沟通,强化联动协同,提升综合监管效能。 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日常协调、联络等工作。依法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游客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查处旅游市场中违反旅游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协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职责处理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相关事宜。 通信主管部门:依法对电信和互联网等信息通信服务实行监管,承担互联网行业管理责任。督促电信企业和在线旅游经营者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责任,配合开展在线旅游网络环境和信息治理,配合处理违法违规涉旅网站、应用程序等。 公安部门:维护旅游景区、旅游交通站点及周边治安、交通秩序,依法查处倒卖博物馆门票、车票、船票或其他有价票证,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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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息爆炸的时代,如何辨别房产交易中的真假信息?在动辄百万元的房屋交易中,又该如何保障资金安全与自身权益?今年以来,湖南省长沙市住建局联合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精准施策、重拳出击,集中整治房地产领域自媒体违规发布、经纪机构不规范经营等乱象,全面规范经纪服务行为,切实维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筑牢安全防线,让房产交易更透明 “走进长沙任何一家正规房产经纪门店,消费者首先看到的应该是悬挂在醒目位置的营业执照、备案证明和服务收费标准。”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每位经纪人都应该佩戴由长沙市住建局监制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信息卡”。这张印有二维码的信息卡,是经纪人的“执业身份证”,市民只需手机一扫,就能立即查验经纪人的真实身份和信用等级。 目前,长沙已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达2105家,完成实名登记的从业人员达22255名。这套完善的实名登记管理系统,就像为房产经纪行业安装了一道“安全门”,将不合规的“黑中介”拒之门外。 与此同时,长沙建立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为房屋交易资金上了一把“安全锁”。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不再直接交给经纪机构,而是存入专门的监测账户,按协议约定由系统自动拨付,直至房屋完全交付。“这样有效防范了资金被挪用的风险,保障了交易安全。”消费者陈女士表示。 精准打击乱象,让市场环境更清朗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房产交易信息发布渠道日益多元化,但也带来了新问题。 一些自媒体账号凭借粉丝量大量发布未经核实的房源信息,甚至开展带看、议价等核心中介服务,却不具备相应的经纪资质。有个别经纪机构在短视频平台通过恶意营销、造谣诋毁等手法破坏市场环境,甚至有的机构通过“高评高贷”“篮子房”“串串房”等违规操作赚取差价。 面对这些新型市场乱象,长沙市住建局主动出击,联合市委网信办等部门,将监管范围从线下实体门店扩展到线上自媒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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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公安部持续加大工作协同力度,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金融领域“黑灰产”突出违法犯罪行为,取得积极成效,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两部门联合发布宁某等人包装“职业背债人”实施贷款诈骗、信用卡诈骗案,林某某、马某某等人以“代理退保”名义实施敲诈勒索案等典型案例。 包装“职业背债人”实施贷款诈骗。2019年7月至2020年5月,宁某伙同沈某某等大肆招揽无还款能力且不具有某市购房资质的贷款人,对其进行“包装”,伙同房东伪造首付款凭证,并大幅做高房屋成交价,通过虚构首付款已支付的假象,安排贷款人申请抵押贷款。贷款发放后,宁某等人向房东支付包括首付款在内的卖房款后,剩余款项由宁某等人瓜分。经查,宁某等人通过11名贷款人诈骗贷款共计738万余元。 2023年6月,公安机关对本案立案侦查。2025年3月,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法院经审理,以贷款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宁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0万元。另案处理案件中,以贷款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沈某某等人有期徒刑11年6个月至3年不等,并处罚金50万元至10万元不等。 犯罪团伙以伪造首付款凭证、签订价格虚高的房屋成交买卖合同等手段,骗取银行信贷资金,造成经济损失,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此类案件中,非法贷款中介在组织、策划犯罪中发挥了重要联结作用,形成以其为枢纽的全链条违法犯罪。前端招揽无贷款资质人员,中端负责打包制作虚假证明材料,末端对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施诈骗行为,违法犯罪的“套路化”“链条化”“复制性”较强,社会危害严重,必须依法打击。 另外,金融“黑灰产”组织、个人为谋求非法利益,假借法务公司、咨询公司等名义,广泛发布“代理高额退保”不实信息,怂恿、诱导投保人委托其代理“维权”,胁迫保险公司支付超出保险合同现金价值的退保金,并从中收取高额佣金。此类行为挤占正常投诉维权渠道和资源,误导投保人,扰乱金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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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推广应用,提高货物贸易和运输数字化水平,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保障电子单证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就《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应用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 征求意见稿指出,鼓励货物贸易、物流、金融等领域机构和企业在开展业务时认可、使用电子单证,提升业务应用数字化水平,促进行业提质增效。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根据电子单证特点,探索使用数字人民币等新型支付方式开展跨境支付,积极稳妥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 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相关机构、组织和个人通过可靠的电子单证系统从事电子单证的签发、存储、变更、转换、转让、质押、流转等活动。电子单证系统运营者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完善业务流程,支持相关方在签发时确认电子单证信息,防范电子单证记载货物信息与实际货物信息不符的风险。