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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News / 相关推荐 +更多+
2026 - 06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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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建发〔2026〕3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委金融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各地市分行,各市金融监管分局,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    为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动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22〕29号)等法规文件精神,切实推动银行、保险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和商业保理、融资担保等地方金融...
2026 - 06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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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2026年天津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6 - 06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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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传来消息,为进一步落实2026年“春雨润苗”专项行动部署,省税务局联合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立足青海实际,细化推出51条服务举措,协同促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小微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在协同发力助企纾困方面,推出将税务、市场监管、社保、水电、知识产权等多领域涉企信用数据在“青信融”平台全量归集、动态更新与合规共享;通过“小个专网约配送员心声码”收集个体工商户诉...
2026 - 06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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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关于实施创业模式引领行动的通知》。  通知提出,推进“科技成果+创业”模式引领。健全科技创新人才发现、培养、使用、保障机制,支持引导科技人才创业。加强科技人才创业公共服务,支持科研人员开展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活动。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建立常态化研发成果智能供需对接机制,培养专业化技术经理人队伍,加速成熟科技成果对接...
2026 - 06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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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以为要备材料、跑窗口,没想到点点手指,几分钟就完成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太省心了!”海南万宁市某酒店负责人陈女士表示,从“被动审批”到“主动智办”,折射出政府服务效能的提升。  近年来,海南自贸港以制度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务服务一体化与数字化转型,深化极简审批改革,构建规范透明的涉企服务体系。企业办事便利度的提升、审批效率的提高和监管透明度的增强,吸引企业加码投资布局,为海南自贸...
2026 - 06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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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然资源部会同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多项改革举措,纵深推进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通知》聚焦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全流程,推出七方面改革举措,打出便民利企组合拳,让企业购置不动产办得“更省心、更省力、更省事、更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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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 - 06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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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关于实施创业模式引领行动的通知》。  通知提出,推进“科技成果+创业”模式引领。健全科技创新人才发现、培养、使用、保障机制,支持引导科技人才创业。加强科技人才创业公共服务,支持科研人员开展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活动。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建立常态化研发成果智能供需对接机制,培养专业化技术经理人队伍,加速成熟科技成果对接。  推进“产业发展+创业”模式引领。完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建立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着力发挥骨干企业创新带动创业作用。大力培育乡村产业促进返乡创业,支持县域乡村发展配套产业和特色乡土产业,鼓励各类返乡入乡人员领办、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推进“职业技能+创业”模式引领。推动技能培训与创业培训深度融合,优化“马兰花”创业培训模式,引导劳动者将职业技能转化为创业技能。开展梯次化的创业能力提升活动,培养一批技能创业带头人。积极培育打造技能创业品牌,挖掘培育技能型劳务品牌并开展标准化培训,提高劳务品牌创业成功率。  推进“民生需求+创业”模式引领。大力发掘民生领域创业项目,围绕居民消费需求开发个性化特色创业项目。打造多层次便民服务和新消费创业场景,建设创业友好生态圈。加强民生需求创业项目跟踪陪跑服务,建立重点孵化项目库。
