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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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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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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要求,深刻把握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内涵,牢固树立服务优先理念,助力筑牢经济安全网、社会保障网和灾害防控网。到2029年,初步形成覆盖面稳步扩大、保障日益全面、服务持续改善、资产配置稳健均衡、偿付能力充足、治理和内控健全有效的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框架。保险监管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监管能力和有效性大幅提高。到2035年,基本形成市场体系完备、产品和服务丰富多样、监管科学有效、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保险业新格局。 在提升保险业服务民生保障水平方面,意见提出,丰富巨灾保险保障形式。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原则,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巨灾保险保障机制。拓展巨灾保险保障范围。扩大综合巨灾保险试点。研发运用巨灾风险模型。研究探索巨灾债券。合理运用再保险分散风险。发展气候保险。健全保险应急服务机制,改进风险减量服务,支持防灾减灾救灾。 在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方面,意见明确,加快发展海运保险,提高海运保障能力。研究探索国际道路运输风险分散机制。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助力培育外贸新动能。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培育真正的耐心资本,推动资金、资本、资产良性循环。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投资力度,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引导保险资金为科技创新、创业投资、乡村振兴、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提供支持。 意见称,支持大型保险机构做优做强。引导中小保险公司特色化专业化经营发展。提升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长期资金管理能力。以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为重点,深化车险综合改革。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及时规范理赔。探索责任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创新。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支持优质境外保险机构来华设立法人机构及分支机构。支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入股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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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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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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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网络直播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网络主播行为管理,推动网络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日,中央网信办专门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1个月的“清朗·网络直播领域虚假和低俗乱象整治”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围绕网络直播领域虚假和低俗乱象,重点整治五类突出问题。 一是编造虚假场景人设,无底线带货营销。编造虚假“扶贫”“助农”“患病”等场景,通过“扮穷”“卖惨”诱导网民购买低质伪劣商品。利用未成年人、残障人士、孤寡老人等形象吸粉引流。摆拍编造虚假社会热点,浪费公共资源。 二是“伪科普”“伪知识”混淆视听。冒充金融、教育、医疗卫生、司法等领域专业人员,借提供所谓“专业服务”带货卖课,开展不当营销。打着“情感咨询”“婚恋军师”等名义歪曲婚姻观念。 三是传播“软色情”信息。直播过程中衣着暴露,刻意展示带有性暗示或性挑逗的动作,言语挑逗,发布“软色情”“擦边”“泛黄”内容,严重破坏直播生态。通过在直播中展示二维码、在评论区发布联系方式或网址链接等形式违规引流,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 四是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权益。直播互动中污言秽语,拉踩引战、互相挑衅、攻击谩骂,刻意营造冲突对抗氛围,刺激打赏。追逐、拦截、骚扰他人直播搭讪,扰乱公共秩序。使用侮辱性、暴力性、低俗无底线的惩罚方式博眼球、赚流量,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诱导高额打赏。 五是欺骗消费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炮制虚假粉丝量、浏览量、点赞量和交易量等数据,制造抢单爆款假象。过度渲染商品“功效”,夸大食品、保健用品功能,误导坑害消费者。打着“特供”等旗号销售仿冒假冒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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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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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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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表示,医保基金智能监管子系统已在我国所有统筹地区实现全覆盖,我国将继续加快推进医保反欺诈大数据监管试点,探索人工智能模型在医保基金智能监管中的应用,通过自然语言和人工智能模型自动生成监管规则,及时发现违规行为线索。同时还将持续完善全国统一的智能监管系统,依托医保信息平台,让一切医保基金使用行为和数据都“有迹可循、有据可查”,在业务全流程上建立健全涵盖事前、事中、事后责任回溯监管机制。 据了解,我国自2019年起开展医保基金智能监控“示范点”建设,2022年明确了医保基金智能审核和监控知识库、规则库管理办法,2023年形成科学规范、全国统一的“两库”框架体系。2023年,国家医疗保障局通过智能审核和监控拒付、追回医保基金26.72亿元。目前,医保基金智能监管子系统已在我国所有统筹地区上线应用。 国家医疗保障局还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建立反欺诈数据监测专区,研究开发了“虚假住院”“医保药品倒卖”“医保电子凭证套现”等大数据模型,与公安机关积极推进线索联合查办。2022年,国家医疗保障局依托“虚假住院”模型,查处医疗机构62家,涉及医保资金1.5亿元;2023年继续运用该模型开展拉网式排查,追回医保资金3.8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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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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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消息,202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选择在河北、辽宁、江苏、安徽、湖北五个省份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信用评价对象包括试点省份所有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信用评价设置A、B、C、D等4个等级。 目前,信用评价初步结果已经完成,6646家商标代理机构和10597名商标代理从业人员的信用等级分别在5个试点省份县级以上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其中部分机构和人员因存在负面信用信息被扣减信用积分并调整信用等级。 