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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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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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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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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日前公布十起药品领域欺诈骗保和违法违规案例。这是国家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应用药品追溯码打击回流药专项行动以来,公布的第二批典型案例,涉及倒卖医保药品、串换药品等。 这十起典型案例包括: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福华社区卫生服务站倒卖医保药品案;山东省德州市徐庄村卫生室串换药品案;重庆市大足区边桥村卫生室串换药品案;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钱育才诊所倒卖医保药品案;贵州省龙里县高沟卫生室倒卖医保药品案;河南省南阳市祥和大药房倒卖医保药品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永丰医药有限公司第三药店倒卖医保药品案;浙江省杭州市参保人吴某、韩某非法倒卖医保药品案;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参保人王某、集贤县双福医药公司紫玉分店药店倒卖医保药品案;福建省泉州市参保人杨某倒卖医保药品案。 十起典型案例中,药品追溯码异常线索发挥了重要作用。如医保部门在大数据筛查时发现,乌兰察布市福华社区卫生服务站共72个药品追溯码出现重复结算。经医保部门现场检查,该服务站执业医师苏某、护士张某、中医医师曹某多次从参保人手中低价购买医保药品再在该服务站销售。据悉,截至目前全国已累计归集药品追溯码超530亿条。 值得注意的是,除医药机构倒卖医保药品、串换药品外,典型案例中还涉及参保人倒卖医保药品的情况。如浙江省杭州市参保人吴某持本人及其母亲医保凭证,通过夸大、虚构病情,在杭州多家药店、诊所、医院使用医保超量配取27种药品,并进行非法倒卖,造成医保基金损失439854.73元。 国家医保局提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要带码采购,扫码结算;医保参保人员购药可以扫追溯码,一旦发现多次结算的疑似回流药,要坚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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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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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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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部网站日前公布《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2025—2026年)的通知》。 据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一批试点地区,开展为期一年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建立完善多项信用体系建设配套制度,培育一批诚信企业,发展一批信用经济试点地区,发挥信用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价值与作用,激发行政部门、市场主体、社会机构等各方参与信用建设的主动性和创造力,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文化和旅游市场新型监管机制,助推行业高质量发展。 试点地区基本条件方面,通知明确,以市(地、州、盟)、县(市、区)为主,遴选一批试点地区。试点地区应具有较好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基础,重视信用经济发展,提供相关政策保障,具有较为完备的信用监管制度、较为健全的工作机制,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程度好、信用创新工作动力强。 通知提出六项主要任务: 一是创新信用监管制度。探索推动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文化和旅游市场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拓展“信用+”创新实践,完善信用全流程监管配套制度,探索本领域从业人员和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人员等重点职业人群的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夯实信用法治基础。 二是推行信用承诺管理。鼓励和支持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做出信用承诺,支持文化和旅游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内信用承诺制度,建立信用承诺践诺跟踪机制,加强承诺履行情况跟踪核查,完善信用承诺全流程信息归集记录标准,提升信用承诺水平。 三是推进信用评价应用。健全本地区本行业信用评价机制,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依托信用评价结果优化监管方式,形成一套以信用评价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统筹推进信用评价结果在多层面、多渠道、多维度的应用。 四是促进信用信息共享。鼓励和支持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与金融、信用保险、大数据管理、平台企业等机构加强协作,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信用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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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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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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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7月23日从公安部获悉:“十四五”时期,全国公安机关不断推进“一网通办”、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深化高频户政业务“跨省通办”,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业务“全国通办”,近1亿人次群众享受异地办证便利。 驾驶证“全国通考”、小客车登记“一证通办”、驾驶证行驶证电子化等60余项交管便民措施全面落地,惠及群众60多亿人次,减少群众办事成本1000多亿元。目前全国已有1亿多机动车车主申领了电子行驶证、3亿多名驾驶人申领了电子驾驶证。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整合各类公安政务服务应用,面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智能的“一网通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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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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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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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车辆运输车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自2025年7月起至2025年12月底,联合开展车辆运输车专项治理行动。 