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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08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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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地)有关部门:  现将《黑龙江省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黑龙江省司法厅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2025年8月13日  黑龙江省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  的若干措...
2025 - 08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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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全省体系化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部署会议在沈阳召开,就全面实施体系化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坚持“铁腕治诈、全民反诈、联合止诈”一体推进,实现了全省重大案件侦破数、返还被骗资金数、避免群众损失数“三个上升”,全省涉诈“手机卡、银行卡”数据“两个下降”的阶段性成效。  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统筹组织、整体牵动、协调推进、合成作战,推动全链...
2025 - 08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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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部署,夯实行业发展根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日前正式印发《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据悉,《方案》立足行业长远发展,明确“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和“分工协作、稳慎适度”的原则,系统部署了涵盖信用制度体系、标准体系、评价体系及信息平台建设等四大类14个方面的核心任务,旨在通过强化商务诚信、健全制度规范、完善运行机制、培...
2025 - 08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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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  闽建〔2025〕15号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进一步做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结合我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实施情况,省住建厅决定对《福建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闽建〔2023〕13号)部分条款予以修订并重新印发,请遵照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2025年第四季...
2025 - 08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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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信用体系建设,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印发《“承诺容缺、即申即办”信用修复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创新推出7项信用修复举措。  《方案》通过提供容缺办理、核查后置等服务,综合运用事后核验、数据比对、人工智能等手段,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实行“承诺容缺、即申即办”模式,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信用修复渠道,助力经营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重塑良好信用,促进经济...
2025 - 08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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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的《2025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指出,零基础高薪技能培训暗藏陷阱,消费者需警惕三大隐患。  6月21日,安徽消费者叶女士向消协315平台投诉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叶女士称,2024年11月24日,她通过某短视频平台参与该公司推出的“学习好声音变现”免费课程。该公司每天给叶女士发送信息,夸奖其很有潜力,声音底子不错。5天后,该公司称叶女士是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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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 - 08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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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地)有关部门:  现将《黑龙江省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黑龙江省司法厅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2025年8月13日  黑龙江省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  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国办发〔2025〕22号),进一步完善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制度,更好帮助信用主体高效便捷重塑信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落实措施。  一、统一通过各级信用中国网站集中公示信用信息。“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集中公示我省各类公共信用信息,各市(地)“信用中国(城市)”网站集中公示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公共信用信息。各地各部门要落实国家统一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要求,组织开展自查,可以按照统一标准公示本部门业务领域之内的公共信用信息,原则上本部门业务领域之外的信息应当立即停止公示。〔责任单位:省营商环境局、中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地)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5年9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二、严格执行统一的失信信息分类标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对失信信息的分类标准的统一规定,依法依规认定“轻微、一般、严重”三类失信信息。贯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理念,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初次违法且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经营主体予以教育、指导,依法依规不予或可以不予行政处罚。轻微失信信息可以不予公示或者法定责任履行完毕即可申请修复。对于屡次出现轻微违法行为或行业主管部门认为确有必要公示的,公示期最长为3个月。明确需要公示的失信信息公示期执行“3113”规定,即:一般失信信息公示期最短为...