发布时间: 2026 - 06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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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近日,自然资源部会同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多项改革举措,纵深推进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通知》聚焦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全流程,推出七方面改革举措,打出便民利企组合拳,让企业购置不动产办得“更省心、更省力、更省事、更省钱”。具体包括:加强登记服务集成,优流程、减材料、同标准;深化登记税务协同,跑出登记“加速度”;强化登记金融协同,打通融资“快车道”;深化“带押过户”改革,降低企业“过桥”资金成本;大力推进信息共享,让数据“多跑路”;加快实现“全程网办”“跨省通办”,打破地域限制;优化信息查询服务,便利企业“尽职调查”。  其中,在加强登记服务集成方面,《通知》要求,加快综合窗口向“一窗办理、集成服务”升级,根据业务需要设立企业专窗,集中办理涉企业务。精简登记、办税、抵押等申请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交易合同等共性材料无需重复提交。推动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同市同标”,统一申请材料和办理标准,并逐步向省域范围拓展,实现“同省同标”。  《通知》还明确,自然资源部将会同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建立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确保改革举措让企业群众“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和满意度,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发布时间: 2026 - 06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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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审理植物新品种案件技术事实查明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审理植物新品种权民事和行政纠纷案件技术事实查明工作,提高技术事实查明的科学性、准确性、规范性,以更符合科学规律的事实查明和更具针对性的法律标准,有力保障有关案件公正高效审理。  据介绍,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是种业创新和发展的重要法律制度保障。自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以下简称法庭)成立、建立起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以来,各级法院切实加大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着力提升司法保护质效,持续为种业振兴贡献司法力量。2019年至2025年,全国法院新收植物新品种一审案件4521件,二审案件987件;法庭共受理植物新品种案件923件,审结725件。其中,2025年全国法院新收一审案件1402件,同比增长57.4%;法庭新收264件,同比增长48.3%。植物新品种权案件中技术事实的查明是关键环节和难点所在,其直接决定案件结果走向。《指引》着眼于解决痛点难点问题,通过构建多元技术查明路径,给出系统性、可操作、可统一裁判尺度的具体指引。  《指引》创新多元查明方式,针对植物新品种案件中品种的同一性、亲缘关系、派生关系等技术事实问题,构建了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专业机构或者人员出具专家意见、当事人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人民法院技术调查官参与、技术专家作为人民陪审员参审、技术咨询等立体多元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指引》构建科学检测方法体系,从技术层面规范操作流程,明确鉴定方法选择、对照样品的层级选择、分子标记加测条件、亲缘关系检测规则等要求;从程序层面规范专家辅助、技术调查、专家陪审等查明方式,从源头保障查明结果的科学性与可靠性。《指引》明确技术事实查明的法律标准,规定了检测结果的审查标准和采信规则,特别是根据科学检测结果合理转移证明责任...
发布时间: 2026 - 06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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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反垄断局)发布《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25)》(以下简称《报告》),《报告》主要包括特辑、全年工作综述、监管执法成效、法治建设、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竞争宣传倡导、国际交流合作和地方工作等内容。  《报告》指出,2025年市场监管总局在反垄断监管执法领域持续发力,全年立案市场垄断案件20件,办结22件,罚没款合计6.53亿元;稳步提升经营者集中监管质效,全年审结经营者集中706件,同比增长9.8%;加力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源头把关,全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审查政策措施近6万件;持续深化公平竞争宣传倡导,建设国家反垄断局“两微一抖”,打造首个全国性反垄断宣传服务平台;举办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第十一届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国际论坛,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营造公平竞争良好社会氛围。
发布时间: 2026 - 06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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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国办函〔2026〕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工作,促进私募基金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积极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针对私募基金行业准入机制有待完善、监管不到位、制度不健全、部际央地协调配合不足、部分政府投资基金和国有企业投资基金出资人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部分私募基金成为违法犯罪、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工具等问题,构建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推动行业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提升。坚守功能定位,统筹总体布局,优化增量、盘活存量,扶优限劣、提质增效,严格禁止私募基金违规从事借贷、“名股实债”等行为。坚持分类监管,根据出资主体、产品类型等不同维度实施“一类一策”监管。坚持既管合法更管非法,对合法机构从严监管,对非法机构坚决取缔,对非法行为严厉打击。  二、强化源头防控  (一)优化私募基金登记备案规则,坚决防止不符合私募基金特征和运作规律的机构和产品作为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严控新设政府投资基金,县区原则上不得新设,确有必要新设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加强综合研判会商、经营主体登记、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等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衔接。  (二)拟办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机构应当在通过综合研判会商后申请经营主体登记。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统一综合研判会商范围、标准。省级人民政府、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省级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金融管理等部门与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共同开展综合研判会商工作,优化并公开综合研判会商程序,做好把关和政策解读,严禁下放。  (三)严格落实涉...