《方案》要求,聚焦车辆运输车超标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严格新增车辆市场准入管理、强化源头装载监管、加强路面执法检查、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坚决禁止超标装载运输违法车辆上路通行,督促汽车整车物流企业更新改造不合规车辆运输车,坚决遏制车辆运输车违法运营现象反弹,维护整车物流市场秩序,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促进整车物流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其中,在加强路面执法检查方面,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路面执法,强化乘用车制造企业生产厂区、集中装车点、物流场站周边道路以及高速公路(含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执法检查,严查车辆运输车违法运输行为,严禁使用临时号牌挂车运输乘用车。对非法改装的车辆运输车,依法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将违法车辆纳入高风险车辆清单,实施重点拦查教育。要在执法中加强车辆运输车违法信息的核查,核实并采集装载单位、运输企业以及运载乘用车品牌等信息。 《方案》指出,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运输车,吊销其道路运输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运输车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整车物流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运输车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责令整车物流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方案》强调,各地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协调,在确保行业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治理工作。要加强督导检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日常排查与突击行动相结合、联合检查与专门督导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推动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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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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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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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社会上出现以“快速致富”“无需偿还债务”为诱饵的“职业背债”骗局,部分消费者因轻信此类虚假宣传陷入困境。金融监管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示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远离“职业背债”陷阱。 “职业背债”陷阱主要有以下套路: 虚假宣传引诱。以“无需还款即可获得高额回报”“只需贡献自己征信”“短时间轻松获得高额酬劳”“不用本人偿还债务”等话术为诱饵,吸引目标人群。 伪造材料骗贷。制作虚假职业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资料,将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人包装成“优质客户”,骗取银行贷款。 抽取高额分成。获取银行贷款后,不法分子抽取高额分成,将相关债务和风险全部转嫁给背债人承担。 一旦成为“职业背债人”,将面临诸多风险隐患: 一是承担高额债务。背债人作为借款人,需依法偿还全部本金及利息,逾期未偿还将面临催收、罚息,甚至被起诉。从实际案例看,背债人到手的“背债费”只是贷款金额的一部分,大量资金被不良中介和不法人员瓜分,而背债人却要背负远超自身所得的债务。 二是个人信用受损。一旦背债人无力偿还贷款,个人征信将留下不良记录,影响未来获取正规金融服务,甚至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出行、就业等正常生活将受到限制。 三是法律风险极高。协助伪造资料骗取金融机构资金的行为,可能涉嫌诈骗、非法集资、骗取贷款、洗钱等刑事犯罪,沦为不法分子的共犯,面临被追究法律责任的风险。 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此提示: 一是提高风险意识。切记任何承诺以个人名义贷款,却声称“不用你还”的话术,本质都是骗局。面对“职业背债”这类看似轻松赚钱的“好事”,一定要保持清醒,不要铤而走险,贪小失大。 二是珍惜个人信用。信用记录是个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第二张“身份证”,要合理规划收支,按时偿还各类债务,不随意为他人担保,不参与任何形式的骗贷或信用卡套现。发现信用记录异常,及时联系金融机构核实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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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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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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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5号》。据悉,为持续完善资本市场会计监管规则体系,推动资本市场经营主体提升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证监会对近期市场反映较多的会计实务问题进行梳理,研究起草了《会计类第5号》。 会计信息是资本市场关键基础性信息,对投资者价值判断和科学决策至关重要。会计准则是会计信息生成的基本依据,准确理解和有效执行会计准则,对于提升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尤为关键。 “近年来,资本市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对经营主体准确理解并一致有效执行会计准则提出了挑战。”证监会表示,为加强制度供给、明确监管要求,防范经营主体利用会计准则专业判断空间实施财务造假,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证监会及时收集整理了近期市场反映较为集中的会计问题,结合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实际,研究制定了《会计类第5号》。 据证监会介绍,《会计类第5号》并非对会计准则的解释或补充规定,而是在准则规定范畴内针对资本市场具体交易事项如何执行会计准则予以指导,旨在促进会计准则在资本市场的一致有效执行。 《会计类第5号》共涉及收入、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等8个具体问题。每项具体指引包括三部分内容:交易事项背景及具体的会计问题、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具体问题适用会计准则的意见或监管口径。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密切关注《会计类第5号》的执行情况,并根据资本市场会计监管最新实践,指导各类经营主体恰当执行会计准则,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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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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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日前联合召开新能源汽车行业座谈会,部署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秩序工作。 