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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10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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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版权局网站消息,2024年,版权执法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按照版权工作“十四五”规划部署,不断加大版权执法力度,组织开展院线电影版权保护集中行动、青少年版权保护季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集中整治重点领域、重点市场版权秩序,全力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不断优化版权保护环境。  2024年上半年,各级版权执法部门检查实体市场相关单位35....
2024 - 09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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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国家标准委获悉,由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指标》《经营主体信用承诺实施指南》等六项国家标准经起草单位调研、研讨和修改完善后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经营主体信用承诺实施指南》规范了实施信用承诺的条件、程序、公示、失信惩戒等具体要求,为各地规范有序开展信用承诺制改革提供操作指南。  《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指标》提出了信用评价指标构建的基本原则...
2024 - 09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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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续贷工作,切实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做好续贷工作 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  通知共七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将续贷范围从部分小微企业扩展至所有小微企业,贷款到期后有真实融资需求,同时存在临时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均可申请续贷支持。二是明确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和小微企业主、个...
2024 - 09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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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食安办联合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等27部门在京正式启动202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在主场活动上,有关部委、行业企业、机构组织、新闻媒体等300多名各界代表,围绕“诚信尚俭 共享食安”主题,分别进行了权威发布、主题发言、案例解说和科普宣传等。公安部发布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农业农村部介绍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介绍“防风险、...
2024 - 09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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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联系千家万户,是稳定经济、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日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云泽表示,近年来,金融监管总局会同人民银行持续加强政策引领,协同多方发力,改进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截至今年8月末,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到了31.9万亿元,较2017年末翻了两番,平均利率也累计下降了3.5个百分点。  为进一步...
2024 - 09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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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深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 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服务质效深入推进“信易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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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 - 08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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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近日,农业农村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送审稿)》,强化质量监管,进一步高水平推动耕地保护。  会议强调,高标准农田建设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性工程,资金投入量大,项目点多面广,必须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全过程全环节质量监管,努力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确保建一块成一块。要对2019年以来新立项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全面排查,拉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指导各地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彻底整改到位。  会议明确,要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手段,严格项目招投标管理,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分包等行为,加强施工中的现场检查,进一步完善工程验收制度、工作流程和技术标准,严把验收关。要强化农田建设监管力量,发挥好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作用,提高监督实效。  相关专家介绍,面对“人均耕地少、高质量耕地少、后备耕地少”的国情,我国通过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建好管好高标准农田、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等一系列举措,耕地的数量和质量实现双提升,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的稳定供给。
发布时间: 2024 - 08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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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近日,为了规范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服务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司法部会同财政部、证监会起草了《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规定的起草说明指出,中介机构在推动公司上市和融资的过程中,发挥了“看门人”的重要作用。但部分中介机构在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存在收费与公司股票发行上市结果挂钩,诱发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问题,有必要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相关收费行为。  规定明确,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原则,同时配备符合相应资质的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建立有效的利益冲突审查等风险控制制度。中介机构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中介机构不得以参与实施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等形式,帮助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在具体的收费要求上,规定提出,证券公司从事保荐业务,可以按照工作进度分阶段收取服务费用,但是收费与否或者收费多少不得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作为条件。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可以按照工作进度分阶段收取服务费用,但是收费与否或者收费多少不得以审计工作结果或者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作为条件。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应当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费,不得违反司法行政等部门关于律师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  此外,规定还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得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为条件,给予发行人或者中介机构奖励。
发布时间: 2024 - 08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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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发布《全国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发展状况(2023年)》(以下简称《发展状况》)。其中显示:国家知识产权局以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为目标,以满足创新主体需求为导向,优化发展环境,培育市场主体,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推动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统计数据分析显示,我国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呈现以下特点:  行业发展规模稳步增长。2023年,全国新设专利代理机构855家,备案分支机构875家。截至2023年底,专利代理机构达到5269家(不含港澳台地区),获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的人数达到76230人,执业专利代理师34396人;10家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全国备案商标代理机构35712家。  行业社会贡献持续提升。代理机构积极拓展服务领域,深度参与“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推进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启动建设10个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和15个试验区,围绕区域优势产业和主导产业发展需求,整合优质服务资源,打造“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集聚载体,提升对区域经济的贡献度。  行业审批服务不断优化。出台《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理工科资格审核指引》,进一步放宽报考条件;印发《2023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公告》,将考试时间由11月份第一个周末优化调整至7月份第一个周末,考试实行固定合格分数线。及时更新专利代理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修订《专利代理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工作细则》,精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事项变更和注销审批流程,取消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发放和回收环节,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专业能力建设积极有效。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中华商标协会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代理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建设行动,构建形成进阶式能力提升...