信用评价试点工作对于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代理监管,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全面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商标代理信用评价办法和相关指标体系,适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商标代理信用评价机制,促进商标代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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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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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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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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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发布2024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报告指出,下半年财政政策将继续加大实施力度,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以稳健的财政政策和科学的财政管理,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提供坚实支撑,同时,扎实推进财政科学管理,严厉打击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持续提升财会监督效能。 报告强调,下一步财政部首要重点工作,是加大财政政策实施力度。具体包括:深化“两新”支持,通过扩大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使用范围和优化设备更新支持方式,以及推动汽车、新能源公交车等以旧换新政策,激发市场活力;强化政府投资引领作用,加快专项债券发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提升投资效益;优化税费优惠政策,利用关税杠杆调节进口,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加强财政与货币等政策协同,精准滴灌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领域;同时,强化预算执行和政策落实监督,确保政策红利及时释放。 针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报告提出了一系列防范化解措施:统筹好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进一步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省负总责、市县尽全力化债,逐步降低债务风险水平。加强融资需求端和供给端管控,强化政府支出事项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金融机构融资业务,阻断新增隐性债务路径。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机制,加强跨部门数据信息共享应用,加大协同监管和追责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化债不实和新增隐性债务。分类推进融资平台公司改革转型,加快压降平台数量和隐性债务规模。完善专项债券管理制度,强化项目资产管理、收入归集,确保按时偿还、不出风险。 在推进财政科学管理方面,报告提出,要加强源头管理,建立健全事前评估机制,将事前评估嵌入新增和到期延续重大政策、项目决策程序,坚决防止超财力出台政策、新上项目。压实财政管理责任,地方、部门和单位对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财经制度落实、预算编制执行、财务会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负责。加快建成覆盖财政重点支出领域和部门重点工作的项目支出标准体系,严格按照标准编制和执行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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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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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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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民政部召开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今年二季度民政重点业务工作进展。民政部新闻发言人会上介绍,社会事务管理方面,民政部持续深化婚俗改革,宣传推介婚俗改革先进经验,营造积极正向社会氛围。截至7月底,全国已累计办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37.6万对。 该发言人还介绍,民政部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截至7月底,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已分别惠及困难残疾人1189.5万人、重度残疾人1601.8万人。二季度,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全程网办”申请60485例、“跨省通办”申请2799例。 此外,民政部组织开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第二批国家综合创新试点地区评估工作,组织审核一批康复辅助器具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会同财政部开展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实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 养老服务发展方面,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扩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持续实施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首次在全国层面对农村养老服务作出总体性、系统性部署。联合国家数据局组织开展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工作,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精准化、数字化水平。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规范引导养老机构健康发展,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非法金融活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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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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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于8月27日起施行。 《批复》对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之间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作为付款条件的约定,在效力上予以否定性评价,并对相关条款无效后如何确定付款期限和违约责任作出规定,体现了依法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鲜明态度,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具有重要意义。 “2024年1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审理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合同类纠纷案件中,当事人普遍约定的此类条款效力问题,向最高法报送了《关于合同纠纷案件中‘背靠背’条款效力的请示》。”对于研究制定《批复》的背景,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介绍说,近年来,中小企业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陆续出台,对防范治理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进行约束,但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尤其是大型企业在建设工程施工、采购商品或者服务等合同中,常与中小企业签订合同约定在收到第三方(业主或上游采购方)向其支付的款项后再向中小企业付款,或约定按照第三方向其拨付的进度款比例向中小企业支付款项,这类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作为付款前提的“背靠背”条款,是引发相关款项支付纠纷的重要原因。 “《批复》的及时发布,是最高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清理企业拖欠账款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司法举措,有利于推动解决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对于畅通中小企业司法救济渠道,统一案件裁判标准,激发市场活力均具有重要意义。”该负责人说。 关于适用范围问题,该负责人说,《批复》适用的案件类型范围为合同纠纷。合同主体方面,主要是指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签订的合同。关于大型企业、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问题,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二条、《条例》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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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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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精神,推进线上办事“一网通办”,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应急管理部深化合作,提升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修复效率,实现“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相关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一站式信用修复。 