发布时间: 2026 - 06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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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为始终保持对仿冒假冒官方网站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公安部网安局日前发布5起相关典型案例。  此次公布的5起典型案件中,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以假乱真”手段,仿冒假冒某学历学位认证类网站、某部委人事考试网、某税务机关网站等,大肆牟取非法利益。部分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甚至仿冒学位证、毕业证多达2400余份,性质恶劣。  公安网安部门表示,5起案件中所有涉案人员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网警提示,根据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设立仿冒假冒网站实施违法犯罪,涉嫌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明知他人设立、运营仿冒假冒网站实施违法犯罪,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等技术支持的,涉嫌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同时,广大群众务必摒弃侥幸心理,严守法律底线,自觉抵制假证交易与使用行为。
发布时间: 2026 - 06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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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为适应新形势下打击整治传销工作需要,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与社会稳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就《禁止传销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至6月28日。  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组织策划传销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在任何经营主体中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征求意见稿》新增资金监控措施,规定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督促指导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对涉嫌传销资金的监测工作,并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同时增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惩治传销工作负总责内容,将网信、通信、金融监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增列为打击传销相关部门。
发布时间: 2026 - 06 -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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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6月至11月,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6”专项行动,这是四部门第22次聚焦重点作品领域及重点网络平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侵权盗版问题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持续深化网络版权专项整治,规范网络版权传播秩序,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   专项行动聚焦四个重点领域:   一是以影视剧版权保护为重点,着力整治网盘、浏览器、搜索引擎等网络服务平台主动提供盗版影视资源及相关服务、故意为盗版影视资源传播提供帮助、以引流为目的为影视盗版提供便利,未经授权对影视作品进行直接搬运、删减切条、改编合辑并通过网络传播,以直播、代找、引流等方式传播或者售卖盗版影视资源,利用电视机顶盒等流媒体智能终端实施侵权盗版等违法行为,规范网络视听领域版权秩序。   二是以文创版权保护为重点,着力整治文创领域同质化剽窃、跟风式抄袭、虚假版权登记、仿冒知名IP、虚假IP联名、伪造授权生产文创产品并通过网络直播间、电商店铺、文旅景区、校园周边等线上线下渠道售卖等违法行为,解决版权授权链条不畅、权利管理不清等问题。   三是以图书版权保护为重点,着力整治畅销书、长销书、童书、教材及教辅图书盗版行为,持续打击通过电商、直播、短视频等平台销售侵权盗版图书、电子图书资源、存储电子图书的网盘账号密码等侵权行为,重点查处“按需盗印”、真假混卖、恶意串货、网络引流销售盗版图书及电子图书资源等违法行为。   四是以人工智能领域版权整治为重点,推动解决大模型训练语料版权合规问题,重点查处利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工具非法复制、改编、传播作品,未经授权对作品实施“魔改”、“洗稿”、深度伪造、规避监测等侵权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 2026 - 06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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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在国家卫生健康委6月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药政司司长龚向光介绍,国家卫健委会同相关部门于近期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儿童用药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了覆盖儿童用药研发、生产、供应、使用、支付、监管等全链条的16条举措,将为广大儿童带来以下用药保障和改善。   龚向光具体从四个方面进行了介绍。加快创新药研发方面,完善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和鼓励仿制药品目录配套政策,加强儿童用药审评审批全过程充分沟通交流,对符合规定的儿童用药相关专利给予专利期限的补偿,解决企业“不敢研发、不愿生产”的问题。探索组织建立全国儿童临床试验协作网和跨机构的伦理审查机制,提升儿科临床试验机构规范化管理水平。   强化儿童用药生产供应方面,支持小品种药集中生产基地的定点生产品种纳入更多的儿童用药,强化儿童用药的质量监管,逐步实现“一物一码”全链条追溯,守牢药品安全底线。   加大儿科药学服务供给方面,优化儿童用药配备管理,加强儿童用药宣教科普。支持符合条件的单位按规定提出增加和补充完善儿童适应症、用法用量等重要信息,推动将已有中国成人数据的药品科学外推,填补药品说明书中儿童用药信息的空白。   强化部门协同治理方面,建立跨部门的信息共享、沟通会商和协同机制,推进儿童用药的研发、注册、生产、使用、报销等全链条政策衔接协同,构建“研发有支持、生产有保障、支付有倾斜、使用有规范、监管有力度”的闭环治理格局。   龚向光表示,下一步,国家卫健委将持续推进《实施意见》落地见效,提高儿童用药保障水平。
