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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动态 Case
Hot News / 相关推荐 +更多+
2023 - 10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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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用户您好:  近日,有人员和企业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资质备案企业”的名义进行宣传,后发送我司官网链接推荐对方进行办理相关备案铭牌。在此我司郑重声明:  我公司(北京卫创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是一家第三方评估公司,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务院相关政策制度,依法开展服务企业服务能力等级评价工作,未做其他任何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相关的备案工作。且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s://std.sam...
2024 - 07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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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处理高级认证企业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表示,高级认证企业(AEO企业)主动披露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是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的。  二是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一年但在两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漏缴、少缴税款占应缴纳税款比例30%以下的,或者漏缴、少缴税款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
2024 - 07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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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人社部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就业促进司副司长运东来在谈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群体就业问题时表示,将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严厉查处虚假招聘、电信诈骗、“培训贷”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各类就业歧视和不合理限制,为毕业生求职就业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当前正值高校毕业生离校就业季,人社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帮助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对此,运东来在会上表示,人社部门坚持把高校毕业生...
2024 - 07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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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监管机制,提升我省药品安全信用监管水平,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生产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
2024 - 07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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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记者梳理发现,关键词“信用”“诚信”共提及6次,其中包括加快建立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等。  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多措并举,不断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体制机制,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决...
2024 - 07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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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水利(水务)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  随着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深入推进,以节水产品装备制造、节水管理服务咨询等为主要内容的节水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已成为新质生产力和绿色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节水产业,对于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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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 - 04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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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近日批准发布的《快递电子运单》和《通用寄递地址编码规则》两项国家标准,为进一步规范邮政行业发展,顺应行业数字化转型,不断优化改善从业人员和用户体验提供技术支撑。  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涂刚表示,《快递电子运单》国家标准设立专门章节,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内容。具体包括:一是禁止显示完整的个人信息。快递企业、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等应采取措施,避免在电子运单上显示完整的收寄件人个人信息。收寄件人姓名应隐藏1个汉字以上,联系电话应隐藏6位以上,地址应隐藏单元户室号。二是推荐对个人信息进行全加密处理。快递企业、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等宜采用射频识别、手机虚拟安全号、电子纸等技术手段,对快递电子运单上的个人信息进行全加密处理。三是规范个人信息相关内容的读取权限。快递电子运单上隐藏的、加密的信息内容,仅限于快递企业及其授权的第三方、相关管理部门,使用相关设备合法读取。  此外,近年来,邮政快递业科技创新成果累累,在一张小小的快递电子运单上也得到充分展现。比如,运单材质持续升级迭代,确保防水、防潮、防腐蚀和耐高低温,适应冷链物流发展等特殊环境要求,国标对此作了相应规定。再比如,充分考虑二维码技术在生产生活领域广泛应用的实际,国标规定快递电子运单的码号区的信息内容应含有二维码,二维码中应包括通用寄递地址编码、内件详情和收寄件人信息等内容,并对二维码的码制、识读率、纠错能力等指标进行了明确规定。
发布时间: 2023 - 04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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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日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罗天舒表示,一直以来,税务部门始终重视一手抓持续优化税费服务,一手抓严厉打击恶意偷逃骗税等违法行为。2022年全国税务稽查部门共依法查处违法纳税人12.83万户,挽回各类税款损失1955亿元,公开曝光了各类典型涉税案件近900起,有力有效地规范了税收秩序。罗天舒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坚持以精准综合分析下的风险管理为导向,坚持宽严相济,既突出打的威慑,又提升治的效果,让税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坚决维护好国家的税收安全,也坚决维护好合法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是聚焦涉税风险,有序推进精准治理。持续健全动态“信用+风险”的监管体系。对发现的一般性涉税违规行为,税务部门将综合运用“五步工作法”,先提示提醒、再督促整改、后约谈警示,让更多的纳税人有自我纠正的机会,展示税务执法的温度和柔性。对仍然拒不改正或者是屡查屡犯的,要依法立案稽查,并且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案件公开进行曝光,彰显严格执法的“力度”和“刚性”。  二是紧盯虚开骗税,联合推进严厉打击。对那些不为社会创造财富,只会扰乱市场秩序的“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出口退税、“假申报”骗取税费优惠等严重违法行为,将继续与公安部等六部门深入开展常态化联合打击,重拳出击、露头就打,而且会持续严打、越打越严。  三是护航政策落地,深入推进“以查促管”。税务部门将扎实开展护航各项税费政策落实的专项行动,并连带对进行虚假宣传、恶意税收筹划的涉税中介一并严肃查处,坚决防止税费政策的“红包”落入不法分子的“腰包”。同时还坚持刀刃向内,严肃开展“一案双查”,对偷逃骗税案件中失职失责的税务人员,特别是对内外勾结、通同作弊的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惩不贷。对检查中发现的税务管理中的一些薄弱环节,也将深入开展“以查促管”,促进标本兼治。
