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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动态 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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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10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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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用户您好:  近日,有人员和企业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资质备案企业”的名义进行宣传,后发送我司官网链接推荐对方进行办理相关备案铭牌。在此我司郑重声明:  我公司(北京卫创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是一家第三方评估公司,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务院相关政策制度,依法开展服务企业服务能力等级评价工作,未做其他任何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相关的备案工作。且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s://std.sam...
2024 - 07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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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处理高级认证企业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表示,高级认证企业(AEO企业)主动披露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是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的。  二是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一年但在两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漏缴、少缴税款占应缴纳税款比例30%以下的,或者漏缴、少缴税款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
2024 - 07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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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人社部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就业促进司副司长运东来在谈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群体就业问题时表示,将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严厉查处虚假招聘、电信诈骗、“培训贷”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各类就业歧视和不合理限制,为毕业生求职就业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当前正值高校毕业生离校就业季,人社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帮助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对此,运东来在会上表示,人社部门坚持把高校毕业生...
2024 - 07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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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监管机制,提升我省药品安全信用监管水平,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生产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
2024 - 07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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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记者梳理发现,关键词“信用”“诚信”共提及6次,其中包括加快建立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等。  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多措并举,不断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体制机制,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决...
2024 - 07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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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水利(水务)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  随着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深入推进,以节水产品装备制造、节水管理服务咨询等为主要内容的节水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已成为新质生产力和绿色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节水产业,对于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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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名称: 声 明 !
发布时间: 2023 - 10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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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尊敬的用户您好:  近日,有人员和企业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资质备案企业”的名义进行宣传,后发送我司官网链接推荐对方进行办理相关备案铭牌。在此我司郑重声明:  我公司(北京卫创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是一家第三方评估公司,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务院相关政策制度,依法开展服务企业服务能力等级评价工作,未做其他任何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相关的备案工作。且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s://std.samr.gov.cn/)已经明确公告国家标准委不开展企业资质评价工作,不颁发有关资质备案证书。特此提醒广大公众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任何企业、组织或个人发现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企标平台名义向企业推荐办理“企业标准备案企业”证书和牌匾等信息载体,可向当地相关部门举报。如有推荐我司官网链接(www.315wcxy.com),请及时向我司法务部门举报,我司将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举报电话:400-806-5675 010-57737555
发布时间: 2024 - 07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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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处理高级认证企业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表示,高级认证企业(AEO企业)主动披露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是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的。  二是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一年但在两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漏缴、少缴税款占应缴纳税款比例30%以下的,或者漏缴、少缴税款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  三是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的:自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的;自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一年但在两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且可能多退税款占应退税款的30%以下,或者可能多退税款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27号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发布时间: 2024 - 07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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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日前,在人社部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就业促进司副司长运东来在谈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群体就业问题时表示,将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严厉查处虚假招聘、电信诈骗、“培训贷”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各类就业歧视和不合理限制,为毕业生求职就业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当前正值高校毕业生离校就业季,人社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帮助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对此,运东来在会上表示,人社部门坚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作为重中之重,积极采取措施,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前期,人社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11条政策举措,整合并优化吸纳就业补贴、扩岗补助,延续实施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增人增资等政策,并将政策期限一次性延长2年,稳定就业预期。  “当前,高校毕业生正陆续离校,还有一些没有落实就业岗位。”运东来说,为此,人社部门从7月份开始,启动实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以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为重点,坚持精准施策与普惠服务相结合,集中力量开展就业帮扶,具体可以概括为“五个强化”。  一是强化实名服务。指导各地人社部门普遍发出致毕业生公开信,集中亮出线上线下求助途径、招聘平台、服务机构目录和政策服务清单。加快与教育部门信息衔接,建立实名台账,针对性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和1次培训或见习机会,即“1131”实名服务。  二是强化岗位开发。推出“直补快办”、“政策计算器”等服务方式,集中兑现扩岗补助、社保补贴等政策,激励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企业吸纳毕业生。加快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招募工作,做实公共部门岗位招录工作。开展创业资源对接服务季活动,提供创业信息发布、场地对接等支持,助力自主创业。  三是强化服务保障。密集举办百日千万招聘、城市联合招聘等活动,确保周周有招聘、月月有专场。围绕服务毕业生就业高频事项,实施档案转递、补...