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电子单证系统运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安全技术措施,持续监测系统的运行状况,及时处置异常情形。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在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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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旅行社信用体系系列文件的通知 (桂文旅发〔2025〕38号)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中办发〔2022〕2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5〕22号),为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旅行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行业诚信自律,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旅行社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旅行社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广西壮族自治区旅行社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宣传并遵照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旅行社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旅行社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广西壮族自治区旅行社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试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9月15日 抄送: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数据局,广西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厅机关各处室(局),广西旅游协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5年9月15日印发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旅行社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旅行社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广西壮族自治区旅行社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试行)》.doc 政策文件:http://wlt.gxzf.gov.cn/zfxxgk/wjzl/btjzcwj/t25968909.shtml 政策解读:http://wlt.gxzf.gov.cn/zfxxgk/wjzl/zcjd/t259689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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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难、融资贵,曾是许多中小微企业成长路上的拦路虎。如今,这一困局正被“数据力量”打破。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应运而生,它以企业的资金流动为信用凭据,开辟融资新路径,让“信用”真正变成“活钱”。在蚌埠,人民银行蚌埠市分行联合政府多部门协同发力,积极推进,已经让这座平台悄然成为金融惠企的一股活水。 蚌埠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主营西兰花、西瓜、毛豆等蔬果的种植培育,因采购种子和化肥出现临时性资金需求。作为一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虽然拥有50项专利,却缺乏传统抵押物。徽商银行蚌埠分行主动对接,借助资金流信用信息平台高效调取了企业跨行资金流全景报告,通过对企业与公共机构交易、上下游资金往来等核心信用信息进行深度分析,结合行内智能流水分析技术,综合评估了企业经营稳定性和信用状况。这样的大数据交叉验证,让该行放心地通过专利权质押,为企业审批通过3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并执行优惠利率3.3%,有效解决了企业融资难题。 这个案例只是资金流信息平台在蚌埠市推广应用的一个缩影。在市政府高位推动下,人民银行蚌埠市分行携手十余家政府部门与金融机构,通过反复调度、走访督导、面对面研讨,打通平台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徽商银行作为首批试点机构,在两个月内就实现多家企业增信放款,打造了“蚌埠样本”,也为后续平台的全面推广应用树立了标杆。 平台建得好,更得用得好。人民银行蚌埠市分行指导各金融机构多措并举展开宣传:各金融机构借助新媒体推送简明解读、走进企业精准推介;人民银行蚌埠市分行联合地方政府举办银企对接会、政策宣讲会,让平台功能深入人心——尤其帮助那些缺乏抵押物、信用记录较薄的“白户”“薄户”企业,找到新的融资突破口。截至目前,全市接入平台的金融机构已达15家,累计实现查询9361笔,成功授信2046笔,总金额高达43.5亿元,各项指标稳居全省前列。 更重要的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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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网信办持续加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范网上新闻传播秩序,督促网站平台强化新闻信息内容管理,处置一批违法违规账号。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假冒仿冒新闻单位。新浪微博账号“黑龙江新闻观察网”“互联网新闻网”、微信视频号“直播忻州”、百度百家号“上游皖观察”、今日头条号“时代之声”等1200余个账号,在名称、头像、简介等账号信息中使用与新闻单位相同或相似内容,违规发布新闻信息。相关账号已被依法依约关闭或禁言。 2.违规开展新闻采编。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在微信、微博等平台注册“瞭新社”矩阵账号,以“通讯员”“记者”名义进行新闻采访报道,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相关账号已被依法依约关闭。 3.冒用新闻栏目照片。微信公众号“天津百晓圈子”“天津老刘”等20余个账号长期发布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标题党”文章,在文中冒用央视“新闻联播”“新闻直播间”等栏目主持人照片,混淆公众视听,扰乱网上传播秩序。相关账号已被依法依约关闭。 4.发布虚假不实信息。“金融界”“中访网”“全球财说”等46个公众账号,使用“标题党”、夸张词汇发布涉企虚假不实新闻,集纳企业负面信息,恶意诋毁抹黑企业,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相关账号已被依法依约禁言。 网信部门将持续加大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乱象整治力度,依法从严处置问题突出的平台和账号,大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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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两江新区打造“信用+易惠”交通出行应用场景,通过多项精准服务切实帮助高信用道路运输企业降本增效。 