发布时间: 2023 - 04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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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律师行为信用记录制度,促进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依法诚信执业,司法部开发建设并上线运行了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以下简称“公示平台”)。为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工作,司法部研究起草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诚信信息公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共21条,主要包括3方面内容:  一是总体情况。提出制定本办法的目的,界定诚信信息概念,明确公示平台是全国统一的向公众展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相关诚信信息的门户,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律师协会依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二是主要内容。明确公示诚信信息的具体范围,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各律师协会上传信息时限和程序作出规定,保障及时、准确更新信息。  三是责任条款。为切实做好诚信信息公示工作,办法本分别规定了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反本办法规定,应予追究责任的情形,并可根据公务员管理和律师法相关规定予以惩戒。  记者了解到,关于诚信信息公示范围,司法部在关于《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诚信信息公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中作了解释。司法部作为律师行业主管机关,仅公示与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行为直接相关的诚信信息,包括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在行政管理、行业自律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其他党政机关、人民团体、行业自律组织等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的,能够反映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诚信状况的信息。明确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诚信信息的范围,包括与执业活动相关的基本信息、年度考核信息、表彰奖励信息、评级评价信息、处罚处分信息等五类,并分别就五类信息涵盖的具体内容作出规定。  同时,为准确、完整、及时公示诚信信息,《征求意见稿》对诚信信息采集、汇聚、公示全流程,以及信息更新、纠错等重点问题作出规定。一是规定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
发布时间: 2023 - 04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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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8件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切实监督保障个人信息保护法统一正确实施。  据介绍,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督促保护服务场所消费者个人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等8件,其中涉及医疗机构、健身房、旅游景区等场所对个人生物识别信息过度收集、强制采集、非加密传输、违法存储、未定期删除消费者敏感个人信息,造成信息泄露安全隐患的行为。  检察机关在办理相关案件时运用诉前磋商、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相关违法主体积极整改,充分体现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优势,激活行政执法效能,把诉前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的特点。这批典型案例还体现了加强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协同履职,充分发挥联动优势,在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追究公益损害责任,通过提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诉求,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独特价值;注重溯源治理,推动解决行业、领域、系统内普遍性和根源性问题等特点。  2021年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可以提起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全国检察机关2022年共立案办理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件6000余件。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大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突出保护重点人员、重点领域的个人信息,严格保护敏感类别信息及特定群体的个人信息。
发布时间: 2023 - 04 -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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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证监会日前发布消息称,证监会积极推动《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工作,对照新修订的证券法,立足监管实践,形成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条例》颁布至今已近15年,于2014年进行过小幅修订。近年来,证监会聚焦服务实体经济、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强化证券公司监管,督促归位尽责,促进功能发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监管经验,同时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在制度层面固化经验、补足监管要求。  据介绍,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落实新证券法要求,取消、调整部分行政许可事项,落实审慎监管原则、提升风险防控主动性,对照证券法提高处罚力度。  二是加强对证券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穿透监管的要求,增强监管力度,规范公司治理。  其中,修订后的《条例》明确了证券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及底线要求,包括不得违反规定干预证券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损害证券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  三是引导行业回归本源、集约经营,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培育“合规、诚信、专业、稳健”行业文化,建立长效合理激励约束机制。  四是补充业务规则,新增证券承销与保荐、做市交易、场外业务三节,针对性完善相关业务规范,促进服务实体经济功能有效发挥。  五是强化合规风控,完善内外部约束机制,突出合规风控全覆盖,强化全面风险管理;补充恢复与处置计划、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管理、利益冲突防控、关联交易管理、异常交易监控、廉洁从业、人员管理等重点制度要求,系统规定信息技术制度。  六是优化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明确差异化监管原则,完善法律责任设置、提升违法违规成本。