发布时间: 2024 - 07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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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监管机制,提升我省药品安全信用监管水平,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生产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药品生产、批发(含零售连锁总部)、医疗器械生产、化妆品生产的企业(以下简称“药品企业”)的药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监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药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在对药品安全信用风险信息进行归集、分类,并科学研判药品企业违法失信风险高低的基础上,对药品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  第四条 省药监局建设药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设立药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设定监测预警指标,依托信息化系统进行药品安全信用风险信息归集、分类、预警,及时、客观反映企业药品安全信用风险状况,分析区域行业等信用风险。  第五条 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支持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在推动行业诚信建设中加强信用承诺应用。  第六条 省药监局负责全省药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制度建设,制定药品企业的药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分类标准和差异化监管措施,建设、管理药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系统。  省药监局负责药品生产批发(含零售连锁总部)、医疗器械生产、化妆品生产监管的部门具体负责对应领域药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工作,根据监管实际调整分类指标体系及差异化...
发布时间: 2024 - 07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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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7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记者梳理发现,关键词“信用”“诚信”共提及6次,其中包括加快建立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等。  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多措并举,不断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体制机制,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决定》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强调,要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制度,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和拖欠企业账款清偿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建立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健全民营中小企业增信制度。  同时,《决定》提到,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健全企业破产机制,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推进企业注销配套改革,完善企业退出制度。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  记者关注到,近年来,信用监管助推政府管理和服务效能显著提升。《决定》在“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和“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方面,也都提及了“信用”的字眼。在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方面,《决定》提出,健全预算制度,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在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方面,《决定》提出,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  关于“诚信”,《决定》也提及了2次。  在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方面,《决定》表示,健全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多样化发展机制。完善中介服务机构法规制度体系,促进中介服务机构诚实守信、依法履责。  在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决定》则指出要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构建中华传统美德传承体系,健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体制机制,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全社会自觉...
发布时间: 2024 - 07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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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水利(水务)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  随着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深入推进,以节水产品装备制造、节水管理服务咨询等为主要内容的节水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已成为新质生产力和绿色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节水产业,对于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以节水产业发展推动水资源利用效率提升,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坚持政府作用和市场机制协同发力,推动节水产业市场供需两端有效衔接,促进科技创新和产品装备有效供给,以节水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到2027年,节水产业规模达到万亿,培育形成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初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创新为动力、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节水产业发展格局。到2035年,培育一批百亿级龙头企业,节水技术工艺、产品装备制造和管理服务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全面形成。  二、激发节水产业发展动力  (一)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加强省、市、县三级行政区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管理,强化政府节水责任,发挥用水户节水主体作用。水资源严重短缺地区、地下水超采地区应当严格控制高耗水产业项目建设,禁止新建并限期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耗水产业项目。建立科学合理的节水评价标准,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满足节水标准要求。健全水资源监测体系,严格取用水监管。建立多部门联动执法机制,严肃查处违法取用水行为。  (二)强化重点领域节水管理。推动全国年用水量规模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加强重点用...