发布时间: 2024 - 08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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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便利纳税人跨区迁移 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通知》,从“优化事前提醒”“提速事中办理”“完善事后服务”全环节推出系列举措,进一步便利纳税人跨区迁移,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在“优化事前提醒”方面,通知提出要主动推送办理指引。税务机关要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信息共享,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跨区住所变更登记信息,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渠道主动向纳税人推送跨区迁移涉税事项办理指引,提醒纳税人查询办理未办结涉税事项。对纳税人存在未办结涉税事项的,同步向税务人员推送限时办理提示,督促限时办结。  在“提速事中办理”方面,通知从优化未结事项办理、简化发票使用手续、分类处理涉税风险、优化退税办理环节四个不同场景作出明确要求。其中在优化退税办理环节,通知要求,纳税人存在多缴税款的,信息系统自动提醒办理退税,对选择在迁移前办理退税的,税务机关应限时办理;对选择暂不退税的,税务机关辅导纳税人在迁移后办理退税。  在“完善事后服务”方面,通知明确要持续跟踪辅导。迁入地税务机关要提供“一站式”迁入服务,保障纳税人纳税信用级别、发票额度、预缴税款、所得税亏损弥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等权益和资质得以延续,并及时辅导纳税人办理迁移前未办结的涉税事项。  同时,通知强调,各级税务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法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持续优化纳税人跨区迁移服务,坚决抵制地方保护主义,严禁协助阻拦纳税人正常迁移,严禁违规发起风险任务阻断纳税人迁移,严禁额外增设条件门槛阻碍纳税人迁移。对于违规阻碍纳税人跨区迁移的文件和要求,一律不得执行。对纳税人跨区迁移违规设置障碍的税务机关及相关责任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发布时间: 2024 - 08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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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今年4月底至11月底,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开展为期7个月的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各地公安机关强力推进保险欺诈犯罪专项打击工作,打击保险诈骗犯罪成效凸显。  “保险诈骗行为,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扰乱保险市场正常运行,还可能引发和滋生诈骗、非法经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其他违法犯罪。”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一支队副支队长郭新铭说。  4月26日,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联合召开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动员部署会。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公安经侦数据化实战优势,着力构建保险犯罪领域“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探索完善金融违法犯罪行刑衔接机制,有效应对当前保险诈骗犯罪新变化新趋势,推动形成行政稽查和刑事打击无缝衔接、一体推进的常态化综合打击整治工作新格局,更好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据了解,2021年至今年4月,在金融监管部门支持协助下,全国公安经侦部门持续开展保险诈骗犯罪打击工作,共计破获保险诈骗案件近2000起,打掉犯罪团伙近600个。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这一新规旨在防范和化解保险欺诈风险,提升保险行业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依托与市保险同业公会等部门建立的保险反欺诈合作机制,我们与上海金融监管局密切联动,强化行业调研、数据共享、线索研判等方面工作,进一步支撑办案实际,用专业打职业。”郭新铭说。  警方提示,保险公司应加强对投保人资质材料的实质把关,充分问询核实投保人及被保险人是否存在其他保险,强化客户回访审核、调查等基础工作,切实筑牢反欺诈的“防火墙”。保险代理中介应建立健全保险销售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与其有委托代理关系的保险销售人员身份和保险销售业务真实性的管理,定期自查、评估制度的有效性和落实情况,确保销售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发布时间: 2024 - 08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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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中央社会工作部、民政部对外发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合规指南》,聚焦当前经营者反映突出的问题,对行业协会商会收取会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重点领域,科学、合理设置收费要求,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监管机制。  《指南》规定,行业协会商会应当通过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制定或者修改会费标准,并向全体会员公开。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制定会费标准。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合理确定会费标准和档次,同一会费档次不得细分不同收费标准,不得实行浮动会费。  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或个人入会并收取会费,不得向非会员企业或者个人收取会费;列入行业协会商会会费保障的基本服务项目,不得另行向会员收取费用;不得向同一家会员多头重复收取会费;不得采用“收费返成”“抽成”“分成”等方式通过其他组织或个人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对于这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指南》要求行业协会商会做好收费公示,在住所或者服务场地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信息,避免收费不透明。禁止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服务并收费,不得通过与行政机关联合发文、利用行政机关委托事项、通过行政机关违规设置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等方式,强制企业接受服务并收取费用。