记者了解到,信用主体只需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或自然人名下的“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并按照指引下载申请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修复材料,即可“一键”送达认定部门进行受理审核。同时,“信用中国”网站将根据认定部门的审核意见向申请人反馈信用修复结果,审核同意修复的,将及时终止公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加强与更多部门的协同合作,不断完善信用修复机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实现信用修复“一网通办”,解决信用修复“多头申请”“流程不一”等问题,真正让信用主体“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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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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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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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之以恒遏制“天价”月饼,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对相关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 2022年,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综合施策抓好政策落实,推动月饼回归大众消费品属性、回归传统文化本源,取得明显成效。为做好2024年遏制“天价”月饼工作,四部门密切协作,加强对生产、销售企业的政策宣贯,强化源头治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行业自律,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开展市场监测,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线索。 下一步,四部门将继续狠抓《公告》落实,聚焦重点领域,进一步强化市场巡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有关企业做好问题整改,切实维护良好市场环境和风清气正的节日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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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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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与多弗集团、赛力斯集团、亨通集团、传音控股、快手科技等民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交流讨论,进一步营造良好环境、增强发展信心。 企业家们表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改革部署意义重大,深感民营企业将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企业将不断提质量、创品牌、拓市场,自觉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同时,5位企业家结合生产经营实际,介绍了各自企业和所在行业的发展现状、困难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 郑栅洁向企业家们介绍了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今年以来,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新动能新优势加快培育,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宏观经济环境。同时,他对企业家们的意见建议逐一作了回应。 郑栅洁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全会的战略部署转化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一是增强发展信心。我国是全球唯一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中全部工业门类的国家,产业体系配套完整,经济发展潜力足、韧性强、回旋空间大,只要我们坚定发展信心,就一定能够克服困难,实现更好发展。 二是加强沟通交流。充分发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不断健全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机制,建好用好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切实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三是优化服务引导。会同有关部门支持民营企业依法合规开展海外业务,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助力企业发展壮大。 记者了解到,近期,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信号频频出现。8月20日至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山东省济南市组织召开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场会,强调以更加务实的举措,促进民间投资,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推介一批重点项目,开展项目对接互动。国家发展改革委集中推介交通、能源、水利等八个重点领域400个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的基础设施项目。组织有关央企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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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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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S公司等企业、何某斌等人骗取出口退税,陈某江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等4起“依法惩治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典型案例”,体现对骗取出口退税犯罪从严打击、全链条打击。这批典型案例,对推动各地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办理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案件,正确适用法律和刑事政策,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近年来,不法分子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出口退税,严重危害国家税收征管秩序,不仅破坏外贸出口秩序,而且造成大量国家税款损失,严重破坏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规范税收秩序、营造良好贸易营商环境,最高检、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依法从严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查办了一批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案件,惩处了一批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分子,形成了有力震慑效应;同时,最高检、公安部与有关部门建立了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司法工作合力,提高了打击质效。这批典型案例即是前一阶段打击成效的具体体现。 据介绍,这批典型案例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体现了对于骗取出口退税犯罪从严打击。对于骗取出口退税犯罪企业被判处巨额罚金,对于罪行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是体现了对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全链条打击。既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犯罪,也注重查处和打击为骗取出口退税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非法经营等辅助型犯罪;对于骗取出口退税的同时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法数罪并罚。三是体现了准确认定犯罪。扎实调取固定证据,依法准确认定骗取出口退税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主从犯以及犯罪数额,把好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程序关,确保办案质量。