发布时间: 2026 - 06 -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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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黑龙江省、浙江省、山东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决策部署,落实统一大市场建设信用工作要求,推进以信用评价为基础对旅行社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增强市场秩序集中整治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6〕8号) 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旅行社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旅行社信用评价试点,建立旅行社信用评价标准,规范旅行社信用评价流程,推动构建规则统一、指标科学、过程规范、结果互认、应用广泛的旅行社信用评价体系,以信用评价为基础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促进文化和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  二、试点安排  综合考虑集中整治需要和信用工作基础等情况,确定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黑龙江省、浙江省、山东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旅行社信用评价试点地区。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开展旅行社信用评价试点工作。  三、评价对象  本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满1年的旅行社。  四、评价指标  旅行社信用评价采用量化指标评分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量化指标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分值设为20分;行业评价从履约能力、履约意愿、履约表现等方面进行指标设置,分值设为80分。定性评价包括不予评价、限定等级、直接认定等三类。  五、信用等级  根据旅行社信用评价情况,评价结果按信用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A(优)、B(良)、C(中)、D(差)四个信用等级。  六、试点内容  试点地区对本行政区域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开展信用评价,探索实施路径和工作机制。  一是归集评价...
发布时间: 2026 - 06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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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5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苗生明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检察机关将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加强生效裁判监督,加强对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刑罚交付执行、民事判决裁定执行等诉讼活动的监督,增强监督针对性。依法开展检察侦查,依法查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徇私枉法、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犯罪,严惩司法腐败。
发布时间: 2026 - 05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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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记者从国家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国家医保局自今年5月14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定点零售药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专项飞行检查。   5月27日,国家医保局公布了专项飞检中发现的6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海南省三亚市林和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吉阳区分公司串换套取医保基金   2026年4月8日,国家医保局收到一条关于海南省三亚市林和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吉阳区分公司的举报线索,举报称该药店存在“可使用社会保障卡购买生活用品及保健品”以及“执业药师挂证”等违规行为。国家医保局专项飞行检查组展开突击检查,通过调取店内监控记录,发现了顾客购买生活用品的画面,进一步比对同时间段内医保结算明细与药店销售系统记录,确认该店存在将“花露水”等生活用品串换为如“抗病毒口服液”“乌圆补血口服液”等医保目录内药品的行为,并使用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完成结算。   此外,该药店还存在恶意对抗检查的行为。检查组在店内调取进销存系统数据、医保端结算数据的过程中,网络系统突然中断。随后经电信工作人员现场勘查确认,网络线路被人为故意损毁。在对该店法定代表人正常问询过程中,其突然晕倒,送往医院约十分钟后自行苏醒。经相关医学检查,未发现异常情况。三亚市林和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吉阳区分公司涉嫌将其他商品串换为医保药品套取医保基金,并恶意对抗检查,目前已移交当地医保部门进一步深入核查处置。   案例二:海南省海口市千方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东风分店空刷社会保障卡套取医保基金   国家医保局专项飞行检查组对海南省海口市千方大药房突击检查时,一条“安宫牛黄丸”的医保结算记录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该药通常用于急症重症,价格较高,素有“救命药”之称,然而该笔结算既无对应的处方信息,也无购药人身份登记。通过比对该药结算记录与对应的监控视频,检查组发现,该笔结算发生时既无顾客到店,也无实际药品交付。经进...