发布时间: 2023 - 03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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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日前,文旅部发布《关于推动在线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升信用监管效能。支持在线旅游经营者参与“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发挥在线旅游平台的数据优势。  根据《意见》,加强和改进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实施管理措施,强化信用监管的震慑作用。组织开展企业信用评价,推进分级分类监管。鼓励在线旅游经营者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将守信情况纳入质量等级评定。加强在线旅游行业诚信文化建设,树立一批诚信典型企业。支持在线旅游经营者参与“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发挥在线旅游平台的数据优势。  同时,《意见》提出要引导在线旅游经营者加强旅游者个人敏感信息保护,防止超出合理经营需要收集旅游者个人信息,采取切实措施避免大数据杀熟、虚假宣传、虚假预订等侵害旅游者权益行为。相关部门将重点巡查在线旅游经营服务信息内容安全,未经许可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售卖“不合理低价游”产品,违规收集、利用用户个人信息等问题。  《意见》要求,各级主管部门要指导在线旅游平台经营者强化平台内经营者资质审核,对市场主体、行政许可资质等信息进行真实性核验,记录并保存旅游合同履行情况、投诉处理情况。督促在线旅游平台经营者及平台内经营者加强审核人员培训、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设和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内容审核,确保平台信息内容安全。  《意见》提出,要引导在线旅游经营者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提高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加强旅游者个人敏感信息保护,防止超出合理经营需要收集旅游者个人信息,采取切实措施避免大数据杀熟、虚假宣传、虚假预订等侵害旅游者权益行为。强化对未经许可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产品的监测、发现、判定和处置,维护正常的行业秩序,切实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  《意见》明确建立健全以在线旅游平台经营者为核心的产业链监管机制,完善网络巡查、动态监测、情况通报、行政指导、行政约...
发布时间: 2023 - 03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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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日前,2023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会议表示,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加强对农户等各类主体监管,加快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会议指出,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系统上下齐心,克服疫情困难,圆满完成冬奥会、二十大等重大活动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任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顺利颁布实施,全国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7.6%,新认证绿色有机农产品1万个,绿色优质农产品总量达到2亿吨,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为经济社会大局作出了应有贡献。近10年来,在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等重要论述指引下,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取得了历史性进步,为今后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会议强调,要从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使命责任,从历史维度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艰巨复杂,从主观角度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差距不足,树牢政治意识,坚定不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人民至上和系统观念,从生产、技术、监管、追溯、宣传等方面协同发力、产管并重,不断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2023年要抓好三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聚焦重点品种,坚持从严监管、精准发力、较真碰硬,集中整治农兽药残留突出问题。二是顺应消费升级需求,培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搭建消费促进平台,完善认证和标志使用管理措施,大力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高质量发展。三是落实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加强对农户等各类主体监管,推动乡镇落实监管责任,加快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发布时间: 2023 - 03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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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日前,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深入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落实全国会计管理工作会议要求,继续开展代理记账行业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对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推动建立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分级标准,加快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通知》明确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在推进行业整治工作走深走实的过程中,重点推动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信用监管、强化队伍建设等,确保行业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逐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实现会计秩序有效整肃、执业风气全面好转。  一是推动建立部门协同机制。积极推动建立与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间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整合监管资源,加强政策衔接,实现数据共享,充分运用其他监管部门共享推送的信息,及时掌握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有关情况,全面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监管,形成监管合力。  二是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将全覆盖核查、“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检查、重点专项检查等与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强化“互联网+监管”,对纳入监管范围的代理记账机构采取更加科学精准的监管措施。坚持“从严监管、从严执法”,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是加强行业信用监管。推动建立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分级标准,加快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记入会计领域违法失信记录,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实施联合惩戒,并完善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公示制度,加大行业违法违...