发布时间: 2024 - 08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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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有效防范行业风险,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财险业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实现互联网财产保险高质量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  《通知》作为《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配套规范性文件,立足全面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目标,坚持“强化合规经营、防范化解风险、提升服务能力、支持改革转型”的导向作用,着力解决互联网财产保险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互联网财产保险高质量发展。  《通知》的重点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范畴。厘清业务边界,金融消费者应通过保险机构自营网络平台的销售页面独立了解产品信息,并能够自主完成投保行为。二是明确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的经营条件。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需满足偿付能力充足、风险综合评级良好等基本条件。三是明确可以拓展经营区域的险种范围。支持财产保险公司依托互联网特定场景开发小额分散、便捷普惠的财产保险产品,严控财产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方式拓展机动车辆保险的经营区域,原则上不得将农业保险、船舶保险、特殊风险保险等通过互联网方式拓展经营区域,严禁财产保险公司将线下业务通过互联网方式拓展经营区域。四是明确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在经营规则、风险管理、内部管控、落地服务等方面的监管要求,重点对落地服务明确细化要求。要求建立独立有效的风险内控体系,加强落地服务机构管理,强化对于政策性、属地性强险种的落地服务要求。
发布时间: 2024 - 08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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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管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食品安全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不断提高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  《通知》要求,要推动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督促承包经营企业落实落细主体责任,强化行业管理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应急处置,严格责任追究等。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及时互通信息,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共同维护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  《通知》明确,集中用餐单位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负总责,承包经营企业对其承包经营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地行业主管部门应强化行业管理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应强化监管责任,加强要点检查,实施联合惩戒和信用管理。  《通知》强调,承包经营企业在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所在地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高校申请集中用餐单位食堂许可的,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教育管理层级对应关系等确定许可和审查权限。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承包集中用餐单位食堂。
发布时间: 2024 - 08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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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为了完善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提升信用信息管理的合法性、规范性、准确性和高效性,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近日,水利部修订印发《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重点从三个方面规范信用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明确修复条件,让经营主体“轻装上阵”,除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另有规定外,所有失信信息均可申请修复,遵循申请、受理、审核的流程,为经营主体申请解除信用惩戒措施、重塑信用提供制度保障。推行“两书同达”,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保障经营主体修复权益。  二是创新信用监管方式。优化信用信息归集手段,推动信用信息报送、修复等“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构建便利高效、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的工作机制。建立并应用信用承诺制度,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提升监管质效。  三是明确失信信息公示规则。将失信信息限定为行政处罚信息、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等,强化失信行为的边界约束。统一失信信息公示范围、公示内容、公示期限、公示平台,限制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  下一步,水利部将认真做好《办法》的宣传解读和贯彻实施工作,健全水利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信用体系与水利建设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助力水利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 2024 - 08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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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科学院、中国贸促会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的若干措施》,从夯实基础、提升效益、强化协同、防范风险4个方面部署了10项重点工作任务,着力发挥知识产权赋能支撑作用,推进产业强链增效。  