发布时间: 2026 - 05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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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对一起侵害发明专利权及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专利权人露某美公司在明知宇某公司的有关机器狗产品不构成侵权,明显缺乏事实基础的情况下,在宇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的关键时期针对宇某公司的多个型号机器狗产品反复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构成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判令露某美公司全额赔偿宇某公司主张的经济损失8万元。  本案判决进一步厘清了以“保护”专利权为名提起恶意诉讼的认定标准和法律责任。  邓卓说,打击恶意诉讼、权利滥用等不诚信行为,最有效的方式就是秉持“任何人均不得因不法行为而获益”和“不使非诚信者渔利”的司法理念,要让不法行为人付出沉重代价,引导当事人诚信行使权利。  “精心算计” 连续提起诉讼  露某美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营食品、农副产品、日用百货销售等,其经营范围与机器狗无关。而宇某公司成立于2016年,是国际知名的科技公司,主要从事机器狗、人形机器人等具身智能高科技产品的研发、制造。  “近年来,露某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周某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某公司曾作为原告,针对多家银行等企业向法院提起20余件专利侵权诉讼无一胜诉。”邓卓说。  2025年6月25日,露某美公司从关联公司处获得名称为“一种电子狗”的发明专利(以下简称涉案专利)的专利权。  仅仅5天后,露某美公司针对宇某公司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主张宇某公司的Go2机器狗侵害涉案专利权。在该案一审期间,7月中旬,多家网络媒体即开始广泛报道宇某公司IPO辅导备案。  露某美公司又于两个月后以宇某公司的A2机器狗侵害同一专利权为由,向杭州中院提起本案诉讼。宇某公司在本案中提起反诉,认为露某美公司提起的本案诉讼及此前提起的Go2机器狗案均属于恶意诉讼,请求判令露某美公司赔偿经济损失8万元。  杭州中院于去年9月26日针对Go2机器狗案作出...
发布时间: 2026 - 05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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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司法部近日发布第四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8件典型案例涉及知识产权保护、企业破产重组、交通执法治理等多方面,体现各地在推动执法监管与助企服务深度融合、刚性执法与柔性服务有机统一的生动实践。  典型案例中,北京市聚焦文创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运用区块链技术精准执法,深化版权预警和维权绿色通道机制,守护文化产业品牌价值。江西吉安新干县针对箱包产业质量处罚案件数量偏高问题,依托数据摸排推行“一企一策”帮扶,开展行业乱象整治遏制低价竞争,实现严监管与优服务并举。  面对企业对行政指导的需求,黑龙江绥化市深化府院联动,协调多部门成立助企联动专班,推动企业成功重组复产。广东深圳光明区针对高新企业高危生产工艺布局需求,组建专业服务小组开展“一对一”指导,帮助企业规避安全隐患,节约改造成本。重庆綦江区聚焦企业信用修复信息不同步问题,协调多部门更新共享信用信息,实现企业信用修复“一次申请、全域修复”。新疆乌鲁木齐水磨沟区以“法治体检”为载体,针对能源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和供热纠纷问题,指导建立隐患排查机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此外,各地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多元监督联动等模式,实现执法公信力、群众满意度与社会治理效能同步提升。广西贺州昭平县推行新监管模式,对轻微违法且及时整改的企业适用“首违不罚”,引导企业规范经营。湖南永州市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与人大监督贯通协调作用,成立联合工作组排查、督促、指导解决省道交通执法和安全隐患问题,推动交通治理从末端处罚向源头治理转变,保障道路通行安全与效率。
发布时间: 2026 - 05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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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近日,公安部在京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工作举措和成效情况,并公布20起典型案例。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华列兵在发布会上介绍,2025年至今年4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2.8万起,挽回经济损失375亿元。其中,全国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歼击”专项工作,共破案1600余起,对100余个跨区域地下钱庄犯罪网络开展集群打击;组织开展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猎狐行动”,抓获境外逃犯880余名,包括红通逃犯38名。   华列兵还回答了记者关于公安机关打击涉税犯罪举措的提问。他表示,2025年以来,公安机关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密切关注涉税犯罪形势变化,在八部门常态化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严打涉税犯罪,截至今年4月底,共立案侦办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案件840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23亿余元,有力维护了国家利益、护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一是严打空壳公司虚开及关联犯罪。将注册空壳公司实施虚开、骗领政府奖补等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与税务部门紧密协作,开展精准研判、依法严厉打击,2025年以来,共发起集群战役79起,有力震慑了不法分子,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二是严打骗取出口退税犯罪。2025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立骗税案件300余起,今年以来挽回直接经济损失数同比上升20.8%。在依法打击骗税犯罪的同时,对相关联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经营等犯罪以及不法报关行、货代公司、代理记账公司等不法中介团伙实施全链条打击,取得了显著成效。三是严格规范执法活动。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案件证据指引,切实提升办案质效和规范执法水平。同时,深入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坚决杜绝违规异地执法与趋利性执法,有效维护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 2026 - 05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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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26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此举意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系统工作会议精神,引导金融机构加力支持小微和民营企业经营发展,提升金融服务质量。  