会议要求,深入推进产品价格监测、产品一致性监督检查、缩短供应商货款账期等工作,开展网络乱象专项整治、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和缺陷调查;进一步完善政策举措,加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动汽车产业提质升级,建立与新能源汽车行业企业交流会商机制,积极听取问题、建议和诉求反映。 会议还提出,加快出台新能源汽车电耗限值、电池回收利用安全等标准,引导企业深化科技创新;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倡导合法、公平、诚信、正当、有序的行业竞争,共同抵制“网络水军”“黑公关”等网络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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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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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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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信部门持续开展“清朗·整治短视频领域恶意营销乱象”专项行动,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指导督促短视频服务平台以及提供短视频功能的平台从深从细全面排查整治,依法依约处置违法违规账号,持续净化短视频内容生态。现将第二批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万事顺遂1未来可期”等账号编造剧本虚假摆拍,利用公众善意违规营销。哔哩哔哩账号“万事顺遂1未来可期”、快手账号“农村姐妹”等,批量编造发布“全家身患重病”“被家庭抛弃”等同质化不实内容,打造悲情人设;小红书账号“Y鲜生”“大姐荔枝园”等打着“助农”“扶贫”名义,编造悲情剧本引流营销;抖音账号“卤味*老板”摆拍不实内容,打造“好人有好报”人设,借公众善意收割流量谋取利益。相关账号已被依法依约关闭或禁言。 2.“是小念哦”等账号散布不实信息,恶意扰乱社会秩序。抖音账号“是小念哦”自导自演“在成都自杀去世,生前遭勒索”等虚假信息,误导网民关注和讨论;小红书账号“商业交易税费咨询冰老师”、快手账号“QQ秀丽东方”等,恶意编造散布虚假火灾警情通报、洪水灾害等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相关账号已被依法依约关闭。 3.“李子”等账号编造虚假人设,虚夸经历资历引流营销。小红书账号“李子”“强少(可合作创业)”“黎江bb”通过自我包装、作秀等手段,编造“社会名流”“成功人士”等虚假人设和情节,虚夸“爽剧”经历,收割流量牟取利益;快手账号“济南高人”等以“中医养生高人”为噱头,诱导老年人购买“养生用品”。相关账号已被依法依约关闭。 4.“F0胡大”等账号冒用他人身份,借机吸粉引流营销。微博账号“F0胡大”、抖音账号“两个娃儿妈妈”、快手账号“弟弟相伴相随”等,利用AI技术进行“换脸”“换声”“P图”,或利用虚假昵称、头像、简介,冒用他人身份进行吸粉引流营销。相关账号已被依法依约关闭。 5.“岩岩爱海带苗”等账号发布违背公序良俗内容,无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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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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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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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更好助力防范化解区域性金融和实体经济风险,金融监管总局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近日制定发布了《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共四章、四十五条,包括总则、业务经营与风险管理、监督管理、附则等。一是规范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经营行为。明确业务范围、业务比例、经营区域、可收购资产范围等事项,推动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聚焦主责主业、有效服务地方。规范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债权追偿、对外转让等不良资产处置行为。划定经营红线,明确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不得从事约定本金保障和固定收益承诺或者要求转让方承担回购义务、帮助金融机构等虚假出表掩盖不良资产、为融资平台提供融资通道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经营行为。二是强化风险管理。明确集中度风险监管要求,规定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对单一客户和同一集团客户的股权、债权等投融资余额不得超过自身净资产的10%、15%。明确流动性风险监管要求,规定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符合有关规定的优质流动资产应当不低于未来30天内的净资金流出。明确关联交易监管要求,规定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对全部关联方的债权余额不得超过自身上季末净资产的50%。规范外部融资,规定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3倍,防范风险外溢。三是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分工。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对本地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负总责,金融监管总局及派出机构加强与地方的监管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共同引导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办法》出台是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有力举措,有助于完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制度,引导行业提高风险管理和合规经营水平,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金融监管总局将指导联动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做好《办法》实施工作,进一步推动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行业发挥自身优势,提升服务防范化解区域性金融和实体经济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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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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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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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3件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机动车环境监管典型案例,旨在展现人民法院守护大气环境、助力蓝天保卫战的坚定决心,引导公众增强环保意识,促使机动车检测行业合法依规经营,助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据介绍,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是把控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的重要关口,其出具的检验报告是判断机动车排放是否符合环保标准的直接依据。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作为机动车达标排放的“守门人”,对于推动移动污染源减排、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发挥着重要作用。 