四是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准确区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根据罪行程度不同依法分类处理,严厉打击罪行严重的少数,宽缓处理从犯。对于具有坦白、自首、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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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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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近日,农业农村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送审稿)》,强化质量监管,进一步高水平推动耕地保护。 会议强调,高标准农田建设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性工程,资金投入量大,项目点多面广,必须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全过程全环节质量监管,努力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确保建一块成一块。要对2019年以来新立项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全面排查,拉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指导各地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彻底整改到位。 会议明确,要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手段,严格项目招投标管理,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分包等行为,加强施工中的现场检查,进一步完善工程验收制度、工作流程和技术标准,严把验收关。要强化农田建设监管力量,发挥好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作用,提高监督实效。 相关专家介绍,面对“人均耕地少、高质量耕地少、后备耕地少”的国情,我国通过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建好管好高标准农田、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等一系列举措,耕地的数量和质量实现双提升,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的稳定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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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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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了规范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服务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司法部会同财政部、证监会起草了《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规定的起草说明指出,中介机构在推动公司上市和融资的过程中,发挥了“看门人”的重要作用。但部分中介机构在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存在收费与公司股票发行上市结果挂钩,诱发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问题,有必要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相关收费行为。 规定明确,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原则,同时配备符合相应资质的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建立有效的利益冲突审查等风险控制制度。中介机构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中介机构不得以参与实施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等形式,帮助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在具体的收费要求上,规定提出,证券公司从事保荐业务,可以按照工作进度分阶段收取服务费用,但是收费与否或者收费多少不得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作为条件。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可以按照工作进度分阶段收取服务费用,但是收费与否或者收费多少不得以审计工作结果或者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作为条件。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应当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费,不得违反司法行政等部门关于律师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 此外,规定还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得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为条件,给予发行人或者中介机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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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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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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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发布《全国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发展状况(2023年)》(以下简称《发展状况》)。其中显示:国家知识产权局以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为目标,以满足创新主体需求为导向,优化发展环境,培育市场主体,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推动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统计数据分析显示,我国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呈现以下特点: 行业发展规模稳步增长。2023年,全国新设专利代理机构855家,备案分支机构875家。截至2023年底,专利代理机构达到5269家(不含港澳台地区),获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的人数达到76230人,执业专利代理师34396人;10家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全国备案商标代理机构35712家。 行业社会贡献持续提升。代理机构积极拓展服务领域,深度参与“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推进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启动建设10个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和15个试验区,围绕区域优势产业和主导产业发展需求,整合优质服务资源,打造“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集聚载体,提升对区域经济的贡献度。 行业审批服务不断优化。出台《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理工科资格审核指引》,进一步放宽报考条件;印发《2023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公告》,将考试时间由11月份第一个周末优化调整至7月份第一个周末,考试实行固定合格分数线。及时更新专利代理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修订《专利代理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工作细则》,精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事项变更和注销审批流程,取消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发放和回收环节,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专业能力建设积极有效。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中华商标协会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代理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建设行动,构建形成进阶式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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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便利纳税人跨区迁移 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通知》,从“优化事前提醒”“提速事中办理”“完善事后服务”全环节推出系列举措,进一步便利纳税人跨区迁移,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在“优化事前提醒”方面,通知提出要主动推送办理指引。