在强化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增强重点产业竞争力方面,《若干措施》强调,要培育一批基础专利和高价值专利组合,强化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知识产权创造储备;建立专利导航工作机制,实施产业专利导航项目,发布共享导航成果,提升服务重点产业创新发展综合效能;梳理重点国家(地区)和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的标准必要专利相关规则,制定出台标准与专利协同政策指引。  在加速专利产业化进程,提升重点产业规模效益方面,《若干措施》强调,要综合运用各类线上线下对接手段,推动存量专利向重点产业加速转化;实施一批重点领域专利产业化项目,健全完善推进专利产业化的促进机制,加快培育一批专利密集型产品和以科技创新为支撑的知名商标品牌。  在构建产业知识产权协同发展机制,优化重点产业创新发展生态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引导企业、园区等牵头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在专利信息分析、专利导航、转化对接、投融资、专利池运营以及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组建等方面提供服务;以知识产权利益高度关联的经营主体为基础,组建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推进产业链知识产权联合创造、协同运用、共同保护和集成管理;鼓励构建重点产业专利池,强化专利池产业链整体布局,促进产业有序竞争、协同发展、强链增效。  在统筹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和竞争,有力保障产业安全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从积极参与国际治理和加强产业风险管控两个方面,着力增强我国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国际话语权,提升企业国际竞争能力水平。
发布时间: 2024 - 08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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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如何看待下半年经济走势?如何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怎样更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在国务院新闻办日前举行的“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回应了当前经济发展热点问题。  全面辩证看待经济走势  时至年中,经济形势备受关注。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辰昕分析,对于下半年经济走势,要全面辩证地看待。一方面,要看到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多、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经济运行出现分化、重点领域风险隐患仍然较多、新旧动能转换存在阵痛。  “另一方面,我们更要看到,经济运行中的积极因素和有利条件也在不断积累。”赵辰昕说,从外部机遇看,国际贸易增长有所恢复,新兴经济体发展较快,有利于我国企业发挥优势,拓展国际市场。从宏观政策看,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举措正在加快推进,逆周期调节仍有足够空间。从发展态势看,各地正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新动能正加速成长壮大。从发展活力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将有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和结构性矛盾,极大激发经营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他表示,随着各项政策落地见效,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基础将不断夯实、不断打牢,“我们有条件、有能力、有信心、有底气战胜发展当中的问题、转型当中的挑战,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前两批“两重”建设项目清单已下达  7月30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张世昕说,近一段时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30个部门和单位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硬投资”和“软建设”重点任务,高质量做好“两重”建设各项工作。  “硬投资”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与相关部门自上而下组织项目,严格做好审核筛选,优先选取跨区域、跨流域的重大标志性工程。目前,今年前两批“两重”建设项目清单已...
发布时间: 2024 - 08 -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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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为督促网络直播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网络主播行为管理,推动网络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日,中央网信办专门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1个月的“清朗·网络直播领域虚假和低俗乱象整治”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围绕网络直播领域虚假和低俗乱象,重点整治五类突出问题。一是编造虚假场景人设,无底线带货营销。编造虚假“扶贫”“助农”“患病”等场景,通过“扮穷”“卖惨”诱导网民购买低质伪劣商品。利用未成年人、残障人士、孤寡老人等形象吸粉引流。摆拍编造虚假社会热点,浪费公共资源。二是“伪科普”“伪知识”混淆视听。冒充金融、教育、医疗卫生、司法等领域专业人员,借提供所谓“专业服务”带货卖课,开展不当营销。打着“情感咨询”“婚恋军师”等名义歪曲婚姻观念。三是传播“软色情”信息。直播过程中衣着暴露,刻意展示带有性暗示或性挑逗的动作,言语挑逗,发布“软色情”“擦边”“泛黄”内容,严重破坏直播生态。通过在直播中展示二维码、在评论区发布联系方式或网址链接等形式违规引流,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四是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权益。直播互动中污言秽语,拉踩引战、互相挑衅、攻击谩骂,刻意营造冲突对抗氛围,刺激打赏。追逐、拦截、骚扰他人直播搭讪,扰乱公共秩序。使用侮辱性、暴力性、低俗无底线的惩罚方式博眼球、赚流量,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诱导高额打赏。五是欺骗消费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炮制虚假粉丝量、浏览量、点赞量和交易量等数据,制造抢单爆款假象。过度渲染商品“功效”,夸大食品、保健用品功能,误导坑害消费者。打着“特供”等旗号销售仿冒假冒商品。  中央网信办有关负责同志强调,各地网信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重要意义,周密组织部署,全面排查整治,扎实推进落实。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督促指导属地网站平台,一是加强网络主播规范管理。强化专业资质认证管理,在金融、教育、医疗卫生、司法等需要较高专业水平的领域,要加强对主播...