机动车检验机构若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则从环境的保护者变为环境污染的放任者。人民法院坚持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以维护机动车排放检验活动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一起刑事案件——湖南省新化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陈某某等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该案中,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相关行为人提供虚假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陈某某系湖南省新化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检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被告人陈某、黄某某系该公司管理人员。2022年12月起,为提升公司效益,陈某某联系购买OBD(车载自动诊断系统)模拟器,并安排陈某购买尾气排放作弊软件安装在环检电脑上。通过使用OBD模拟器代替真实的车辆诊断仪进行检测,以及通过尾气排放作弊软件减少尾气收集比例等手段,某检测公司使400余辆本应无法通过尾气排放检测的车辆通过检测,并出具了检测合格的证明文件。 经查,某检测公司在两年内曾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经鉴定,按照大气污染虚拟治理成本评估方法对生态环境损害量化计算,某检测公司此次应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6万余元。某检测公司已在审理期间全额缴纳上述赔偿金。 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单位某检测公司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构成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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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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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微信号“网信中国”日前消息,网信部门大力整治假冒仿冒“自媒体”账号。 中央网信办称,近期,一些网络账号以“XX报”“XX新闻”“XX文旅推荐官”“XX官方直播间”为名假冒仿冒新闻媒体、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虚假宣传、售卖假货,扰乱社会秩序。网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处置一批假冒仿冒账号,督促重点平台加强账号审核、畅通举报渠道、深入自查自纠,累计处置违规账号3008个。 中央网信办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动态新闻”“上海午报”等账号仿冒新闻媒体名称、标识,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扰乱网络传播秩序。涉及的账号已被依法依约关闭。 2.“安徽省教育考试招生院”等账号假冒教育招生部门官方名称,为涉考涉招培训、咨询业务违规引流,严重干扰招生考试秩序。涉及的账号已被依法依约关闭。 3.“日照文旅推荐官”等账号未获相关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授权,账号名称仿冒地方文旅官方认证账号,误导公众。涉及的账号已被依法禁言、暂停营利权限、关闭等处置。 4.“邮政精选”等账号名称、头像、简介、背景图中含有“邮政”元素,未经授权利用“中国邮政”品牌和邮政机构的公信力、影响力、权威性引流带货,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网络生态。涉及的账号已被依法禁言、暂停营利权限、关闭等处置。 中央网信办表示,下一步,网信部门将继续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督促严格落实《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等要求,持续整治假冒仿冒“自媒体”账号,加大网络执法力度,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网络环境。同时,网信部门将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欢迎广大网民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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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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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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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起,财政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部门联合整治政府采购中采购人偏袒本地企业、代理机构违规收费、供应商材料造假及恶意串通等问题,重点检查代理机构并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 三部门的专项整治旨在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和行业垄断,确保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不受阻碍。通过规范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制度,构建更加透明的政府采购环境,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市场乱象,增强市场主体信心。 持续三年开展专项整治 早在一年前,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从国家层面提出未来三年政府采购重点改革任务的路线图,明确了“整、建、促”三方面九项重点任务。 《行动方案》提出要加强常态化行政执法检查,针对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为贯彻落实《行动方案》要求,财政部会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于2024年首次联合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从一年来的执行情况看,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四类”违法违规行为高发态势得到初步遏制,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得到改善。 2025年是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此,三部门近日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2025年6月至2026年1月底,对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根据《通知》要求,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核心重点仍然是“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的重点内容为: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指向特定供应商或特定产品,以供应商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经营年限、经营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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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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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全国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平台”开通“重点车企践行账期承诺线上问题(建议)反映窗口”,受理中小企业关于重点车企践行货款支付周期承诺和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不力等的问题(建议)反映,协调相关方面推动解决。 