《通知》指出,2026年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两个毫不动摇”,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充分发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作用,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稳投放、优结构、提质量、可持续”,提升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助力经济持续稳中向好,激发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活力。  稳投放,即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与小微企业、民营企业需求相匹配的信贷供给,实现贷款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优结构,即做好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支持,增加小微企业法人贷款投放,重点支持科技、消费、外贸等领域。  具体看,《通知》提到,优化信贷结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科技和创新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创新优化消费领域小微和民营企业金融产品,支持构建多元化消费场景,助力提振消费扩大内需。加大重点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助力扩大民间投资。强化小微和民营外贸企业金融服务,支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增加小微企业法人贷款投放,做好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支持,有效落实续贷政策,更好满足小微企业金融需求。鼓励开发适合“两司两员”等新就业群体实际融资需求、财务状况和风险水平的信贷产品。  提质量,即指导银行加强风险监测,提升信贷资产质量。  可持续,即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错位发展、有序竞争,促进业务可持续发展。  《通知》进一步明确深化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要求,指导各级派出机构完善常态化线上对接渠道,因地制宜组织线下集中走访,推动完善“联合会诊”机制。引导金融机构主动融入各地工作机制,聚焦重点领...
发布时间: 2026 - 05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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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刘某某、邹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等6件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涉及民营企业内部腐败、“一货多卖”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串通投标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常见法律问题,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坚定立场和工作成效。  依法惩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是检察机关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主要方式。在“刘某某、邹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中,上海检察机关准确认定犯罪事实、及时补充起诉遗漏罪行,同步推进查处关联行受贿犯罪;同时坚持标本兼治,助力企业完善内部治理,筑牢企业内部腐败“防火墙”。在“陈某、孙某等7人合同诈骗挪用公款、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中,浙江检察机关严格区分民事欺诈与合同诈骗犯罪界限,依法追诉漏罪漏犯,同步推进全流程追赃挽损,依法平等保护涵盖国企、民企、外企等各类受害企业合法权益。  持续加强对涉企案件的法律监督,是这批典型案例的鲜明特点。既有依法提起抗诉,纠正错误裁判,回应企业信访诉求的审判监督案件,也有依法行使调查核实权,接续监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立案监督案件。在“杨某某职务侵占审判监督抗诉案”中,北京检察机关对确有错误的判决,依法提起审判监督抗诉,并在案件再审过程中依法调取使用境外证据,落实“一案多查”、深挖职务犯罪线索,通过充分履职推动抗诉案件顺利改判,有效发挥了检察监督效能。
发布时间: 2026 - 05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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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市场监管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026年工作要点》,提出34项重点工作任务,坚持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并重,持续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创新监管治理方式、提升发展服务能力,以更优环境、更实举措、更强支撑,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强化民营经济法治政策保障方面,完善公平竞争法律制度体系与涉企收费监管制度,丰富信用激励手段与技贸强企措施,强化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供给,筑牢法治根基。  在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方面,坚决破除壁垒,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强化反垄断合规宣传和指导,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护航公平发展。  在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方面,探索非现场、无接触式、“扫码入企”等监管模式,提高行政执法公正文明水平,加大重点领域整治力度,优化治理能力。  在增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能力方面,深化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持续打造“信用+服务”品牌,强化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助力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 2026 - 05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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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十部门联合召开中医医疗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启动会。  据悉,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为期1年,将严厉打击打着中医养生保健治病“幌子”从事非法行医,借中医药名义虚假宣传、直播带货,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等损害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完善行风治理长效机制,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