发布时间: 2024 - 08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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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国新办日前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实现系列突破性进展,形成系列标志性成果,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截至今年6月,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达到442.5万件,权利人为企业的发明专利占比提升到72.8%,企业创新更加活跃。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9件,提前实现国家“十四五”规划预期目标。国内有效注册商标量达4590.9万件,再创新高。  申长雨表示,新时代以来,党中央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工作顶层设计,深化知识产权领域各项改革,引领知识产权事业实现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系列标志性成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有效赋能经济创新发展。深入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今年上半年全国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让许可次数同比增长22.2%。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达到15.3万亿元,占GDP比重增至12.7%。今年前5个月,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总额达1800亿元,同比增长14.1%,其中出口额同比增长17.7%。  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全面实施新修订的《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修改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发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深入推进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构建,在全国17个省市开展试点,便利数据要素流通利用。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高标准推进25个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累计批复建设115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提升至82.04分。  全面提升便民利企水平。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编制出台《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推动72项知识产权政务服务同标准办理。开放60种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实现“应开放尽开放”。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发明专利平均...
发布时间: 2024 - 07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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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外发布《关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部署推进基础设施REITs常态化发行工作,并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由此,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基础设施REITs正式迈入常态化发行新阶段。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负责人称,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抓紧出台基础设施REITs申报格式文本、评估工作指引等配套制度规范,进一步提高申报推荐各环节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申报推荐工作质量和效率。   从2020年4月份基础设施REITs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到2021年6月份首批9个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挂牌上市,再到过去三年REITs市场初步经历的完整周期,无论是规模、资产类型,还是市场表现,基础设施REITs均具备了开启下一个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基础与条件。   截至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向中国证监会推荐67个项目(含扩募项目),其中44个项目发行上市,共发售基金1285亿元,用于新增投资的净回收资金超过510亿元,可带动新项目总投资超过6400亿元。据统计,上市基础设施REITs项目已累计向投资者分红超130亿元,2024年上半年中证REITs全收益指数上涨8.65%。   记者了解到,《通知》在深入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以构建常态化发行机制为目标,以市场化、法治化为遵循,以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为原则,全面改进和优化申报推荐制度,进一步明确审核内容和申报要求,优化政策空间,简化申报推荐程序,压实各方责任。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负责人介绍,与试点阶段政策相比,《通知》主要有四方面重大变化。一是进一步聚焦重点,明确审核内容和把关标准。常态化发行阶段,国家发展改革委不再对项目未来收益率提出要求,更多交由市场自行判断、自主决策;不再对国资转让等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转...