发布时间: 2025 - 08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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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日前,全省体系化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部署会议在沈阳召开,就全面实施体系化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坚持“铁腕治诈、全民反诈、联合止诈”一体推进,实现了全省重大案件侦破数、返还被骗资金数、避免群众损失数“三个上升”,全省涉诈“手机卡、银行卡”数据“两个下降”的阶段性成效。  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统筹组织、整体牵动、协调推进、合成作战,推动全链条打击治理。要着力构建侦查打击、宣防预警、技术反制和人员管控“四个体系”,全力挖线索、打源头,攻大案、破小案,追赃款、挽损失,持续曝光宣传、精准滴灌宣教、及时劝阻宣防,加大监测力度、增强预警准度、提高阻断速度,努力形成更强震慑声势、更浓反诈氛围、更快止诈链条、更好治理成效,全面构建技术反制体系和“管、控、劝”一体的工作格局。  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郑艺出席会议并讲话。
发布时间: 2025 - 08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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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部署,夯实行业发展根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日前正式印发《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据悉,《方案》立足行业长远发展,明确“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和“分工协作、稳慎适度”的原则,系统部署了涵盖信用制度体系、标准体系、评价体系及信息平台建设等四大类14个方面的核心任务,旨在通过强化商务诚信、健全制度规范、完善运行机制、培育信用文化“四位一体”协同发力,全面提升保险行业信用水平,推动行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金融强国建设。  据了解,《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和组织实施三个部分。推进保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原则是,坚持依法依规、有序推进。立足保险行业发展的长远战略和现实需求,整体布局,有序推进;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急用先行,分步实施;广泛参与,齐抓共建。建立健全保险行业信用制度体系、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搭建现代化保险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推动将信用建设融入会员单位经营管理,推动行业信用体系规范化发展。坚持分工协作、稳慎适度。各地保险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整合、协调作用,各保险市场主体应充分发挥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务实担当,主动作为,经过一个时期的不懈探索、实践、创新,逐步实现建设高质量保险信用体系的目标任务。  《方案》从四大类14个方面对推进保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要求用良好的商务诚信构筑保险行业的信用基础,加强保险机构、保险销售环节以及保险相关机构的商务诚信建设;用健全的信用制度规范行业信用实践,制定信用信息采集标准和信息分类标准,建立保险行业信用承诺制度、保险行业诚信服务档案及信用评价制度和保险行业信用修复制度;用有效的信用机制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建立行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信用联通机制,推动会员单位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或网站建设应用,加强信息安全保障;用有温度的信用文化...
发布时间: 2025 - 08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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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  闽建〔2025〕15号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进一步做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结合我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实施情况,省住建厅决定对《福建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闽建〔2023〕13号)部分条款予以修订并重新印发,请遵照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2025年第四季度按照本通知规定实施评价。《福建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闽建〔2023〕13号)同时废止。  二、造价咨询企业对自行登记的人员信息、造价咨询业务和成果文件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在2025年10月1日前对本企业自2025年1月1日起登记的造价咨询业务和成果文件信息开展自查自纠,并对自行登记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信息进行核对。若存在问题逾期未自行纠正,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本通知规定予以信用扣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8月15日  福建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服务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下称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下称造价咨询企业)的信用评价。  第三条 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是指评价实施单位依据本办法和评价标准对造价咨询企业的造价咨询活动进行量化评分。  造价咨...
发布时间: 2025 - 08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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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信用体系建设,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印发《“承诺容缺、即申即办”信用修复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创新推出7项信用修复举措。  《方案》通过提供容缺办理、核查后置等服务,综合运用事后核验、数据比对、人工智能等手段,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实行“承诺容缺、即申即办”模式,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信用修复渠道,助力经营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重塑良好信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构建诚实守信的经营环境。  在提升服务效能方面,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管局推出“承诺容缺”机制。《方案》明确了材料容缺清单,将可通过黑龙江省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查询到的营业执照信息、变更记录、年报公示信息等纳入其中。针对上述材料暂缺的经营主体,《方案》提出,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实现线上线下双通道受理,对符合条件的先行修复,实行“承诺容缺”办理。  在优化服务流程方面,实施“即申即办”服务。根据《方案》,经营主体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在线提交申请,也可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窗口享受专人导办、全程帮办的服务,未发现明显问题的即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实现“即申即办”。  在创新监管方式方面,推行“核查后置”机制。《方案》提出,将传统“先核查、后修复”调整为“先修复、后核查”。经营主体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市场监管部门先行予以修复,并在后续开展跟踪核查与合规指导,确保修复结果真实、准确、可追溯。  在智能化服务方面,推出“无感修复”功能。《方案》提出,对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且无在诉在查情形的经营主体,系统自动触发修复程序,即时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撤下相关记录,让“到期即清零”成为常态,经营主体全程“无感”。  在惠企便民方面,实施“免申即享”政策。对首次因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营主体,实行免申即享惠企机制,为...