发布时间: 2024 - 07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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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的解决人民群众关切事“五项行动”进展情况。截至6月15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2738起,查处违法违规行为96543个,惩处和问责违法违规人员373人,移送公安机关违法案件159起。  “五项行动”分别是: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解决人民群众“关键小事”整治行动。  在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各地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万余件、责令整改5万余家、罚没金额1092万元、惩处和问责违法违规人员255人,公布典型案例1357起。  坚决打击利用电子秤作弊、“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截至6月中旬,共查处电子秤计量违法行为4870件,查处不合格电子秤11327台(件),查处制造与型式批准不一致产品行为15件,查处从事销售、改装作弊秤等违法行为115件。  在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地行政执法立案2312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48件,追究责任118人,打击来源不明、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肉品案件542件,打击假冒牛(羊、驴)肉及其制品违法案件241件。  在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检查燃气气瓶充装单位13364家次、检验机构715家次,吊销5家充装单位许可证、3家检验机构核准证。  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方面,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拼改装违法行为。截至6月初,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办违法违规案件3673起,罚没金额1550万元,移送司法机关29起。
发布时间: 2024 - 07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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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营造更加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近日,中央网信办专门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2个月的“清朗·2024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整治6个环节突出问题。一是短视频、直播平台。如“二次包装”经典动画或儿歌,集中展示暴力血腥内容;摆拍校园霸凌视频,将校园霸凌行为娱乐化;利用“网红儿童”牟利,恶搞儿童博取关注、卖惨引流;采取剧情电台、语音旁白等方式,诱导胁迫未成年人变相参与直播等问题。  二是社交平台。如在未成年人照片分享、交友信息等页面,发布诱导不良交友、引流非法网站等信息;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厕所”“人肉开盒”等行为;恶意编造网络黑话、低俗流行语,向未成年人传播不良价值观;创建专门话题、群组等,恶意发布反击攻略、进行恶意P图,煽动亲子、师生对立等问题。  三是电商平台。如向未成年人售卖软色情手办文具、动漫周边等商品;利用儿童模特摆出不雅姿势、做性暗示动作,借未成年人形象进行无底线营销;提供有偿代骂,制作恶搞同学、学校的图文视频等服务;以售卖动漫剧作、电子游戏等为名,引流未成年人至第三方平台,违规提供涉黄涉暴资源等问题。  四是应用商店。如利用相似标志和名称信息,仿冒未成年人喜爱的App,传播违法不良信息;通过内嵌非法软件或违规马甲包等方式,恶意“变身”为涉黄涉赌平台;学习类、工具类App偏离主责主业,传播打擦边球违规信息;具有匿名、加密等属性的小众App,存在网络诈骗、隔空猥亵等问题。  五是儿童智能设备。如设备自带App包含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对第三方App提供的信息内容审核把关不严,存在不良导向内容;提供相貌PK、运势测算等不适宜未成年人的应用或功能;以积分排行、功能解锁、背景更新等为名,诱导未成年人过度消费。  六是未成年人模式。如提供“虚假模式”,用户进入未成年人模式后无内容、无法使...
发布时间: 2024 - 07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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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为推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高效运行,拓展专利转化运用的模式和渠道,该局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  专利开放许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次修改新设的一种专利特别许可,是专利转化运用的制度创新,有利于实现简便快捷的“一对多”专利许可,提升对接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打通科技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的“最后一公里”。  通知要求从指导专利权人规范提交开放许可声明、推动试点项目便捷转为开放许可、指导专利权人合理估算许可使用费、加强开放许可声明信息的开放共享、充分发挥各方作用促进供需对接等多方面推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高效运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许可制度,专利权人自愿提交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对专利许可使用费“明码标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向全社会“广而告之”,任何单位或个人书面通知专利权人并按照标价付费即可获得实施许可,对所有被许可方“一视同仁”。
发布时间: 2024 - 07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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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各金融监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跨境贸易和投资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形成支持跨境贸易和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更大合力,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经济和金融一盘棋思想,深化商务和金融系统协作,坚持聚焦稳外贸、稳外资、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和对外投资合作等重点领域,以及促融资、防风险、优服务等关键环节,推动跨境贸易、投资与金融深度融合互促发展,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协力提升开放条件下风险防控能力,坚持因地制宜,探索有效经验和做法,形成更大工作合力,为跨境贸易和投资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支撑,为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二、推动外贸质升量稳,优化外贸综合金融服务  (一)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推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帮助外贸企业深耕传统市场,开拓多元化市场,发掘培养新的出口增长点。鼓励银行机构丰富完善信贷产品服务,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给予更多支持。支持保险机构优化承保理赔条件,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深化合作,积极发展保单融资。推动商业性保险机构聚焦进出口重点环节,完善保险和理赔服务。引导地方创新方式放大社会资本投入,支持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优质农产品等进口。支持银行保险机构为符合条件的边境贸易相关主体提供金融服务,促进边境贸易创新发展。  (二)加快培育外贸新动...