发布时间: 2024 - 07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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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记者日前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获悉,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诈骗手段快速翻新,迷惑性不断增强,严重侵害公众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为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防范新型电信网络诈骗风险提示,提醒广大群众警惕花样翻新的骗局,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新型电信网络诈骗包括“共享屏幕”类诈骗、“AI换脸拟声”类诈骗、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网络游戏产品虚假交易类诈骗。如“AI换脸拟声”类诈骗。不法分子以“网店客服”“营销推广”“招聘兼职”“婚恋交友”等为借口,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联系消费者,采集发音、语句或面部信息。利用“换脸”“拟声”等技术合成消费者虚假音频、视频或图像,模拟他人声音或形象骗取信任,以借钱、投资、紧急救助等借口诱导其亲友转账汇款,或提供银行账户密码等敏感信息,随后立即转移资金。此外,不法分子还可能对明星、专家、执法人员等音视频进行人工合成,假借其身份传播虚假消息,从而实现诈骗目的。  诈骗形式不断演变翻新,伪装性越来越强,群众稍有不慎便遭受经济损失。为保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强化反诈意识、提升反诈能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示广大群众:不盲目不轻信,不贪小利防骗局;拒绝“共享屏幕”,保护信息防泄露;转账汇款严把关,谨慎操作护财产;正规渠道保权益,遭遇诈骗速报警。
发布时间: 2024 - 07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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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处理高级认证企业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表示,高级认证企业(AEO企业)主动披露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是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的。  二是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一年但在两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漏缴、少缴税款占应缴纳税款比例30%以下的,或者漏缴、少缴税款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  三是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的:自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的;自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一年但在两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且可能多退税款占应退税款的30%以下,或者可能多退税款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27号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发布时间: 2024 - 07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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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日前,在人社部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就业促进司副司长运东来在谈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群体就业问题时表示,将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严厉查处虚假招聘、电信诈骗、“培训贷”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各类就业歧视和不合理限制,为毕业生求职就业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当前正值高校毕业生离校就业季,人社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帮助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对此,运东来在会上表示,人社部门坚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作为重中之重,积极采取措施,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前期,人社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11条政策举措,整合并优化吸纳就业补贴、扩岗补助,延续实施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增人增资等政策,并将政策期限一次性延长2年,稳定就业预期。  “当前,高校毕业生正陆续离校,还有一些没有落实就业岗位。”运东来说,为此,人社部门从7月份开始,启动实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以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为重点,坚持精准施策与普惠服务相结合,集中力量开展就业帮扶,具体可以概括为“五个强化”。  一是强化实名服务。指导各地人社部门普遍发出致毕业生公开信,集中亮出线上线下求助途径、招聘平台、服务机构目录和政策服务清单。加快与教育部门信息衔接,建立实名台账,针对性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和1次培训或见习机会,即“1131”实名服务。  二是强化岗位开发。推出“直补快办”、“政策计算器”等服务方式,集中兑现扩岗补助、社保补贴等政策,激励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企业吸纳毕业生。加快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招募工作,做实公共部门岗位招录工作。开展创业资源对接服务季活动,提供创业信息发布、场地对接等支持,助力自主创业。  三是强化服务保障。密集举办百日千万招聘、城市联合招聘等活动,确保周周有招聘、月月有专场。围绕服务毕业生就业高频事项,实施档案转递、补...
发布时间: 2024 - 07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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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7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记者梳理发现,关键词“信用”“诚信”共提及6次,其中包括加快建立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等。  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多措并举,不断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体制机制,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决定》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强调,要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制度,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和拖欠企业账款清偿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建立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健全民营中小企业增信制度。  同时,《决定》提到,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健全企业破产机制,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推进企业注销配套改革,完善企业退出制度。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  记者关注到,近年来,信用监管助推政府管理和服务效能显著提升。《决定》在“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和“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方面,也都提及了“信用”的字眼。在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方面,《决定》提出,健全预算制度,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在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方面,《决定》提出,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  关于“诚信”,《决定》也提及了2次。  在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方面,《决定》表示,健全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多样化发展机制。完善中介服务机构法规制度体系,促进中介服务机构诚实守信、依法履责。  在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决定》则指出要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构建中华传统美德传承体系,健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体制机制,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全社会自觉...