发布时间: 2023 - 03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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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最高检日前通报,2020年至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分别是6000余人、9800余人、9300余人,近三成被告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国检察机关3年间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逾2.5万人,分析案件可知,绝大多数为自然人犯罪,并且共同犯罪比例较高。  最高检指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中,有的是行业“内鬼”泄露、倒卖个人信息,有的是通过黑客技术入侵后窃取,有的是通过网络购买、出售,犯罪手段、方法趋于多样化。这意味着司法机关查处难度更大。  被侵害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多样,包括电话号码、房产信息、车辆信息、信贷信息等。犯罪分子在获取这些信息后多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  最高检研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包括行业“内鬼”泄露个人信息问题严重、App(应用软件)非法收集个人信息问题突出、网络聊天工具沦为个人信息交易渠道等。  据了解,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持续高发势头,检察机关将协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惩治力度,加强对上游信息采集、提供、倒卖等环节犯罪行为的全链条打击力度,重点聚焦金融、电信、房产、酒店、劳务中介等多发行业,依法从严打击行业“内鬼”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为促进源头防范此类犯罪易发多发,检察机关还将推动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常态化机制。
发布时间: 2023 - 02 - 22
浏览次数:2
说明: 日前,《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这是21世纪以来第20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文件提出,要加强农业信用信息共享。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全文共九个部分,包括: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强化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  其中,在强化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方面,文件明确,要健全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用好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差异化金融监管和考核评估等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增加乡村振兴相关领域贷款投放,重点保障粮食安全信贷资金需求。引导信贷担保业务向农业农村领域倾斜,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加强农业信用信息共享。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农作用,优化“保险+期货”。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推动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  据了解,近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出要求。在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深入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农户信用贷款。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明确地方政府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稳妥规范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支持市县构建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鼓励开发专属金融产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增加首贷、信用贷。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稳妥扩大农村普惠金融改革试点,鼓励地方政府开展县域农户、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发布时间: 2023 - 02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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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日前,公安部公布2022年“断号”行动十大典型案例。  记者了解到,自2022年以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断号”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账号黑色产业链,共侦办案件1.1万余起,关停接码平台130余个,捣毁“猫池”窝点800余个,缴获“猫池”、GOIP等黑产设备1万余台,查扣手机黑卡240余万张,查获网络黑账号4200余万个。  据介绍,十大典型案例分别是:  江苏公安机关破获张某等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江苏公安网安部门侦查查明,张某等人搭建“猴发卡”网络交易平台,为社交类网络黑账号及黑产软件交易提供非法中介服务,招揽号商等1.4万余家商户入驻,日均活跃商户400余家,并按交易额一定比例向商户收取所谓“管理费”。江苏公安机关抓获平台运营者张某等犯罪嫌疑人62名,涉案金额7500余万元。  天津公安机关破获韩某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天津公安网安部门侦查查明,韩某某在网上购买微博账号和手机号码,贩卖给境外诈骗团伙牟利。天津公安机关顺线打掉1个网络黑账号交易平台和两个号商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查扣涉案手机120余部,查获网络黑账号20万余个、手机黑号5万余个,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  浙江公安机关破获马某某团伙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浙江公安网安部门侦查查明,某公司为完成市场客房价格信息采集项目,非法从马某某团伙手中购买大量虚假实名手机号和某旅行住宿平台网络账号,并利用上述账号登录相关平台采集客房价格信息。浙江公安机关顺线抓获犯罪嫌疑人19名,打掉接码平台1个,查扣涉案手机和电脑30余部,查获手机黑号100余万个,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  江苏公安机关破获邹某某等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江苏公安网安部门侦查查明,邹某某伙同他人搭建非法网络平台,为买卖租赁网络黑账号等黑产活动提供中介、担保服务。江苏公安机关顺线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查获非法交易活动近20万件,涉案...