税务机关要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信息共享,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跨区住所变更登记信息,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渠道主动向纳税人推送跨区迁移涉税事项办理指引,提醒纳税人查询办理未办结涉税事项。对纳税人存在未办结涉税事项的,同步向税务人员推送限时办理提示,督促限时办结。 在“提速事中办理”方面,通知从优化未结事项办理、简化发票使用手续、分类处理涉税风险、优化退税办理环节四个不同场景作出明确要求。其中在优化退税办理环节,通知要求,纳税人存在多缴税款的,信息系统自动提醒办理退税,对选择在迁移前办理退税的,税务机关应限时办理;对选择暂不退税的,税务机关辅导纳税人在迁移后办理退税。 在“完善事后服务”方面,通知明确要持续跟踪辅导。迁入地税务机关要提供“一站式”迁入服务,保障纳税人纳税信用级别、发票额度、预缴税款、所得税亏损弥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等权益和资质得以延续,并及时辅导纳税人办理迁移前未办结的涉税事项。 同时,通知强调,各级税务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法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持续优化纳税人跨区迁移服务,坚决抵制地方保护主义,严禁协助阻拦纳税人正常迁移,严禁违规发起风险任务阻断纳税人迁移,严禁额外增设条件门槛阻碍纳税人迁移。对于违规阻碍纳税人跨区迁移的文件和要求,一律不得执行。对纳税人跨区迁移违规设置障碍的税务机关及相关责任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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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底至11月底,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开展为期7个月的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各地公安机关强力推进保险欺诈犯罪专项打击工作,打击保险诈骗犯罪成效凸显。 “保险诈骗行为,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扰乱保险市场正常运行,还可能引发和滋生诈骗、非法经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其他违法犯罪。”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一支队副支队长郭新铭说。 4月26日,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联合召开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动员部署会。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公安经侦数据化实战优势,着力构建保险犯罪领域“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探索完善金融违法犯罪行刑衔接机制,有效应对当前保险诈骗犯罪新变化新趋势,推动形成行政稽查和刑事打击无缝衔接、一体推进的常态化综合打击整治工作新格局,更好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据了解,2021年至今年4月,在金融监管部门支持协助下,全国公安经侦部门持续开展保险诈骗犯罪打击工作,共计破获保险诈骗案件近2000起,打掉犯罪团伙近600个。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这一新规旨在防范和化解保险欺诈风险,提升保险行业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依托与市保险同业公会等部门建立的保险反欺诈合作机制,我们与上海金融监管局密切联动,强化行业调研、数据共享、线索研判等方面工作,进一步支撑办案实际,用专业打职业。”郭新铭说。 警方提示,保险公司应加强对投保人资质材料的实质把关,充分问询核实投保人及被保险人是否存在其他保险,强化客户回访审核、调查等基础工作,切实筑牢反欺诈的“防火墙”。保险代理中介应建立健全保险销售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与其有委托代理关系的保险销售人员身份和保险销售业务真实性的管理,定期自查、评估制度的有效性和落实情况,确保销售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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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中央社会工作部、民政部对外发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合规指南》,聚焦当前经营者反映突出的问题,对行业协会商会收取会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重点领域,科学、合理设置收费要求,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监管机制。 《指南》规定,行业协会商会应当通过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制定或者修改会费标准,并向全体会员公开。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制定会费标准。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合理确定会费标准和档次,同一会费档次不得细分不同收费标准,不得实行浮动会费。 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或个人入会并收取会费,不得向非会员企业或者个人收取会费;列入行业协会商会会费保障的基本服务项目,不得另行向会员收取费用;不得向同一家会员多头重复收取会费;不得采用“收费返成”“抽成”“分成”等方式通过其他组织或个人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对于这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指南》要求行业协会商会做好收费公示,在住所或者服务场地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信息,避免收费不透明。禁止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服务并收费,不得通过与行政机关联合发文、利用行政机关委托事项、通过行政机关违规设置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等方式,强制企业接受服务并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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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有效防范行业风险,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财险业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实现互联网财产保险高质量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 《通知》作为《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配套规范性文件,立足全面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目标,坚持“强化合规经营、防范化解风险、提升服务能力、支持改革转型”的导向作用,着力解决互联网财产保险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互联网财产保险高质量发展。 《通知》的重点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范畴。厘清业务边界,金融消费者应通过保险机构自营网络平台的销售页面独立了解产品信息,并能够自主完成投保行为。二是明确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的经营条件。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需满足偿付能力充足、风险综合评级良好等基本条件。三是明确可以拓展经营区域的险种范围。支持财产保险公司依托互联网特定场景开发小额分散、便捷普惠的财产保险产品,严控财产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方式拓展机动车辆保险的经营区域,原则上不得将农业保险、船舶保险、特殊风险保险等通过互联网方式拓展经营区域,严禁财产保险公司将线下业务通过互联网方式拓展经营区域。四是明确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在经营规则、风险管理、内部管控、落地服务等方面的监管要求,重点对落地服务明确细化要求。要求建立独立有效的风险内控体系,加强落地服务机构管理,强化对于政策性、属地性强险种的落地服务要求。