发布时间: 2025 - 08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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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的《2025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指出,零基础高薪技能培训暗藏陷阱,消费者需警惕三大隐患。  6月21日,安徽消费者叶女士向消协315平台投诉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叶女士称,2024年11月24日,她通过某短视频平台参与该公司推出的“学习好声音变现”免费课程。该公司每天给叶女士发送信息,夸奖其很有潜力,声音底子不错。5天后,该公司称叶女士是优秀学员,可以进阶尖子班,但要交学费8000元。叶女士有些犹豫,公司老师就一直私信她:“放弃太可惜了,上完课就可以接单赚钱了。”过了一段时间,公司又称,想“中单”必须有专业录音设备,让叶女士再付2900元购买设备。  两个月后,该公司表示,要想声音变现需要进入“有声书陪跑营”,学费1.4万元。直到投诉当天,该公司还让叶女士再交6800元。叶女士投诉要求,该公司退还所交全部费用24999元。投诉后,该公司通过消协315平台与消费者进行了在线和解,退还消费者2万元。  叶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报告指出,当前,部分技能培训机构以“零基础高薪兼职”等为噱头,通过虚假宣传、诱导贷款等手段吸引消费者报名,引发大量消费纠纷。投诉内容涉及三方面:一是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相关机构通过信息流广告、社交媒体发帖、校园平台发布动态等方式,以“零基础学原画”“学习好声音变现”等名义进行宣传,宣称完成课程后可获得“保底订单”“高薪兼职”等收入保障,甚至伪造兼职收益截图,诱导消费者(多为在校大学生)报名。  二是“先学后付”实为诱导贷款。机构鼓吹“先学后付”“兼职还贷”等概念,实质上诱导消费者办理分期贷款。一些消费者签约时,甚至在不知情情况下完成了贷款申请。  三是课程内容良莠不齐,合同内容模糊、退课设置不合理。在签订合同时,相关机构有意模糊合同条款细节,未明确告知退费条件。部分消费者提出解除合同,却被要求承担高额...
发布时间: 2025 - 08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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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关于印发《镇江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 - 08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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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为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鼓励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对智能建造领域的支持力度,加快推动建筑业“智改数转网联”,近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财政厅、中共江苏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出台《江苏省智能建造贷款财政贴息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推出“江苏智建贷”贴息政策,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享受省级财政1.5个百分点的贷款贴息。单个项目年度贴息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实施方案》明确,贴息对象为通过银行贷款进行智能建造研发和应用的企业,且企业应具备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截至2024年底已正常经营1年以上,贷款项目在江苏省域内实施,经营稳定,近三年或自成立以来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条件。  贴息范围:对企业获得的银行贷款利率不超过贷款发放时适用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50bp的智改数转网联项目、智能装备赋能项目等类型贷款项目予以贴息。贴息期限为2025—2027年,对每年度1月1日—12月31日放款,在此期间发生且支付的利息给予贴息。  贴息方式:对在贴息期限内借款企业已支付利息的贷款,由贷款银行将贴息返还企业;对在贴息期限内还未支付利息的贷款,在收息时由贷款银行直接按照扣减贴息后的利率收取利息。  《实施方案》提出,同一企业每年度只能有一个贷款项目享受“江苏智建贷”财政贴息。2025年“江苏智建贷”贴息总规模不超过2000万元,按放款时间排序,先到先得,额度用完即止。2026、2027年贴息规模按省财政核定数为限。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填报“江苏智建贷”需求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汇总,按贴息对象、支持实施内容、贴息期限等要求进行甄别后,通过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推送至合作银行。  江苏将加强对相关银行贷款发放情况跟踪,合作银行按年...