发布时间: 2023 - 02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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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物流领域金融支持与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助力交通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和交通强国建设。明确鼓励交通物流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融资,降低发债融资成本、提升便利度。  《通知》强调,金融部门要把做好交通物流领域金融服务摆在重要位置,用好用足各项政策工具,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助力国民经济循环畅通、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促进交通物流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要发挥各方合力,做好配套支持与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贴息、担保增信等配套政策支持。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完善组织保障和内部激励机制,创新丰富符合交通物流行业需求特点的信贷产品,切实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合理确定货车贷款首付比例、贷款利率等,在疫情及经济恢复的特定时间内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细化落实尽职免责安排。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降低信息收集成本。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推动健全交通物流“白名单”机制,便利银行、融资担保机构对接;与辖内银行建立信息共享和批量核验机制,降低银行、市场主体操作成本。  《通知》指出,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延续实施至2023年6月底,将道路货物专用运输经营者、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者、中小微物流仓储企业纳入支持范围,简化申请条件,按月申报再贷款。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等发放交通物流相关贷款。鼓励交通物流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融资,降低发债融资成本、提升便利度。  此外,要加大对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的市场化资金支持,助力交通强国建设。加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投资交通物流项目的配套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完善综合交通网络布局、落地“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加快农村路网建设、水运物流网络建设等提供支持。
发布时间: 2023 - 02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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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为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规则,推动银行提升风险管理水平,银保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开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修订工作,形成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于2月1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此次修订的重点内容包括构建差异化资本监管体系,使资本监管与银行资产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相匹配,降低中小银行合规成本;全面修订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提升资本计量的风险敏感性等。  《征求意见稿》按照银行间的业务规模和风险差异,将银行划分为三个档次,匹配不同的资本监管方案。其中,规模较大或跨境业务较多的银行划为第一档,对标资本监管国际规则;资产规模和跨境业务规模相对较小的银行纳入第二档,实施相对简化的监管规则;第三档主要是规模小于100亿元的商业银行,进一步简化资本计量并引导聚焦服务县域和小微企业。  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差异化资本监管不降低资本要求,在保持银行业整体稳健的前提下,可激发中小银行的金融活水作用,减轻银行合规成本。  同时,《征求意见稿》要求全面修订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包括信用风险权重法和内部评级法、市场风险标准法和内模法以及操作风险标准法,提升资本计量的风险敏感性。要求银行制定有效的政策、流程、制度和措施,及时、充分地掌握客户风险变化,确保风险权重的适用性和审慎性。《征求意见稿》还要求进一步提升监管有效性,要求银行详细披露风险相关定性和定量信息,增强市场的外部约束。
发布时间: 2023 - 02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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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这是指导我国质量工作中长期发展的纲领性文件。2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实施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纲要》设定了两个阶段目标。到2025年,从六方面对实现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全面提高,中国品牌影响力稳步提升,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质量强国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等目标进行了细化。展望2035年,质量强国建设基础更加牢固,先进质量文化蔚然成风,质量和品牌综合实力达到更高水平。  质量安全与企业生产经营和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息息相关。据有关负责人介绍,《纲要》明确提出实施质量安全监管筑堤工程,着力推进质量治理现代化。其中包括:进一步明确老年人、学生、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消费品质量安全要求;加强对水泥、电线电缆等重点建材产品的质量监管和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推进网络平台销售商品一体化质量监管;构建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追溯链条;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有效执行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  同时,《纲要》就引导企业发挥好主体作用,增强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提出了系列举措。发布会指出,企业要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加快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质量管控模式,实现质量管理数字化升级。  有关负责人还表示,下一步,将结合纲要推动品牌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办好中国品牌博览会以及中国品牌发展国际论坛,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出台品牌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品牌发展激励和要素保障机制,激励广大企业实施质量品牌战略,提高品牌全生命周期管理运营能力。
发布时间: 2023 - 01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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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工信部近日印发《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用好支小再贷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科技创新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持续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  《措施》明确,推动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和中长期贷款,推广随借随还贷款模式,推动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量扩面。同时,促进产业链上中小微企业融资。选择部分具备条件的重点产业链、特色产业集群主导产业链,开展“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深化产融对接和信息共享,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制定专门授信方案,高效服务链上中小微企业,促进产业与金融良性循环。  针对大宗原材料,《措施》表示强化大宗原材料“红黄蓝”供需季度预警,密切监测市场供需和价格变化,灵活运用国家储备开展市场调节。强化大宗商品期现货市场监管,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过度投机炒作。  同时,强化合法权益保护。强化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法律制度,依法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逾期未支付中小微企业账款信息披露制度,强化监管,加强投诉处理。深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建立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措施》还提出,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健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建立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完善企业画像,加强动态管理。整合各类服务资源,完善服务专员工作机制,支持创新专属服务产品,开展个性化、订单式服务,“一企一策”精准培育,着力提升培育质效。中央财政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继续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到2023年底,累计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15万家以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8万家以上、专精特新“小...