据悉,重庆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统筹推进辖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合多个部门,切实将“信用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实惠”。其中,针对辖区内信用评价达到AA级和A级的道路运输企业,推出系列信用激励措施。 例如,政务服务方面,高信用企业可优先办理业务增项、车辆新增、人员换证等行政事项,提升办事效率;法律服务方面,由专业律师组成的“信用法治护航团”提供上门咨询,帮助高信用企业预防法律风险、增强合规能力;安全管理方面,实施“三色”差异化管理,信用良好的企业可获得更多监控费用折扣和定制化安全培训;成本优化方面,通过节油轮胎、燃油折扣等优惠,降低高信用企业运营成本。 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还联合交通运输协会和货运联盟两大平台,以及多家第三方服务商,共同推进“信用+易惠”场景建设,保障各项激励措施落地执行。其中,货运联盟已涵盖120家企业、1382辆车辆,形成规模化的应用基础。 目前,两江新区正计划进一步拓展“信用+易惠”的应用范围。今年,该场景将逐步延伸至城市配送、水路运输等领域,覆盖更多类型的运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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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克拉玛依市分行积极引导辖区试点银行用好资金流信用信息“新名片”,强化助企融资服务,大力培育资金流信用信息应用意识,开启中小微企业融资新航道。 “零障碍”助力企业融资畅通 “原来我们的资金流水也能成为我们的信用背书。”克拉玛依某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感慨道,“以前我们申请贷款要提供抵押物,现在我们手机上一授权,银行就能通过资金流信息平台快速了解我们的经营状况,直接为我们发放了无抵押信用贷款。” 克拉玛依某商贸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电子产品零售及批发业务的小微企业,近期因进货缺乏流动资金,面临临时性资金短缺的困境。中国人民银行克拉玛依市分行指导工行克拉玛依石油分行,通过资金流信息平台全面评估该企业的资金结构、信用情况,最终为其发放无抵押信用贷款124万元。 为破解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中国人民银行克拉玛依市分行指导制定《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克拉玛依辖区2025年应用推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分阶段、分层次”的目标体系。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资金流信息平台部署会、对接会、推进会5次,有效凝聚辖区金融机构共识,积极引导银行机构通过资金流信息平台整合多维资金交易信息,全面分析企业经营稳定性和资金周转情况,精准判断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和潜在风险,实现企业融资需求与信贷资金支持的精准匹配。截至2025年7月末,全辖5家试点银行机构依托资金流信息平台,累计促成融资78笔,金额达24269万元,有效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 “零门槛”破解“首贷”难题 “我们以前没有在农行申请过贷款,前期还担心银行会拒绝,但是没想到农行通过资金流信息平台快速为我们发放了150万元的贷款。”克拉玛依独山子区某物流企业负责人激动地说。据了解,农行克拉玛依石油分行通过资金流信息平台为该“首贷”企业建立立体信用画像,精准核定270万元授信额度并发放150万元贷款。 2024年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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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养老服务消费需求日益增长,银发经济迎来快速发展。与此同时,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显示,养老服务消费中一些“坑老”“骗老”行为和不良营商手法时有出现。为更好满足老年人服务需求,切实减少养老服务消费侵权事件,全国老龄办、民政部、中国老龄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特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树立安全消费意识。倡导老年消费者积极了解国家消费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充分掌握消费者所享有的安全保障权、公平交易权等9项基本权利,提高自身科学、安全的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牢固树立消费安全意识,避免消费陷阱,确保人身、财产、个人信息等方面安全。 二是谨慎选择养老服务机构。一些组织未经登记打着养老服务机构的名义开展活动,这类经营主体既无资格资质、无质量保证,又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为方便消费者查询,民政部开通了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平台网址链接:https://yanglao.mca.gov.cn/#/homePage),消费者可通过该平台查询或选择具备资格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 三是规范签订服务合同。老年消费者在缴纳养老服务费用前,应与养老服务经营者签订正规合同,特别是关注涉及服务主体、服务内容、服务周期、服务收费等条款,明确约定退费情形、退费方式,同时索取正规发票并妥善保管。 四是理性支付服务费用。老年消费者在支付服务费用时,应注意缴费安全,通过正规渠道完成缴费,切勿通过转账或现金等方式将服务费用支付给个人账户等非正常经营账户;同时,警惕以“充值赠送”等方式诱导超时段、超大额支付服务费,避免退费纠纷和“卷钱跑路”风险。 五是警惕虚假宣传。一些经营者为骗取消费者信任、获取最大利益,刻意夸大宣传服务内容、福利补贴、经营实力、服务设施条件等。建议老年消费者“三思而后行”,实地考察经营者的服务场所、机构和人员资质、经营情况、设施设备等情况后,听取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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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旨在规范推广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应用、丰富食品信息展示形式、提升消费者体验,并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推动食品行业数字化与绿色转型。 据了解,《公告》在今年3月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有关数字标签的要求。 国家卫生健康委此前表示,食品标签是向消费者传递产品信息的重要载体。随着公众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需求提升,消费者更加注重阅读食品标签、合理选择食品。而食品数字标签是通过二维码等形式展示标签信息,相较传统标签,没有标示版面限制,更加符合绿色发展理念。消费者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读取数字标签,通过页面放大、语音识读、视频讲解等方式,大幅提升识读标签信息的体验感和便利性。 《公告》指出,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可以标注的配料来源、生产工艺、产地信息、食用方法、产品追溯、食品安全与营养等信息,如受实体标签版面限制,可以通过数字标签展示。