发布时间: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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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管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食品安全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不断提高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 《通知》要求,要推动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督促承包经营企业落实落细主体责任,强化行业管理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应急处置,严格责任追究等。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及时互通信息,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共同维护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 《通知》明确,集中用餐单位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负总责,承包经营企业对其承包经营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地行业主管部门应强化行业管理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应强化监管责任,加强要点检查,实施联合惩戒和信用管理。 《通知》强调,承包经营企业在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所在地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高校申请集中用餐单位食堂许可的,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教育管理层级对应关系等确定许可和审查权限。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承包集中用餐单位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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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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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为了完善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提升信用信息管理的合法性、规范性、准确性和高效性,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近日,水利部修订印发《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重点从三个方面规范信用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明确修复条件,让经营主体“轻装上阵”,除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另有规定外,所有失信信息均可申请修复,遵循申请、受理、审核的流程,为经营主体申请解除信用惩戒措施、重塑信用提供制度保障。推行“两书同达”,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保障经营主体修复权益。 二是创新信用监管方式。优化信用信息归集手段,推动信用信息报送、修复等“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构建便利高效、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的工作机制。建立并应用信用承诺制度,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提升监管质效。 三是明确失信信息公示规则。将失信信息限定为行政处罚信息、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等,强化失信行为的边界约束。统一失信信息公示范围、公示内容、公示期限、公示平台,限制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 下一步,水利部将认真做好《办法》的宣传解读和贯彻实施工作,健全水利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信用体系与水利建设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助力水利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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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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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科学院、中国贸促会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的若干措施》,从夯实基础、提升效益、强化协同、防范风险4个方面部署了10项重点工作任务,着力发挥知识产权赋能支撑作用,推进产业强链增效。 在强化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增强重点产业竞争力方面,《若干措施》强调,要培育一批基础专利和高价值专利组合,强化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知识产权创造储备;建立专利导航工作机制,实施产业专利导航项目,发布共享导航成果,提升服务重点产业创新发展综合效能;梳理重点国家(地区)和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的标准必要专利相关规则,制定出台标准与专利协同政策指引。 在加速专利产业化进程,提升重点产业规模效益方面,《若干措施》强调,要综合运用各类线上线下对接手段,推动存量专利向重点产业加速转化;实施一批重点领域专利产业化项目,健全完善推进专利产业化的促进机制,加快培育一批专利密集型产品和以科技创新为支撑的知名商标品牌。 在构建产业知识产权协同发展机制,优化重点产业创新发展生态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引导企业、园区等牵头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在专利信息分析、专利导航、转化对接、投融资、专利池运营以及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组建等方面提供服务;以知识产权利益高度关联的经营主体为基础,组建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推进产业链知识产权联合创造、协同运用、共同保护和集成管理;鼓励构建重点产业专利池,强化专利池产业链整体布局,促进产业有序竞争、协同发展、强链增效。 在统筹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和竞争,有力保障产业安全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从积极参与国际治理和加强产业风险管控两个方面,着力增强我国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国际话语权,提升企业国际竞争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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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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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下半年经济走势?如何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怎样更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在国务院新闻办日前举行的“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回应了当前经济发展热点问题。 全面辩证看待经济走势 时至年中,经济形势备受关注。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辰昕分析,对于下半年经济走势,要全面辩证地看待。一方面,要看到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多、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经济运行出现分化、重点领域风险隐患仍然较多、新旧动能转换存在阵痛。 “另一方面,我们更要看到,经济运行中的积极因素和有利条件也在不断积累。”赵辰昕说,从外部机遇看,国际贸易增长有所恢复,新兴经济体发展较快,有利于我国企业发挥优势,拓展国际市场。从宏观政策看,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举措正在加快推进,逆周期调节仍有足够空间。从发展态势看,各地正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新动能正加速成长壮大。从发展活力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将有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和结构性矛盾,极大激发经营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他表示,随着各项政策落地见效,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基础将不断夯实、不断打牢,“我们有条件、有能力、有信心、有底气战胜发展当中的问题、转型当中的挑战,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前两批“两重”建设项目清单已下达 7月30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张世昕说,近一段时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30个部门和单位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硬投资”和“软建设”重点任务,高质量做好“两重”建设各项工作。 “硬投资”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与相关部门自上而下组织项目,严格做好审核筛选,优先选取跨区域、跨流域的重大标志性工程。目前,今年前两批“两重”建设项目清单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