发布时间: 2025 - 08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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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8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数据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数据基础制度不断完善,数据市场加快培育。  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表示,去年推出了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等21项政策,今年还将推出数据产权等10多项制度,一批围绕数据汇聚共享、开发利用的数据企业正在孕育兴起,标准、规范不断推出,数据交易日趋活跃,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正在加快构建。  此外,国家层面深入实施“数据要素×”行动,开展公共数据“跑起来”示范场景建设,以场景牵引带动数据要素价值充分释放。
发布时间: 2025 - 08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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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关于印发《2025年信用杭州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 - 08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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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今年以来,河南省鹤壁市以“纳税信用提升年”为契机,推出“服务+监管”模式,实施“A、B级纳税人培育计划”,通过精准培育、闭环管理、守信激励等措施,助力经营主体提升纳税信用,将信用“软实力”化为企业发展“硬支撑”。  闭环管理方面,鹤壁市建立了涵盖5891家企业的培育台账。针对台账内企业常见失信行为,在征期结束前通过智能外呼、精准推送等方式提醒企业按期申报缴纳税款;针对已发生的失信行为,逐户提醒纠正。同时,每月定期开展比对分析,抽样验证高频失信行为数据,对仍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由主管税务机关指导整改。今年以来,鹤壁市累计辅导458家企业纠正失信行为,帮助83家企业完成信用复评。  精准培育方面,鹤壁市建立了“一户一专员”服务机制,提供从政策解读到风险提示的全流程服务。依托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等数字化渠道推送信用政策信息和提醒消息,助力企业全程合规经营。同时,依托云课堂举办纳税信用专题直播,制作信用漫画、图解等新媒体作品,多种渠道传播“合规经营、诚信纳税”理念。  守信激励方面,鹤壁市在办税服务大厅为A级纳税人开通绿色通道,为其提供“免取号”“零等待”“一对一”服务;同时,提升“银税互动”融资效能,今年以来共向1520户A级纳税人提供信用贷款6.44亿元。目前,鹤壁市A级纳税人达2477户,较去年增长32.04%,“5连A”纳税人同比增长31.75%。
发布时间: 2025 - 08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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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财政部、民政部等九部门近日印发《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明确对符合条件的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给予财政贴息。  根据实施方案,同时符合相关条件的贷款可享受贴息政策。相关条件包括,由经办银行向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发放;在《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公开发布之日(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贷款合同且相关贷款资金发放至经营主体;贷款资金合规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和提升服务供给能力等。  贴息标准方面,实施方案明确,对于经办银行向服务业经营主体发放的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本金对经营主体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10%。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万元。相关贷款包括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的固定资产贷款以及用于提升服务供给能力的流动资金贷款。  根据实施方案,中央财政给予贴息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经办银行为21家全国性银行。符合条件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可向所在地相关经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办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审批贷款申请,自主决策贷款发放条件并及时放款。经办银行应与符合贴息条件的经营主体签订贷款合同,明确贴息享受条件、贷款资金用途、贷后管理要求等内容。
发布时间: 2025 - 08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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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为加强珠海市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的规范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推送并应用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编制了《珠海市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径向我局反馈。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4日珠海市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珠海市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的规范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推送并应用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田建设项目,是指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设计评审的农田建设项目。本办法所称的参建单位,是指珠海市范围内开展农田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  本办法所称的信用评价,是指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对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及参建行为的信用信息采集、认定、公开、评价、使用及监督管理。  第三条 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应遵循依法公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信息共享、动态更新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信息外,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  信用信息管理  第四条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各区上报的参建单位诚信行为和年度信用等级评定进行汇总并统一发布,供农田建设监督管理运用、相关部门参考使...