发布时间: 2024 - 07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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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的解决人民群众关切事“五项行动”进展情况。截至6月15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2738起,查处违法违规行为96543个,惩处和问责违法违规人员373人,移送公安机关违法案件159起。  “五项行动”分别是: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解决人民群众“关键小事”整治行动。  在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各地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万余件、责令整改5万余家、罚没金额1092万元、惩处和问责违法违规人员255人,公布典型案例1357起。  坚决打击利用电子秤作弊、“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截至6月中旬,共查处电子秤计量违法行为4870件,查处不合格电子秤11327台(件),查处制造与型式批准不一致产品行为15件,查处从事销售、改装作弊秤等违法行为115件。  在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地行政执法立案2312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48件,追究责任118人,打击来源不明、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肉品案件542件,打击假冒牛(羊、驴)肉及其制品违法案件241件。  在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检查燃气气瓶充装单位13364家次、检验机构715家次,吊销5家充装单位许可证、3家检验机构核准证。  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方面,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拼改装违法行为。截至6月初,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办违法违规案件3673起,罚没金额1550万元,移送司法机关29起。
发布时间: 2024 - 07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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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营造更加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近日,中央网信办专门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2个月的“清朗·2024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整治6个环节突出问题。一是短视频、直播平台。如“二次包装”经典动画或儿歌,集中展示暴力血腥内容;摆拍校园霸凌视频,将校园霸凌行为娱乐化;利用“网红儿童”牟利,恶搞儿童博取关注、卖惨引流;采取剧情电台、语音旁白等方式,诱导胁迫未成年人变相参与直播等问题。  二是社交平台。如在未成年人照片分享、交友信息等页面,发布诱导不良交友、引流非法网站等信息;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厕所”“人肉开盒”等行为;恶意编造网络黑话、低俗流行语,向未成年人传播不良价值观;创建专门话题、群组等,恶意发布反击攻略、进行恶意P图,煽动亲子、师生对立等问题。  三是电商平台。如向未成年人售卖软色情手办文具、动漫周边等商品;利用儿童模特摆出不雅姿势、做性暗示动作,借未成年人形象进行无底线营销;提供有偿代骂,制作恶搞同学、学校的图文视频等服务;以售卖动漫剧作、电子游戏等为名,引流未成年人至第三方平台,违规提供涉黄涉暴资源等问题。  四是应用商店。如利用相似标志和名称信息,仿冒未成年人喜爱的App,传播违法不良信息;通过内嵌非法软件或违规马甲包等方式,恶意“变身”为涉黄涉赌平台;学习类、工具类App偏离主责主业,传播打擦边球违规信息;具有匿名、加密等属性的小众App,存在网络诈骗、隔空猥亵等问题。  五是儿童智能设备。如设备自带App包含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对第三方App提供的信息内容审核把关不严,存在不良导向内容;提供相貌PK、运势测算等不适宜未成年人的应用或功能;以积分排行、功能解锁、背景更新等为名,诱导未成年人过度消费。  六是未成年人模式。如提供“虚假模式”,用户进入未成年人模式后无内容、无法使...
发布时间: 2024 - 07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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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为推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高效运行,拓展专利转化运用的模式和渠道,该局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  专利开放许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次修改新设的一种专利特别许可,是专利转化运用的制度创新,有利于实现简便快捷的“一对多”专利许可,提升对接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打通科技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的“最后一公里”。  通知要求从指导专利权人规范提交开放许可声明、推动试点项目便捷转为开放许可、指导专利权人合理估算许可使用费、加强开放许可声明信息的开放共享、充分发挥各方作用促进供需对接等多方面推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高效运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许可制度,专利权人自愿提交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对专利许可使用费“明码标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向全社会“广而告之”,任何单位或个人书面通知专利权人并按照标价付费即可获得实施许可,对所有被许可方“一视同仁”。
发布时间: 2024 - 07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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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近日,农业农村部联合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5个依法打击以“订单农业”为名设骗局坑农典型案例。案例对以“订单农业”为名设骗局坑农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主要类型和行骗手段进行剖析,向广大农民群众普及辨识和规避该类骗局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各地依法查办相关案件的指导。  近年来,以“订单农业”为名设骗局坑农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为有效维护群众和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农业农村部于2023年11月联合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部署开展以“订单农业”为名设骗局坑农专项整治行动。各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完善协作联动机制,梳理排查相关问题线索,查办了一批违法案件,严处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联合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对以“订单农业”为名设骗局坑农违法行为形成常态化打击态势,有效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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