发布时间: 2024 - 07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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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为我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现制定2024年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如下。  一、强化信用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数据支撑坚实底座  稳步推进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推进信用广东平台国产化改造。完善“一网共享”平台数据全流程管理,加强信用数据治理,力争双公示数据总体达标率达到100%,信用数据归集总量突破240亿条。完善科研诚信、信用交通、诚信粤商、企业信用、医疗卫生等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着力提升行业信用信息化水平。推进大湾区跨境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建成2-3个信用大数据实验室,研发一批市场化信用产品。推动信用建设与隐私计算、区块链等科技融合发展,开展3个以上信用建设隐私计算场景试点。开展个体工商户信用监管数据质量提升试点。(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二、完善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研究制定守信激励措施清单、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完善全省信用措施审查机制。印发《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4年版)》,修订《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规范》,加强地方标准《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服务基本规范》宣贯实施。完成省公共信用服务标准化试点终期评估验收。推进公共信用服务、数字信用、跨境信用合作等领域标准研究。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信用建设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深化跨区域信用协同联动,探索与海南、广西等地制定信用评价结果互认机制。(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司法厅、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三、健全信用应用市场化机制,助力实体经济提质增效  依托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
发布时间: 2024 - 07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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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近日,农业农村部联合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5个依法打击以“订单农业”为名设骗局坑农典型案例。案例对以“订单农业”为名设骗局坑农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主要类型和行骗手段进行剖析,向广大农民群众普及辨识和规避该类骗局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各地依法查办相关案件的指导。  近年来,以“订单农业”为名设骗局坑农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为有效维护群众和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农业农村部于2023年11月联合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部署开展以“订单农业”为名设骗局坑农专项整治行动。各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完善协作联动机制,梳理排查相关问题线索,查办了一批违法案件,严处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联合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对以“订单农业”为名设骗局坑农违法行为形成常态化打击态势,有效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 2024 - 07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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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根据《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改革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在本市推行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度(以下简称“承诺即入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革思路  通过推行承诺即入制,探索符合改革要求、契合发展实际、体现厦门特色的市场准营新模式。对申请从事特定审批事项的,行政机关一次性告知经营主体必须具备的审批条件及要求、履行承诺情况核查标准、违反承诺处置措施等,经营主体就申报事项符合审批条件和愿意承担相应后果作出书面声明及承诺后,即可取得相关许可,依法开展投资经营活动。同时,配套完善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市场准营的相关行政审批更加便民高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助推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范围  对本市不涉及重大安全风险和安全生产领域,且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并有效防范风险的部分审批事项推行承诺即入制。对自贸区厦门片区范围内具有强制性标准、规则、规范等审批事项,进一步改革审批实施方式,通过建立健全备案管理,实现行政管理目的。  承诺即入制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动态调整。调整事项由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管理局(行政审批管理局)、自贸委牵头会同市相关审批服务部门研究确定,报市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三、主要措施  (一)精简申报材料。推行以声明及承诺替代相关申请材料,相关部门根据实行承诺即入制的事项,编制准营承诺即入制申请书,内容应当包括事项名称、基本信息、审批条件要求、承诺内容及履行承诺情况核查标准、违反承诺处置措施等,申请人对上述内容进行声明及承诺后,免于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优化申报服务。相关部门要修改完善并及时公布办事指南,便利申请人查找下载。优化线上线下多种申报辅导方式,提升各类导航指引和咨询服务的专业化、个性化、智能化水平。对...
发布时间: 2024 - 07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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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针对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以下简称“整、建、促”)三年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按照《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顶层设计,结合我国国情实际,对接政府采购国际规则,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以“整、建、促”为工作主线,聚焦重点、多措并举,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着力解决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政府采购制度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建立健全促进现代产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体系。  二、整顿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  (一)持续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财政部牵头组织,探索建立部门协同、央地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针对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二)加强常态化行政执法检查  进一步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各级财政部门要主动公开受理投诉的电话、地址及投诉书范本,做到“有诉必应”。对投诉中涉及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共同违法的问题,实行“一案双查”。开展第二批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建设,在业务规范、风险防控、处理口径、队伍建设等方面提供范例,推进省级以下争议处理向省级集中。  (三)创新监管手段,提升工作效能  1.升级改造中央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完善信...
发布时间: 2024 - 07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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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部署。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有关要求,今年以来,财政部积极研究提出一揽子财税政策措施清单,统筹安排存量政策和新增政策,用好补助资金、政府债券、税收、政府采购、财政贴息等多种工具,积极抓好贯彻落实。  在加强资金政策统筹,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方面,明确支持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和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鼓励引导道路货运经营者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国四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支持内河客船10年、货船15年以及沿海客船15年、货船20年船龄以上老旧船舶加快报废更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用好中央财政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统筹推进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同时,加大对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支持力度,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纳入优惠范围,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此外,还强化财政、货币、产业政策协同配合,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发挥好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撬动作用,助力投资和消费。  在强化中央地方协同,推动大规模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面,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或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消费者给予定额补贴,中央财政已预拨部分资金,支持地方启动相关工作。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支持启动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进一步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中央财政还通过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开展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促进完善家电等绿色回收体系,畅通家电更新消费循环,助力地方统筹推进家电等以旧换新。  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大规模回收循环利用方面,中央财政设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予以支持;研究制定对...