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展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相关信息的客观、科学,不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但《公告》强调,广告、营销等其他信息不属于数字标签。 为保障消费者购买体验和知情权,《公告》还指出数字标签标示内容应清晰、醒目、易识读,避免重叠、堆积,不得有影响正常阅读的弹窗、飘窗等干扰元素。并鼓励数字标签二维码与包装上其他二维码整合,实现多码合一。 同时,数字标签展示内容不得篡改,当对数字标签内容进行修改和更新时,应记录修改内容、修改时间、修改者信息等要素,确保信息修改过程可追溯。 除对消费者体验进行考量外,《公告》对食品生产者也推出便利举措。指出食品生产者通过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展示生产者详细地址的,可在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将生产地址简化标注为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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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甘肃省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 甘人社通〔2025〕254号各市州、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各劳务派遣单位: 现将《甘肃省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9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甘肃省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引导劳务派遣单位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服务水平,加强劳务派遣事中事后监管,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劳务派遣单位信用评价指南》,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是指根据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条件、守法情况、经营状况等对其信用状况作出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且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分公司不单独进行信用评价,纳入其归属总公司的评价范围。 第四条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全省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级人社部门负责本级许可审批的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第五条 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由各级人社部门每年结合劳务派遣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组织实施。 第二章 评价标准 第六条 劳务派遣单位信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分为A+(优秀)、A(良好)、B(一般)、C(较差)、D(差)五个等级,评价为A级及以上等级的单位数量占比原则上不超过本级行政许可数量的20%。 第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按《甘肃省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标准》(附件1)实行评分制。依法取得有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单位可获得60分基础分,在基础分上按照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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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以“诚信建设工程”为引领,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数据筑基,筑牢“数字底座”。以“归集全面、共享高效、应用精准”为目标,强化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十公示”信息“归集——核查”机制,累计归集“十公示”信息超149万条,其中“双公示”信息超77.9万条;归集水电气、社保、公积金等重点融资信用信息超590万条;归集政府部门与企业签订的涉及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8个重点领域合同履约信息超1.02万条,强化合同“全生命周期”信用监管,降低履约风险;加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治理,定期梳理重错码清单,实现动态“清零”。 信用为核,构建新型监管体系。将信用信息查询嵌入审批和监管工作全流程以及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各环节,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累计核查企业信用信息超1.1万家;将信用承诺插件嵌入政务服务办事平台,实现信用承诺信息自动化归集,截至目前,归集信用承诺信息超92万条;各部门常态化发布“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守信激励主体名单”达8298个,实现全市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信息全量归集、动态更新、实时共享;提升企业信用等级,结合《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规范》,召开专题培训会,“优级”企业达7034家,“良+”级企业达9796家;在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安全生产等39个重点领域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在家政、出行、教育、养老等领域推出“信用+”激励措施,营造“信用有价”社会氛围。 服务为旨,精准惠企纾困。通过编制信用修复指导手册、举办专题培训、进园区指导等方式,累计帮助5234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修复率达98%,助力企业重塑信用形象;构建政府机构失信治理长效机制,205家涉及行政处罚的政府部门中,满足最短公示期的156家政府部门均已完成信用修复,修复率达76.10%;推广“信用中国(鄂尔多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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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安高新区信用建设工作捷报频传。2024年度西安市政务诚信评价结果公布,西安高新区再次获评“政务诚信优秀单位”,已连续4年获评优秀,政务诚信建设成效显著。同时,在近日公布的2025年度西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案例评选中,西安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信用中心)报送的《打造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助力区域高质量发展》以及《创新推出“高信分”,助力“信用+消费”》两项创新案例,从全市40余个入围案例中脱颖而出,双双获评优秀案例。西安高新区成为本年度全市唯一有两个优秀案例入选的县区(开发区),充分展现了高新区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示范引领。 