发布时间: 2023 - 01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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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提出,信用主体依法享有信用信息修复的权利。除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不可修复的情形外,满足相关条件的信用主体均可按要求申请信用信息修复。  信用信息修复的方式包括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和修复其他失信信息。  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申请由认定单位负责受理。  认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已建立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规定,审核决定是否同意将信用主体移出名单。  “信用中国”网站自收到认定单位共享的移出名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终止公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  尚未建立信用信息修复制度的领域,由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受理修复申请。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作出决定后,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更新相关信息。地方各级信用平台网站的运行机构配合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做好信用信息修复相关工作。  信用主体申请信用信息修复应当秉持诚实守信原则,如有提供虚假材料、信用承诺严重不实或被行政机关认定为故意不履行承诺等行为,由受理申请的单位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认定单位及时共享,相关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三年并不得提前终止公示,三年内不得在信用平台网站申请信用信息修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 2023 - 01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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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日前,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发布会,介绍保障春节市场供应、促进节日消费有关情况。  会上,谈到近期一些消费价格上涨的现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负责人陈志江表示,疫情三年,整个服务行业受到了巨大的冲击,疫情转段以后,特别是服务行业在恢复,价格确实在上涨。上涨过程中,有恢复性上涨,但也有乱涨,所以为了过好这个春节,市场监管总局在这方面采取了很多措施。  陈志江说,春节是我国一个重要的传统节日,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以后,人民群众出行旅游探亲的需求集中释放,餐饮年节礼品的消费也急剧增加,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市场监管总局高度关注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的形势,已经专门下发文件,部属系统要认真做好春节期间的市场监管。要通过保基本、强监管、解难题,稳物价、促消费,目前主要有三个聚焦。  第一,要聚焦民生领域。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物资价格的基本稳定,重点关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蛋奶、蔬菜水果、当地居民节日消费的特色商品等线上线下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严肃查处价格欺诈、未明码标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粮食、猪肉等重要民生商品的保供稳价工作,确保春节期间的价格基本平稳。同时,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密切关注煤炭、天然气等居民取暖所用能源价格的波动情况,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温暖的节日。  第二,要聚焦旅游出行领域。保障群众旅游出行的价格基本稳定。督促公路、铁路、民航等交通领域的经营者严格落实国家有关价格政策要求,保障群众放心出行。密切关注酒店、旅游、餐饮行业的消费情况,规范景区、餐饮、住宿、娱乐、购物、停车等环节的价格秩序。同时,正确区分价格的恢复性上涨和乱涨价的问题,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工作。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特别是各类“天价”事件等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恶劣行为。一到旅游旺季,“天价”的事件经常发生,像青岛“天价虾”...
发布时间: 2023 - 01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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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法严厉打击虚假征信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坚决遏制此类违法犯罪高发态势,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近日联合发布5起虚假征信类诈骗典型案例,深入揭露犯罪手段,提出防骗识骗建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022年下半年以来,虚假征信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在全国各地高发,已成为当前主要的电信网络诈骗类型之一,给人民群众造成严重损失。在这类案件中,诈骗分子往往冒充互联网金融平台客服,谎称因国家出台征信政策,要求受害人关闭在平台申请的金融业务、调低贷款利率或注销之前以学生身份在平台上申请的校园贷等,否则就会影响征信记录。诈骗分子借此诱导受害人下载在线会议软件并共享屏幕,通过分饰多角等方式实施诈骗,逐步诱骗受害人将其自有资金或在网络平台上申请的贷款转入由诈骗分子控制的指定账户。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大对虚假征信类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全链条打击为诈骗分子非法提供个人信息、办理电话卡以及架设GOIP设备等网络黑产犯罪,持续释放从严惩治的信号。同时,针对部分电话号段被频繁用于诈骗的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约谈其所属通讯服务运营商,要求切实履行反诈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防控,加强拦截处置,顺畅协查配合。针对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客服被频繁冒充的情况,要求相关平台及时预警风险、提高风控等级,筑牢防诈反诈防线。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始终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压严打态势,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虚假征信类诈骗典型案例和防诈预警安全提示,希望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识骗防骗意识和能力,安心过节,严防被...