发布时间: 2024 - 07 -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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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范股东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维护市场交易安全,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超过5年的,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将其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5年内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应当在调整后的认缴出资期限内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  公司生产经营涉及国家利益或者重大公共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提出意见的,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同意其按原出资期限出资。  第三条 公司出资期限、注册资本明显异常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结合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状况以及股东的出资能力、主营项目、资产规模等进行研判,认定违背真实性、合理性原则的,可以依法要求其及时调整。  第四条 公司调整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或者调整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等,应当自相关信息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公司应当确保前款公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 公司登记机关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对公司公示认缴和实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互联共享,根据公司的信用风险状况实施分类监管,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综合应用。  第六条 公司未按照本规定调整出资期限、注册资本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出特别标注并向社会公示。  第七条 公司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
发布时间: 2024 - 07 -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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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天津市关于深入推行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 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要求,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破除发展障碍,切实解决各类主体无违法违规证明开具难、开具多问题,依据《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在本市全域推行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提出的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落实落细“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在“改革引领+数据赋能”双轮驱动下,充分发挥信用建设对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服务效能的基础性作用,以信用手段有效化解证明开具“四多两低”难题,按照“问题牵引、数据赋能、应享尽享、应用尽用”的原则,进一步深化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应用推广,为助力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提供有力支撑。  二、改革目标  一是实现证明替代范围“扩面”。全面拓展服务范围,依托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原有25个替代领域拓展至40个领域。将证明替代适用对象由经营主体拓展至自然人,在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高频事项面向自然人实施证明替代改革。  二是实现证明替代服务“提质”。持续提升服务质量,优化“信用天津”网站证明替代服务效能,新增报告核验、授权查询等功能。办事主体可向第三方提供授权查询二维码或核验码,用于第三方查询下载专用信用报告、核验报告真实性。  三是实现证明替代改革“增效”。丰富证明替代适用场景,面向办事主体新增评优评先、资格审查等信用报告应用场景,在卫生健康领域引入自然人专项信用报告替代在本市工作或者规培医师出国就业、留学等所需无违法违规证明,以证明替代改革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效能。  三、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所称的违法违规记录,是指本市行政机关、法...
发布时间: 2024 - 07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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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以务实作风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切问题专题新闻发布会。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蒲淳表示,近期,市场监管总局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了解决人民群众关切问题的“五项行动”,集中整治民生领域痛点难点问题。截至6月15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2738起。  “五项行动”分别是: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解决人民群众“关键小事”整治行动。  蒲淳强调,4月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开展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市场监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对这些问题视而不见,有问题不解决、有责任不落实,这就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因此,市场监管总局坚决主动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部署要求落实到“五项行动”的全过程。要求在“五项行动”中,把“对监管的监管、对检查的检查”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对发现的漠视群众利益、监管责任悬空、安全检查流于形式等问题,绝不护短、绝不遮丑,坚决采取有力有效纠治措施。
发布时间: 2024 - 06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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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各金融监管局,国家公共信用和地理空间信息中心,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办发〔2024〕15号),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加快推动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健全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和统一管理  (一)明确整合标准。各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以下简称“信用牵头部门”)负责统筹推进辖区内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工作。原则上一个省份只保留一个省级平台,市级、县级设立的平台不超过一个。整合后的平台应当具有唯一名称、唯一运营主体,不得以“相互联通”“统一入口”“统一标准”等代替整合。  (二)制定整合方案。各省级信用牵头部门要在摸清辖区内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底数的基础上制定整合方案,各金融监管局要积极配合做好整合工作。整合方案应当明确省、市、县三级需要保留的平台、具体整合方式及时间表,确保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整合,整合期间要确保平台服务功能不受影响。整合方案要在2024年7月15日前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  (三)实行统一管理。各级信用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的管理职责,统一登记辖区内保留的地方平台,并及时报送国家公共信用和地理空间信息中心。国家公共信用和地理空间信息中心应当制定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的管理规范和标准体系,将各级平台全部纳入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管理。  二、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质效  (一)按时高质完成清单内信用信息归集。各级信用牵头部门要对照国办发〔2024〕15号中的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清单,推进本辖区内职工医疗保险费基本信息、欠缴信息、变动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险信息、补贴信息,涉农类清单信息,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信息,水电气费缴纳信息的归集共享,...