政务诚信建设成效显著 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 政务诚信评价由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组织实施,对市级部门、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等56家单位从依法行政、勤政高效、守信践诺、信用建设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判,对获评“优秀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政务诚信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近年来,西安高新区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通过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政务诚信监测评估体系,在政务公开、信用监管、服务效能提升、诚信承诺、重点领域信用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 作为陕西省首批信用建设示范区,西安高新区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攻坚提升计划,在“双公示”信息归集、信用承诺共享等方面稳居全市前列。此外,西安高新区常态化开展政府机构失信排查,推动镇街政务诚信承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通过“信用进社区、进企业、进园区”系列宣传活动,营造“学信、知信、用信”的良好氛围。“信用+金融”、“信用+承诺”审批、“信用+园区”等多项案例获得全国优秀案例并复制推广。 打造信用综合服务平台 助力区域高质量发展 西安高新区信用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用平台”)以信用大数据管理平台为基盘,以政务诚信、企业信用、个人信用为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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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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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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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的监管,保护投保人利益,维护保险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金融监管总局近日修订印发《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提存、处置等行为进行规范。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向楠表示,《办法》对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从严监管,这将进一步增强其安全性、充足性,从而夯实行业稳健发展基础,更好保障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所谓资本保证金,是指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成立后按照其注册资本总额的20%提取的,除保险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的资金。 《办法》明确,保险公司应遵循“足额、安全、稳定”的原则提存资本保证金。具体来看,每笔资本保证金存款的金额不得低于2000万元(或等额外币)。保险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营运资金)低于人民币1亿元(或等额外币)的,按实际增资金额的20%一笔提存资本保证金。 《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开立独立银行账户存放资本保证金,应当选择两家(含)以上商业银行作为资本保证金的存放银行,存放银行应符合上年末净资产不少于300亿元等条件。资本保证金存款存期不得短于一年。 “监管要求资本保证金存放于两家及以上指标达标的银行,并让未尽审查义务的银行承担连带责任。这将进一步增强资本保证金的安全性。”王向楠表示。 《办法》还要求保险公司密切关注外币资本保证金存款的汇率波动。因汇率波动造成资本保证金总额(折合人民币)连续20个工作日低于法定要求的保险公司,应自下一个工作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实际差额一笔提存资本保证金并办理相关事后报告手续。 对于资本保证金的支取,《办法》也作出了明确要求。保险公司提前支取资本保证金,仅限于清算时使用资本保证金偿还债务,或注册资本(营运资金)减少时部分支取资本保证金的,除向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提交《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情况报告表》外,还需提供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批准的保险公司清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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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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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信息与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盟市统计局: 为进一步规范统计领域信用信息修复工作,推进信用建设,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信息与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钟丽君,联系电话:0471-6610779。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2025年8月20日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信息与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蒙古自治区统计领域信用信息修复工作,推进信用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统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办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自治区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对自然人以外的统计调查对象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统计严重失信行为及其信息进行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活动。 第三条 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应当坚持依法、客观、及时原则,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不予公开信息外,都应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坚持“谁认定、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依法依规、保护权益、审慎适度的总体要求组织实施。 