本窗口主要受理4类问题(建议):一是重点车企未践行60天支付期限承诺,在采购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期限超过60天;二是重点车企设定不合理的支付期限起算时间、无正当理由拖延出具检验或验收合格证明等方式变相延长支付期限,以及以收到第三方货款作为支付条件或按照第三方支付比例支付款项;三是重点车企强制或变相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四是重点车企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不力的其他问题。 近期,一汽、东风、广汽、赛力斯等17家重点车企陆续作出“供应商支付账期不超过60天”的公开承诺,社会反响良好,相关承诺如何进一步落实兑现备受社会关注。工业和信息化部此次开通重点车企践行账期承诺线上问题(建议)反映窗口,旨在受理中小企业有关问题(建议),推动重点车企改进管理流程、优化支付方式,将《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落在实处,切实履行账期承诺,惠及广大中小企业。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还将指导行业机构研究制定汽车行业结算支付规范,推行合同范本,进一步规范汽车企业供应商货款支付流程,推动构建“整车—零部件”协作共赢发展生态,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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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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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的意见》,对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健全常态化推进机制作出部署。 《意见》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发挥“高效办成一件事”牵引作用,推动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常态化实施,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加强部门协同和服务集成,带动政府治理能力整体提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助力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4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加强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明确经营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点事项总体清单,发布年度重点事项清单,鼓励探索建立特色事项清单。二是推动重点事项常态化实施,优化重点事项业务流程,统筹线上办事系统建设,提升线下办事服务能力,加大政务数据共享力度,探索开展“人工智能+政务服务”,注重用户体验和评价反馈。三是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应用领域,推进“一类事”服务集成化,提升综合监管质效,提高政务运行效能。四是强化组织实施,加强行业指导和跨部门协同,注重省级统筹和基层创新,完善制度和标准体系,做好业务指导和宣传引导。 《意见》指出,坚持集约高效、整体规划,加强资产调剂共享,避免低效闲置、铺张浪费,坚决防治和纠正政务服务中的“面子工程”。强化统筹规划,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新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持续完善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强化有关业务系统集约整合和互联互通,提高安全防护能力水平。 《意见》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本行业本领域重点事项统筹协调,强化条块联动,实现涉及本行业本领域的“一件事”标准统一、业务协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统筹推进本地区“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明确部门分工,加强综合协调,强化跟踪督办和创新激励。注重发挥市县级政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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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消协发布提示,提醒青年消费者理性消费,远离网贷陷阱。 据介绍,近期,部分青年消费者盲目超前消费、大额借贷现象增多,因超出自身还款能力而陷入债务困境,甚至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对未来发展和生活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为此,中消协提示广大青年消费者,一是审慎评估还款能力,量力而行消费。借贷前务必全面、客观评估未来收入预期及持续还款能力,充分考虑潜在风险。避免因一时冲动或盲目攀比,进行超出自身经济实力的消费,尤其要警惕大额网贷。 二是坚持适度原则,抵制非必要透支。树立“量入为出、适度消费”的理念。合理规划日常开支,优先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和学习成长投入。对非必需、非紧急的消费,特别是超出当前支付能力的高消费,应保持克制,避免过度依赖借贷工具陷入“以贷养贷”恶性循环,最终无力自拔。 三是认清借贷本质,警惕非法网贷陷阱。选择金融服务时,务必通过正规、持牌金融机构,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特别是利率、费用、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特别要警惕那些打着“零利息、零首付”等旗号的网贷陷阱,不轻易相信不实宣传和虚假承诺。坚决抵制高利贷、非法网络贷款,谨防陷入债务陷阱。 四是珍视个人信用,维护长远发展。个人信用记录是重要的社会资产,关乎就业、购房、出行等多方面。一旦因无力偿还债务导致失信,将承担严重后果,对个人发展和社会生活造成长期限制。务必按时履约,珍惜个人信用。 五是树立正确价值观,弘扬勤俭节约风尚。将精力聚焦于个人成长和能力提升,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消费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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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药品追溯码异常线索为重要抓手,国家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国部署应用药品追溯码打击药品领域欺诈骗保和违法违规问题专项行动,并于日前公布八起典型案例。 这八起典型案例包括:甘肃省兰州市天天好药房敛卡套刷、倒卖医保药品骗取医保基金;湖北省武汉市康恩健等九家药店参与倒卖医保药品骗取医保基金;湖南省长沙市德轩堂药房有限公司伪造处方骗取医保基金;江西省抚州市为民大药房串换并倒卖医保药品骗取医保基金;安徽省合肥市岐黄门诊部违规从互联网零售平台购销回流药骗取医保基金;山西省阳泉市益源连锁有限公司阳泉晋东店诱导协助虚假购药骗取医保基金;陕西省西安市唐都医院某医生超量开药、违规开具处方骗取医保基金;上海市参保人牛某超量购药骗取医保基金。 值得注意的是,药品追溯码在打击药品领域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乱象中发挥重要作用。以甘肃省兰州市天天好药房敛卡套刷、倒卖医保药品骗取医保基金为例,医保部门通过大数据筛查发现,甘肃省兰州市天天好药房2025年1月2日销售的云南白药气雾剂已于2024年12月28日在兰州另一家药店医保结算过,后经现场突击检查,查抄出大量回流药品。 据悉,以上案件涉及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未按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虚开票据、超量开药等问题线索,已按程序移交公安、卫健、药监等部门进一步处理。 国家医保局提示,收回流药违法,卖回流药犯罪。