发布时间: 2023 - 01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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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近日,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改革方向,从加强评级方法体系建设、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强化信息披露等方面对信用评级机构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强调优化评级生态,严格对信用评级机构监督管理。  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规模日益壮大。人民银行日前公布的金融市场运行情况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债券市场托管余额为123.6万亿元。其中,公司信用类债券托管余额达29.3万亿元。  为此,《通知》一是要求评级机构加强评级方法体系建设,提升评级质量和区分度,另外对于信用评级机构一次性调整信用评级超过三个子级(含)的,应当立即启动全面的回溯检验,并公布未来采取改进措施。  二是加强信息披露,单独披露受评主体个体信用状况,最终评级结果考虑外部支持的情况,特别是,鼓励发行人选择两家及以上信用评级机构开展评级业务,鼓励信用评级机构开展主动评级、投资者付费评级并披露评级结果,发挥双评级、多评级以及不同模式评级的交叉验证作用。  三是择机适时调整监管政策关于各类资金可投资债券的级别门槛,弱化债券质押式回购对外部评级的依赖,将评级需求的主导权交还市场。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提出了鼓励引入投资人付费评级,发挥双评级、多评级以及不同模式评级的交叉验证作用。对此,相关人士表示,过去投资人付费模式还处在探索阶段,对债券风险定价无法产生直接影响,无法发挥挤泡沫、降虚高的作用。此次相关鼓励政策和机制的落地,有助于评级行业良性、有序的发展。  业内人士认为,《通知》有利于提升信用评级质量和区分度,进一步发挥信用评级在风险揭示和风险定价等方面的作用,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推动信用评级行业更好服务于债券市场健康发展大局。  人民银行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信用评级...
发布时间: 2022 - 11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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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国家推动建立和完善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和提供适合个体工商户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扩大个体工商户贷款规模和覆盖面,提高贷款精准性和便利度。  记者了解到,个体工商户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数量庞大的市场主体,是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的“毛细血管”和市场的“神经末梢”,是群众生活最直接的服务者。《条例》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发挥政府职能,聚焦当前个体工商户发展中面临的突出困难,作出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  《条例》共39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个体工商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基本原则。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工商户是重要的市场主体,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业创新、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扶持、加强引导、依法规范,为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个体工商户的财产权、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或者非法干预。二是完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工作机制。国务院建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结合本行政区域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三是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方面的职责要求。国家加强个体工商户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设。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市场主...
发布时间: 2022 - 11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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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其中,对落实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作出具体部署。  方案提出,用“放管服”改革办法加快释放政策效能,推动各项助企纾困政策第一时间落到市场主体,简化办理程序,尽可能做到直达快享、“免申即享”。各级政府包括财政供养单位都要真正过紧日子,盘活存量资金和资产,省级政府要加大财力下沉力度,集中更多资金落实惠企利民政策,支持基层保基本民生支出、保工资发放。严厉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  具体举措包括:一是落实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流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实现企业“即申即享”。优化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流程,在实现信息系统自动推送退税提醒、提取数据、预填报表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退税提醒服务,促进留抵退税政策在线直达快享。  二是2022年底前在交通物流、水电气暖、金融、地方财经、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等重点领域,集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发布时间: 2022 - 11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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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按照中央宣传部文娱领域治理有关工作部署,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强化行业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严格信用监管、倡导社会共治、做好宣传引导,切实清理明星广告代言全链条各环节乱象。《指导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在规范明星广告代言行为方面,《指导意见》明确依法诚信代言。明星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到依法、依规、诚信开展广告代言活动。不得为法律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含禁止提供的服务)进行广告代言;不得为未使用过的商品(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不得为无证经营的市场主体或者其他应取得审批资质但未经审批的企业进行广告代言;不得为烟草及烟草制品(含电子烟)、校外培训、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进行广告代言;不得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对广告宣传的有关规定。广告代言过程中,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不得夸大商品功效;不得引用无从考证的数据;不得对其他经营者进行商业诋毁;不得对产品的价格、优惠条件等作引人误解的宣传;不得对资产管理产品直接或者变相宣传、承诺保本保收益或者以预测投资业绩等方式暗示保本、无风险、保收益等;不得对借贷类金融产品一味宣传低门槛、低利率、轻松贷,引发消费者误解。  在规范企业选用明星开展广告活动方面,《指导意见》明确确保广告内容真实。企业选用明星进行广告代言,应当向明星提供相关广告脚本并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金融产品广告,应当主动、充分披露产品信息和揭示风险,严格遵守金融行业管理部门有关金融产品营销的规定。相关商品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的,企业要主动向拟选用的广告代言人提示代言风险。企业提供给代言明星体验、使用的商品,在质量、价格、交易条件和服务品质等方面应当与提供给消费者的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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