发布时间: 2025 - 08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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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推出债券市场“科技板”、进一步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开展适度放宽科技企业并购贷款政策试点……今年以来,一系列政策举措接连出台、持续发力,引导金融资源更好支持科技创新。  随着政策红利逐步释放,金融与科技加快“双向奔赴”,进一步夯实助力科技自立自强的金融根基。近日,记者跟随中国银行业协会,走进陕西省西安市多家银行与科技企业的工厂、生产车间、实验室进行调研,实地了解金融活水如何“灌溉”科技产业重点领域,助推科技金融成果“可感”“可知”更“可及”。  一场“及时雨” 助推科创种子破土而出  科技创新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不确定性与长周期的特征,使得科技创新活动高度依赖资金的持续支持、跨周期配置与风险分担功能。然而,部分成长期科技企业虽然掌握着先进技术,但是规模小、流动性不足,在传统的金融评价体系下难以获得足够的信贷支持。  陕西飞宇科技商贸有限公司(下称“飞宇科技”)便曾面临着这样的难题。2019年,刘鑫创办飞宇科技,主营特种车辆的研发制造。“2021年,救护车车辆改装市场需求暴增,流动资金无法满足订单的生产交付。我们跑了不少银行,由于急需垫资采购配件,贷款审批金额都不能满足生产需求。”刘鑫回忆道。  北京银行西安分行得知情况后,快速响应对接,在认真调研考察后,通过北京银行针对初创期科创企业设计的专属产品“科创e贷”,利用数字系统线上预审模型高效测额、快速放款,运用科技型企业专属评价标准,精准评估企业属性,便捷有效地提供融资服务,迅速为其发放了300万元纯信用线上贷款,成功化解企业资金困境。  这场供需对接的“及时雨”,有力助推了企业创新与发展。“不少专精特新企业从财务报表上看是亏损的,按照银行传统授信逻辑,它们无法获得贷款。因此,我们开展科技信贷业务必须转变思维,不能单看企业的财务数据。” 北京银行西安分行科技金融部(普惠金融部)副总经理张蓓总结道。目前,飞宇科技已...
发布时间: 2025 - 08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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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日前向全体会员印发《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从四大类14个方面对推进保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用良好的商务诚信构筑保险行业的信用基础,加强保险机构、保险销售环节以及保险相关机构的商务诚信建设;用健全的信用制度规范行业信用实践,制定信用信息采集标准和信息分类标准,建立保险行业信用承诺制度、保险行业诚信服务档案及信用评价制度和保险行业信用修复制度;用有效的信用机制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建立行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信用联通机制,推动会员单位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或网站建设应用,加强信息安全保障;用有温度的信用文化激励行业健康发展,加强守信观念的推广普及,开展信用品牌创建行动,引导客户诚实守信。  《方案》还提到,推进保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原则是坚持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建立健全保险行业信用制度体系、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搭建现代化保险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推动将信用建设融入会员单位经营管理,推动行业信用体系规范化发展;坚持分工协作、稳慎适度。各地保险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整合、协调作用,各保险市场主体应充分发挥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务实担当,主动作为,经过一个时期的不懈探索、实践、创新,逐步实现建设高质量保险信用体系的目标任务。  据了解,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对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直高度重视,前期组织专业团队,深入学习研究国家相关政策文件,结合行业特点和发展需求,着手起草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征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部门和全体会员单位意见后,进行了多次修改和完善,确保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有效性。下一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将认真做好该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作,务求各项工作取得真正实效。
发布时间: 2025 - 08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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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今年7月1日,《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进一步完善了纳税缴费信用修复标准,加大轻微失信行为修复力度。为切实做好纳税人的纳税信用修复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金坛区税务局组织业务骨干成立“纳税信用辅导团队”,以“联合会诊+动态跟踪”工作机制,精准帮扶信用受损企业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并通过制定个性化信用稳级提级方案,帮助符合修复标准的企业重获良好信用。  “千万不要因为小疏忽而吃‘大苦头’啊。”常州某灯饰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感慨道。该公司是一家生产灯具的老牌企业,连续8年都是纳税信用等级A级,2025年的纳税信用等级却成了D级。原来,该企业最近更换了法定代表人,新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关联的D级企业,该户关联的D级企业未按规定及时处理,触发了失分指标,导致该公司被评定为D级纳税信用。  “D级纳税信用一定程度制约了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财务负责人张静军表示,“发票限额难以满足日常用票需求,在享受税费优惠、金融信贷、业务拓展等方面都受到了影响,甚至一些项目的投标门槛都迈不进去。”  得知这一情况后,金坛区税务局“纳税信用辅导团队”立即对企业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梳理相关政策文件,确认企业符合修复条件后,并在系统上进行自动化扫描更新,迅速完成修复流程,帮助企业成功恢复为A级纳税信用等级。  “真的是太好了,感谢税务部门这么高效的行动,给我们解决了燃眉之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感慨道,“这件事情也提醒我们,今后要更加关注企业的合规经营,避免小失误带来大损失。”  下一步,金坛区税务局将进一步优化纳税信用预警提醒服务,采取“一企一策”“一指标一方案”等服务模式,点对点精准推送纳税信用失信提醒,促进市场主体提高守信遵从意识。