追溯码是每一盒药品的唯一“电子身份证”,所有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应带码采购,扫码结算;所有医保参保人员购药请用国家医保App扫一扫药品盒子上的追溯码,一旦发现多次结算的疑似回流药,坚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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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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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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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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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针对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近期曝光的医美领域乱象,公安部表明将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已密切关注媒体报道,并指导涉及地公安机关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发现构成犯罪的,及时立案侦查,依法打击惩处。同时,将指导重点地区公安机关,将打击矛头对准医疗美容领域中危害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犯罪活动,全面摸排线索,强力破案攻坚,深挖彻查幕后组织网络和黑灰产业链,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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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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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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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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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人社部等九部门近日印发《关于推进高效办成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加大培育帮扶力度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要充分尊重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意愿,提示“理性转型”,不得强制、诱导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 《意见》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烟草局联合发布。 优化“个转企”办理流程方面,《意见》提出,优化登记注册流程。登记机关根据个体工商户申请,通过直接变更或者“注销+设立”两种方式之一,完成“个转企”登记。“个转企”涉及经营主体责任承担方式变化,可能影响相对人利益。登记机关要在登记注册环节充分提示风险,要求个体工商户书面承诺已对原有债权债务作出妥善处理,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转型为公司的,指导其合理设置注册资本和出资期限。对存在《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九条情形的,依法不予办理设立或变更登记。对在转企过程中偷逃税款、逃废债务、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加大“个转企”培育帮扶力度方面,《意见》指出,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各项措施,精准掌握个体工商户总体发展情况,重点关注“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和“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转企意愿。 金融管理部门指导各银行机构持续深化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动建立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依托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强化银企对接、优化信贷审批,加大对个体工商户转企后的融资支持力度。对转企前有贷款的个体工商户,依法合规做好后续融资支持。 探索建立“个转企”过渡期。支持各地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对“个转企”在一定时间内实施过渡期管理。采取直接变更方式转企的,原则上保持原有发票额度;不满足需要的,企业可以向税务部门提出调额申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过渡期内延续原有管理和激励措施,实施包容审慎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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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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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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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消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降低征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发展价格〔2025〕668号),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自2025年7月1日起全面执行征信服务新收费标准。 一、机构查询收费标准 商业银行等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标准每份9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标准每份1元。实际收费标准根据用户机构向征信系统提供的数据量和查询量计算确定,数据查询量适用超额累退计算方法,具体计算公式和计费办法继续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降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1318号)有关规定执行。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营银行、独立法人直销银行、内贸险承保机构等11类金融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收费标准每份4.5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收费标准每份0.5元。 上述各类机构中,同一用户30天内多次查询同一企业信用报告的,按查询1份企业信用报告收费;1天内多次查询同一个人信用报告的,按查询1次个人信用报告收费。 二、个人查询收费标准 个人柜台查询自身信用报告,每年前2次免费,自第3次起的收费标准为每次5元。个人通过互联网查询自身信用报告免费。 三、登记服务收费标准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收费标准每件每年15元,变更登记、异议登记收费标准每件每次5元,查询登记信息免费。