第四条 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统计行政处罚信息与统计严重失信行为及其信息的信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 统计部门应当归集、保存履职过程中采集的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息,按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共享。 第二章 统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程序 第六条 统计部门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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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布全省信用交通典型经验应用试点结果,确定青岛市交通运输局等9个市交通运输局为全省“信用交通典型经验应用试点”。经过前期积极申报,青岛市交通运输局驾驶员培训和港航管理两大场景成功入选全省信用交通典型经验应用试点,成为全省唯一在两个领域入选且入选数量最多的城市。这是对青岛市交通运输局信用交通工作的充分肯定,彰显了青岛市信用交通建设的显著成效。 驾驶员培训场景:智信赋能构建驾培行业信用闭环管理新体系 市交通运输局贯彻国务院预付消费监管要求,落实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交通标准化、数字化、场景化建设部署,针对驾培行业预付费乱象、资金安全风险、信用缺失等痛点,市运输中心创新构建“数字+信用+AI”治理新范式。打造信用监管智慧平台,实现学费银行存管、电子合同签约、学次付费结算,保障资金安全零风险,塑造“数字+平台赋能”的服务模式;建立“事前公开-事中评价-事后奖惩”的全链条机制,动态信用评价挂钩银行预拨款比例,构建“信用+监管闭环”的管理体系;应用人脸核验、智能匹配等技术,推行“无AI验证不培训、无学员评价不付费”机制,形成“AI+服务保障”的智能约束机制。该体系有效破解行业痛点、化解资金风险、提升治理效能,净化市场环境,实现学员权益、驾校发展与行业监管的多赢,为预付式消费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可复制推广的“青岛方案”。 截至目前,新模式已惠及超28万名学员,有效保障了学员权益,让培训消费更透明、更自主,行业治理效能跨越式提升,投诉量下降56.80%,退费纠纷降幅超90%;权益保障实现飞跃,学员满意率提升至95%,行业发展生态持续优化。 港航管理场景一:港口岸电数据平台赋能绿色港口信用交通建设 市交通运输局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及交通运输部绿色港口建设部署,市运输中心聚焦船舶靠港污染治理与能源清洁化转型需求,创新构建岸电数据互联平台。平台集成物联感知、数据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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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工作方案,部署在全国开展重点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重点劳动防护用品行为,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聚焦安全帽、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等21种重点劳动防护用品及其安全性能,覆盖生产、流通、使用、检验等领域。在生产领域,紧盯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的产品的生产企业;在流通领域,强化建材市场、五金劳保商店和电商平台监管;在使用领域,重点关注使用单位采购、验收和作业现场管控;在检验领域,严查获得相关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推动重点劳动防护用品在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全链条质量溯源管理。 方案明确,强化源头治理和重点监管,督促生产销售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网络销售行为监管,强化检验检测行为监管,建立产品质量溯源管理,加强采购、验收和作业现场管控,强化信用监管,强化事故调查与执法查处,加强社会共治与长效机制建设9项主要任务,力求通过整治工作,压实各环节有关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产品准入、生产流通、使用管理等全链条安全水平。 方案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地实际,细化任务措施,切实抓好落实;要加强沟通协调,强化部门间工作通报和信息共享,形成合力;要加强宣传警示,开展重点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要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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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各有关部门: 《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公共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工程,是促进信用信息跨部门、跨区域共享应用的前提条件,也是高质量推进信用河南建设的重要保障。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及相关要求,持续完善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共享机制,不断拓展信用信息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高效能治理中的应用场景,深化行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全面优化信用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信用信息记录精准度。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目录》规定的信用信息覆盖范围、更新周期、信息项等,梳理信用信息清单,进一步提升信用信息记录采集的规范性,确保信用信息覆盖全、记录准、信息项全、更新及时等。 (二)优化信用信息归集方式。全面推进省级“统一化”归集模式,加大省级统一归集力度。省各有关部门要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快业务系统与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实现信用信息省级“应归集、尽归集”,减轻基层数据报送负担,解决数据重复填报问题,提升信用信息准确性。 (三)加大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力度。各级各部门在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依法履行职责中,要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建立健全查信用信制度,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深化信用大数据应用,创新“信用+”应用场景,进一步发挥信用在赋能营商环境优化、行政效能提升、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提升信用信息安全防护水平。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规定,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健全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