发布时间: 2025 - 08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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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为适应市场监管新形势新要求、提升投诉举报处理质效、助力优化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总局近日组织修订规章《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形成了《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共43条,此次修订新增了8个条款,删除了4个条款,并对13个条款进行了修改,主要有五方面内容:  落实和细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完善投诉处理流程,对投诉材料、不予受理的告知内容、指定鉴定检测机构、委托调解、调解期限等做了修改完善;规范投诉举报行为,新增不得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等规定。  优化投诉举报管辖规定。新增规定电商平台未公示平台内经营者真实经营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平台内经营者实际经营地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将投诉移交平台住所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删除具体的举报管辖权和管辖权争议解决,与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更好衔接。  提高投诉举报处理效能。新增投诉的回访问效要求、市场监管部门的告知方式、重复举报的处理方式、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内容等,提高人民群众消费维权获得感和基层处理投诉举报的可操作性,推动消费环境源头治理。  明确生活消费需要的判断情形。从消费和投诉的行为特征等方面,新增规定生活消费需要的判断情形,并授权省级和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细化,以回归消费者投诉和行政调解制度本源,更好保障消费者维权资源。  统一各类渠道处理流程。新增规定通过12345热线、信访等渠道转来的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统一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时限、标准等要求办理。  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完善《办法》内容,尽快出台实施,进一步构建统一权威、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处理体系,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
发布时间: 2025 - 08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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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水路运输市场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 - 08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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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走进位于山东东营的广饶县长冠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再生橡胶生产线高速运转,废旧轮胎经过破碎、脱硫等工序后,变身为一块块崭新的橡胶。  “几个月前,我们为设备升级和扩产所需资金发愁时,政府和银行工作人员主动上门,用一笔1000万元的科技信用贷,解了燃眉之急。”长冠公司副总经理庞国伟说,在这笔资金支持下,公司产能提升40%,也有了拿下更多订单的底气。  长冠公司是山东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的受益者。作为一家小微企业,长冠公司有技术、有智能化生产方案,却因“轻资产、缺抵押”一度陷入融资困境。当地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迅速启动“联合会诊”,金融监管和发改部门牵头,组织银行等相关单位,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沟通,共商破解之道。  “之前因为信息不对称不敢放贷,通过多部门共商,我们对企业的技术优势、项目前景有了全新认识。”邮储银行东营市分行行长邵雷说,邮储银行打破传统抵押模式,仅用10个工作日就为企业发放了1000万元信用贷款。  2024年10月,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工作机制在山东落地后,山东对有融资需求但暂不符合办贷条件的小微企业实行多部门“联合会诊”,通过联合会商辅导,协同解决企业融资中的问题。  山东金融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针对“联合会诊”发现的小微企业缺乏抵质押物、申请要素不全等问题,山东“一企一策”研究提出解决方案,让金融“活水”更好流向小微企业。目前全省已开展“联合会诊”1300余次,推动解决4400余家企业的融资难题。  以小微企业普遍缺乏抵质押物为例,记者采访了解到,山东多地通过“数据增信”“科技增信”“担保增信”等措施,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更多新通道。  在山东寿光,王玉丽蔬菜专业合作社负责周边多个村庄的蔬菜收购,因蔬菜收购季节性较强,有时下游客户不能及时付款,合作社时常需要资金周转。当地工作专班对合作社情...