发布时间: 2026 - 05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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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公布2026年第二批旅游市场强制消费问题典型案例。  据了解,“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充分发挥跨部门协作机制作用,联合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和综合监管力度,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力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   本次对外公布的典型案例包括:  案例一:旅行社收取购物回扣案   2026年3月,广西广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零团费接待52名游客参加旅游活动,行程中安排游客进入桂林市幸福一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桂林市紫色之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购物店消费并收取购物回扣,购物店存在夸大宣传保健品功效的行为,导游孟某荣在行程中向游客兜售土特产。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广西广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00000元、责令停业整顿5个月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曾某萍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2000元,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廖某姣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2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导游孟某荣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桂林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桂林市幸福一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5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桂林紫色之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000元的行政处罚,公安部门对在购物店强迫游客购物的牛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旅行社虚假宣传案   2025年7月至8月,烟台市蓬莱区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收到涉及山东唯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49起举报、投诉,反映该公司安排的旅游行程与宣传不符等问题。经调查,山东唯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网络平台发布不实旅游宣传信息,实际行程中未按前期宣传、承诺内容为游客提供旅游服务,并要求游客必须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玩项目。在属地公安部门协查下,烟台市文化和旅...
发布时间: 2026 - 05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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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针对部分短视频内容来源不清、真假难辨、混淆视听等突出问题,今年以来,中央网信办全面部署推进规范短视频内容标注工作。  1月以来,指导网站平台深入清理虚假摆拍等违规短视频52万余个,严惩违规账号6.8万余个,发布治理公告54期,并集中曝光典型案例。3月,指导抖音、快手、腾讯、小红书、哔哩哔哩、微博、淘宝、京东、拼多多、支付宝、美团、百度等12家平台先行先试,完善内容标注标签,对内容标注功能进行优化和测试。  近日,中央网信办总结12家平台试行经验,指导各地各网站平台全面推进落实三项工作:  一是规范短视频内容标注标签,明确网站平台必须为用户提供6类“必选标签”,并可根据自身实际提供其他“可选标签”。其中,“必选标签”包括“含有虚构演绎内容”“含有AI生成内容”“含有营销信息”“内容为转载”“内容为个人观点”和“无需标注”。真实生活记录类短视频可选择“无需标注”标签,该标签不在短视频页面呈现。  二是将内容标注设为短视频发布必经环节,发布者必须从“必选标签”中选择一项,才能发布短视频。  三是对新增短视频标注情况加强审核,对存量短视频进行分批回溯,对未规范标注的,进行补标或纠正,并对相关发布者进行教育警示,推动实现短视频内容应标尽标。  下一步,中央网信办将加大对网站平台的指导督促和监督检查力度,对未按要求进行标注的账号和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网站平台,依法严惩并公开曝光。希望各网站平台、短视频发布者和广大用户自觉遵守标注规范,共同打造健康、有序、可信的短视频环境。
发布时间: 2026 - 05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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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招标投标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对治理招标投标乱象、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作出明确部署。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指导全国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招标投标领域相关违法行为,着力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一、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上海绿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违反招标投标法吊销营业执照案  2025年11月22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上海绿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捷公司)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依法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2025年9月,上海绿捷校园餐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统筹多部门协同联动,依法开展全面调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公安部门侦查绿捷公司涉嫌串通投标犯罪的线索,对绿捷公司立案调查。经查,绿捷公司为取得校园餐供应项目,组织5家餐饮企业作为陪标公司,共同参与项目竞标,在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间,非法获取86个校园餐供应项目。在投标过程中,上述5家陪标公司的标书费用均由绿捷公司支付,其中3家公司的标书材料由绿捷公司制作,2家公司的投标受委托人由绿捷公司指定的人员担任。绿捷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经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认定,绿捷公司实施的串标行为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情形。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依法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绿捷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华等8人涉嫌串通投标犯罪行为,已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由公安部门进一步调查侦办中。相关学校已解除绿捷公司服务合同,教育部门已有序启动公开招标投标工作。  本案所涉中标项目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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