发布时间: 2024 - 06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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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提出11条稳就业政策举措,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通知强调,要加强就业权益维护。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招聘、违规收费、“黑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大就业权益知识普及,在招聘会现场、服务大厅和相关网站发布防范求职陷阱的专门提示、典型案例、维权警示和投诉渠道,增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风险防范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  通知明确,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登记失业青年的,可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延续实施国有企业增人增资政策。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可给予剩余期间见习补贴。政策均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通知指出,实施先进制造业青年就业行动,建立先进制造业企业集群职称评审“绿色通道”,鼓励引导基层一线就业,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统筹推动其他基层服务项目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适当扩大招募规模。强化创业支持,扩大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通知要求,大规模组织招聘对接服务,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高校毕业生集中的地市每周至少举办一次专业性招聘、每月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招聘。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支持企业、政府投资项目、事业单位开展就业见习,今明两年每年募集不少于100万个就业见习岗位。  通知提出,实施就业困难青年专项帮扶行动,强化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帮扶,普遍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及1次培训或见习机会;强化困难毕业生结对帮扶,量身制定帮扶计划,针对性提供高质量岗位信息。办好高校毕业生就业一件事,统筹就业与人才政策服务事项“一件事打包办”。指导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普遍设立...
发布时间: 2024 - 06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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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粮食企业信用监管活动,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规制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区范围内从事粮食(含大豆、油料、食用植物油)收购、储存和政策性粮食购销等经营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企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信用监管,是指以促进粮食企业守法经营和诚信自律为目的,由粮食和储备部门主导,根据粮食企业信用信息科学研判企业信用状况,并依法依规开展分级分类监管。  第四条 粮食企业信用信息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粮食和储备部门产生的行政处罚、奖励信息以及其他国家机关产生的信用信息。  第五条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指导全区除中央政府储备粮承储企业之外的其他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工作。宁夏辖区中央储备粮直属企业信用监管工作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宁夏局负责;其他承储中央事权粮食的企业信用监管工作,由企业所在地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宁夏局配合。  市县级粮食和储备部门按照管辖权限,负责本辖区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全区粮食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示、查询、修复、管理,以及信用评价等工作,遵循合法、客观、必要的原则,通过全国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平台以及宁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  第六条 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应严格执行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本地区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遵循合法、客观、公正、及时的原则,依法归集、使用并共享粮食企业信用信息,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支持粮食企业信用信息在其他领域的合法应用;充分发挥信用管理在粮食行业发展中的引导作用。  第七条 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依托粮...
发布时间: 2024 - 06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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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近日,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2024年家政兴农行动工作方案》,提出25项具体措施。方案提出,要加快家政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家政服务员信用评级赋码,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据悉,在促进供需对接方面,方案提出,开展生活服务招聘季活动,及时发布就业用工信息,拓展脱贫人口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就业渠道,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扩大家政服务供给。  在加强品牌培育方面,方案提出,培育家政兴农特色劳务品牌,提高组织化、规范化、规模化水平,鼓励更多家政兴农劳务品牌参与脱贫地区特色劳务品牌征集活动,形成品牌效应,吸引脱贫人口从事家政服务业,提高就业竞争力,增加务工收入。  在加大帮扶力度方面,方案提出,指导各地围绕家政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帮助脱贫人口通过家政劳务品牌就业,落实各项奖补政策。进一步精简脱贫人口享受补贴补助的申请手续,简化工作流程,继续对跨省从事家政服务业的脱贫人口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加大对家政企业金融支持力度。  在完善支持政策方面,方案提出,指导各地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有序落实持居住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居住地医疗保险工作,创造有利于家政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政策环境。  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方案提出,加快家政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家政信用查”与国务院客户端、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全面联通,促进“家政信用查”与地方家政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互通。引导更多家政服务员在“家政信用查”上进行实名认证,推进家政服务员信用评级赋码,探索推行电子版“居家上门服务证”,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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