发布时间: 2025 - 08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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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起草了《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业内专家认为,制定《管理办法》是落实反洗钱法和迎接国际评估的必然之举。2024年11月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已经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明确了基于风险开展客户尽职调查的原则,要求金融机构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应当根据客户特征和交易活动的性质、风险状况进行。  交通银行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戴浩然介绍,《管理办法》关于基于风险开展客户尽职调查的要求,除落实反洗钱法、适应国内实践需要外,也与反洗钱国际标准和国际通行做法相一致。今年底,我国将迎来新一轮反洗钱国际评估。该评估是衡量一国反洗钱水平的重要标尺,评估结果关乎我国扩大金融行业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工作大局。  从金融业实践看,2007年《反洗钱法》施行以来,金融机构持续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依法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工作,完善洗钱预防措施。但近年来出现的洗钱风险案例暴露出部分金融机构尽职调查有效性不足的问题。比如,有的机构对不同风险状况的客户采取“一刀切”措施,有的忽视业务存续期间的风险变化,导致资源错配和风险隐患。  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新指出,《管理办法》强调“基于风险”原则,细化不同风险情形下的差异化措施,正是要促使金融机构走出“机械化”开展客户尽职调查的误区,建立起动态、精准的洗钱风险防控机制。  具体来看,《管理办法》要求金融机构要结合风险状况开展客户尽职调查,不得采取与风险状况明显不匹配的措施。专门增加并强调对低风险情形采取简化措施的要求,有助于提高正常金融业务的便利性。仅在洗钱或恐怖融资高风险情形下,才要求采取强化尽职调查措施。  《管理办法》在防范风险的同时,注重保障公众正常金融服务需求。例如,未要求对5万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一律核查...
发布时间: 2025 - 08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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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 - 08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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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口岸”通关信用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近日经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自2025年12月18日起施行。《规定》以地方立法形式建立“二线口岸”通关信用管理机制,对通关经营主体和个人以信用评价为基础实施精准分类监管,实现“二线口岸”精准高效监管和快捷便利通关相统一。  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的标志之一,是全面启用“二线口岸”。“二线口岸”如何管?《规定》共27条,明确“二线口岸”通关信用管理坚持依法规范、分级分类、高效便利、安全有序的原则,并结合监管实际需要,将相关行业日常监管结果与信用评价数据在通关环节融合运用,构建起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一方面,创新设定通关信用分类标准,综合应用海关、海事、反走私、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林业、邮政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领域的信用记录,将经营主体分为高级认证企业、白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将个人分为白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实施动态管理;  另一方面,创新建立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信用联合监管模式,将经营主体和个人通关前的相关信用信息和行业信用评价结果汇聚后,按照统一标准形成“二线口岸”通关信用分类结果,推送给海关、海事等部门作为通关时的查验依据,同时将分类结果反推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由其参考分类结果强化行业信用管理,形成通关环节海关综合监管与行业部门前推后移监管的互动。  信用监管,关键是让信用真正成为“硬通货”。《规定》明确“二线口岸”信用通关分类管理措施,对列入高级认证企业和白名单的经营主体,实施减少或适当减少“二线口岸”出岛货物查验频次、减少或适当减少稽核查频次、可以适用“分批出岛、集中申报”等通关便利措施;对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经营主体,按照规定提高查验和稽核查频次等。对列入白名单的个人,海关等部门可以采取通关便利等激励措施,无风险提示情况下一般不实施查验;对列入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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