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表示,本次征信服务收费标准调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征信中心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始终践行“征信为民”理念,不断优化征信服务,持续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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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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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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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行网站消息,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25年第二季度(总第109次)例会于6月23日召开。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宏观调控力度加大,货币政策适度宽松,强化逆周期调节,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创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效能持续释放,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有效发挥,货币政策传导效率增强,社会融资成本处于历史较低水平。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经常账户顺差稳定,外汇储备充足,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金融市场总体运行平稳。 会议分析了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提出当前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世界经济增长动能减弱,贸易壁垒增多,主要经济体经济表现有所分化,通胀走势和货币政策调整存在不确定性。我国经济呈现向好态势,社会信心持续提振,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但仍面临国内需求不足、物价持续低位运行、风险隐患较多等困难和挑战。要实施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强逆周期调节,更好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加大货币财政政策协同配合,保持经济稳定增长和物价处于合理水平。 会议研究了下阶段货币政策主要思路,建议加大货币政策调控强度,提高货币政策调控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根据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和金融市场运行情况,灵活把握政策实施的力度和节奏。保持流动性充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货币信贷投放力度,使社会融资规模、货币供应量增长同经济增长、价格总水平预期目标相匹配。强化央行政策利率引导,完善市场化利率形成传导机制,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加强利率政策执行和监督。推动社会综合融资成本下降。从宏观审慎的角度观察、评估债市运行情况,关注长期收益率的变化。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空转。增强外汇市场韧性,稳定市场预期,防范汇率超调风险,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会议研究了深化金融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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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举行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精准服务创新主体,进一步提升专利质量等方面的工作举措和进展。 就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数量的不断增多,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运行管理方面的新举措,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郭雯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近十年来,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有到全”的突破,保护中心在经历了快速发展之后,进入了高质量发展阶段。为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提升“一站式”综合保护质量,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今年确定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制度建设年”,将制定专门的政策文件,出台系列工作举措。 一是严格运行管理。根据保护中心所在区域、服务产业、发展阶段的不同,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强化对保护中心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跟踪问效。以创新主体满意为导向,严格保护中心运行标准,加强规范化建设。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保护中心,暂停预审等业务并要求整改。 二是提升预审质量。坚持服务高质量创新的预审理念,实施更高标准的预审服务。分区域开展有针对性的专利预审和专利审查业务交流,加强专利审查和预审质量管理的联动,强化质量反馈和指导,严格预审质量控制。强化能力提升培训,更大力度提升保护中心业务能力水平。 三是拓展服务职能。大力推动在有条件的保护中心设立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备案受理窗口。鼓励指导保护中心因地制宜拓展业务门类,开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着力打造更加丰富的“一站式”保护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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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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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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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防范“订单农业”骗局风险的提示》。近年来,以“订单农业”为名设局诈骗农民群众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订单农业”幌子,实施合同诈骗、非法生产销售假劣农资等违法犯罪行为,损害农民群众合法权益。“订单农业”骗局违法犯罪行为多数有以下特征: 一是选择小众品种行骗。食用菌、中药材、特色畜禽中一些小众品种的技术门槛相对较高、市场行情波动较大、相关技术标准还不健全,农民群众不熟悉相关情况,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 二是利用互联网直播虚假宣传。通过网络直播吹嘘项目“投入少”、“利润高”、“销路广”,有的还炒作“国家级重点扶持项目”、“有机生态”等概念,甚至伪造文书证件、谎称受政府委托,欺骗性和迷惑性极强。 三是利诱方式花样频出。承诺明显偏离市场行情的回购价格,许诺高额投资回报率。有的通过邀请免费参观、报销往返路费、限时促销等方式,吸引农民群众实地考察、签订所谓“订单农业”合同;有的选择少数签订合同的农民回收付款,甚至找“托儿”制造履约假象,引诱更多群众上当受骗。 四是缺乏实体产业支撑。通过租用场地设备,虚构企业“规模大”、“实力强”、“技术优”等假象,掩盖“空壳”本质,实际既不掌握种植养殖技术,也没有农产品后续销售或加工渠道,根本不具备履约能力。有的还恶意注册多家企业,一旦纠纷增多就将涉案企业注销、失联跑路,转而更换企业名称和办公地点,换个“马甲”继续行骗。 五是高价捆绑销售假劣农业投入品。多数不法分子没有生产经营许可资质,提供的农业投入品质量不达标。不少不法分子高价捆绑售卖无包装、无标签、无许可证编号的“三无”菌包、有机肥等产品。有的不法分子提供的农业投入品虽无明显质量问题,但消极提供技术服务甚至传授错误技术,有意造成减产绝收,将不履约责任推给农民。 农业产业周期较长,面临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利润率有限,凡宣称“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